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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又至,司法可否自信一点

 蜀地渔人 2015-10-04


每年国庆之后,各级法院就开始“备战”了,为了年终能有个好数据可以写进报告,或是年终考核有个好排名,开始展开全面总动员。

律师会发现立案变得越来越难,碰到熟悉的法官,甚至会直接问你:急不急,明年再来可否?

审判庭的法官也会遵照指令,对无法在本年度审结的案件加大动员撤诉的力度:诉讼费退你,明年再来可否?

这些,不过是为了一个漂亮的结案率。

法院对于所谓绩效考核指标的推崇曾经无以复加,在消极效果以一种心知肚明、无法掩饰的形式表现出来之后,方才有所收敛,但多年来的积习颇显积重难返。因为所谓数据不仅是内部评比的依据,也是外界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院长们在人大陈词的重要内容,数据不好看,院长们便觉得脸上无光,各种期待的效果也不会好。

在我们刻意追求种种数据的时候,什么司法规律、什么司法为民、甚至公平正义都要做出让步和妥协。有时会以牺牲当事人的诉权为代价,有时会以案件的即时审理为代价,有时会无端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上述种种,都背离了司法规律,违背了司法的价值。

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为司法不够自信,便无法从容,而且处处受制于人,也没有自信的资本。司法需要制造一个数据来鼓励自己,同时也为了赢取他人的赞赏。这种赞赏是那么重要,以至于为此司法不得不“化妆”,甚至“整容”。如果“素颜”出镜,一定会被评价为太任性,外界也很难欣赏和接受这种真实。

儿时作文,经常以“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小蜜蜂”之类结尾。而今,我想说,我梦见年底立案难的日子已经沉入司法史一去不复返;承办法官不必再绞尽脑汁劝当事人撤诉;司法者可以依照法律和良知对每一个案件泰然处置,不必看指标,不必看脸色。如果我们真的需要一个休庭期,我们就公开设置一周、两周或者一个月,而不是去营造一种不成文的潜规则,毕竟我们已经深受其害。

司法者无法说服自己,便不可能说服他人;司法不自信,便无所谓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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