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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首批营业执照发放 将全程网上受理

 昵称535749 2015-10-03
2015-10-02 08:41:26 来源:青年报 


  昨天上午,上海市首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照仪式举行,22家企业获颁首批新版营业执照。相比原来的企业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在右上方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在左下方,则新增了一个二维码,用手机一扫便可获得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上海市首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照仪式在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举行。上海创客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获颁首批新版营业执照。

  新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记者在颁证现场看到,相对于原来的企业营业执照,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位于原来营业执照右上方的“注册号”处;企业换领“三证全一”营业执照后,原来营业执照“注册号”下面的“证照编号”,依然是“证照编号”,但号码为新的;而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左下方,还有一个二维码,手机一扫便可获得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信息。

  根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上海于10月1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上海新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来企业如因经营地址变更等原因而变更企业登记时,应向工商部门提交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部门收缴这“三证”后,将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过渡期内换证企业将获证明

  为了方便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设为过渡期,企业继续持原来的证照经营,待过渡期结束后,才正式终止原来营业执照的效力,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

  考虑到企业经营中可能遇到尚不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事宜的合作伙伴等情况,避免有关误会的产生,工商部门给及时更换“三证合一”的企业还特别提供了一份加盖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专用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证明》,该《证明》在告知企业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同时,也明确企业原来的工商注册号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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