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员工各种假期待遇
2015-10-07 | 阅:  转:  |  分享 
  
--格通调解顾问中心员工各种假期待遇政策--格通调解顾问中心杨雨民律师整理一、婚假:1-3日,晚婚
?加7日;男职工満25,女満23为晚婚。二、产假:1、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奖励30日,如果奖励假
不休的,加一个月工资。2、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
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3、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4、产
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年休假(1)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
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
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2)3、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况:?(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
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
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
月以上的。?年休假(3)4、职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
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
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6、职工已享受
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年休假(4)7、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8、计算未休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9、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连续工作满
12个月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四、探亲假
(1)1、配偶探亲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2、子女探亲假:与父亲
、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
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
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2)3、职工的配偶被劳改后,经征得劳改部门同意,职工可
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前往探望.?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职工,在父母去世的时间,未婚的在当年,已婚的在规定的四年期间,还没有
按规定享受过探望父母待遇的,在回家料理父母丧事时,可以按探亲待遇处理,但不另给丧假。?4、已婚职工与父母、配偶分居三地,符合享
受探望父母和配偶两种待遇条件的,在探望配偶的当年又探望父母的,一般应一次给假,假期按规定合并计算,路程假按实际需要计算,其往返路费
按规定分别报销。?探亲假(3)5、职工丧偶或离婚又未再结婚的,如具备探望父母条件,在丧偶或离婚满一年后即可按《探亲规定》第三
条第(二)项享受探亲待遇。上半年满一年的,可在满一年以后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满一年的,自下一个年度起享受探亲待遇6、职工
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视为已婚,原则上按有关已婚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7、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
,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探亲假待遇限制(4)(1)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
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但职工自幼过继给人,但过继父母已死亡,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生父母。(2)学徒、见习生、实
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3)军官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职工一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
,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最多不得超过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中第四条的规定
。假期内,本人的计时标准工资照发。探亲往返所需车船费,由职工自理。军官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到工人、职员一方所在地团
聚时,职工一方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和报销车船费的待遇。?在同一年内,如果职工一方已经享受探亲假待遇,而军官一方又利用年休
假假期进行探亲时,职工一方原领的车船费,原则上应该退回。(4)职工在开除留用、劳动教养及判处徒刑缓期执行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5)夫妇双方在一起居住,其中一方赴外地学习或临时工作在一年以上,其配偶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台胞职工探亲特殊规定(5)(1
)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2)未婚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
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一年或两年一次的,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给假.?(3)已婚
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4)台胞职工回大陆参加工作十年以上,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事出境,也没
有在大陆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台湾回来的配偶和父母的,每一次出境探亲,可给假半年;以后再次出境探亲,按上述规定办理.?(5)出境探
亲假期是指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另外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6)台胞职工出境探亲一般不得续假,如确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经批准的事假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7)?对有未了结的刑
事、民事案件的,被判处拘役、徒刑正在服刑的,正在劳动教养等不宜出境的不应批准出境探亲。(8)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其境内假、
往返路费报销,境外路费自理.陪同会亲对象旅游、访亲等的路费自理.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6)(1)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配偶
,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2)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
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每年一次的,假期为二十天,职工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3)已婚归侨、侨眷
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不予累计.(4)归侨回国参加工作十年以上,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事出境,也没有
在国内(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境探亲,可给假半年;以后再次出境探亲,按上述规定办理.(5)出境探亲
假期,是指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另外,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6)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一般不得续
假.(7归侨、侨眷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的探亲待遇,可用于在国内会见国外(不包括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如归侨、侨眷职工不能出国探
亲(不包括港澳),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时,可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或改为会见国外回来会亲的同胞兄弟姐妹.)(8)
职工出境探亲,其境内假、往返路费报销,境外路费自理.陪同会亲对象旅游、访亲等的路费自理.五、丧假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
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注:公婆与岳父母死亡时,职工也应
享受丧假待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
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六、病假(1)企业职工因患病
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
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
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
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
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病假
(2)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
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病假(3)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该企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但病假工资
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4)员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按
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
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不得低于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40%
,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各种假期待遇支付(1)1、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2、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劳动者照常工作的
,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
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4、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5、劳动者生育或者施
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6、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
工资。??各种假期待遇支付(2)7、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者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活动期
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8、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或者被假释、监外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支付其工资。?9、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格通调解顾问中心中国第一间由非政府创立的民间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中心成立的背景是鉴于我国的劳动争议呈现持续快速上升的态势,及了解到在劳动争议过程中当事双方所承受的压力以及对各方的心理影响。中心联合相关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劳动争议调解服务。
献花(0)
+1
(本文系yangyaoshi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