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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真语录十一《争辩》

 一叶竹青 2015-09-29

使争辩有意义的前提是:双方水平大致相当。不然,即使是外交家的雄辩,也是无法对付泼妇骂街的。

不要与心怀叵测的人争辩,他不是要明辨是非,而是要找空子下手。

在争辩中,即便有理,也宜见好就收,不然,这一次你使对方理屈词穷,下一回可能就会轮到你“哑巴吃黄连。”

读吏时,常为一些名臣或名臣之后被处死或处死时连争辩的权力都没有而叹息。汉朝霍光是大破匈奴的名将霍去病的弟弟。汉武帝驾崩之前,托孤给他,辅佐年幼8岁的幼王汉昭帝。霍光辅佐汉昭帝十余年,大抵国泰民安。昭帝驾崩后又立昌邑王刘贺,因刘贺淫乱不堪,废刘贺改立汉宣帝刘询。此事为人称道。(汉书)称此举为“匡国家,安社稷。”然而这却使汉宣帝惶恐不已,霍光在时虽然礼遇,但死后不到三年,却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类似情形,史上多有记载。

争辩之时,不仅能看出一个人的口才和敏捷程度,还能看出一个人的修养和胸怀。争辩之中,一旦加入人身攻击的色彩,便变得有些下流其至无赖了。

同征服比起来,争辩是显得多么软弱无力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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