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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啃老”本质上是一种后现代式啃老

 山爷wzs0718 2015-10-08

中国式啃老”本质上是一种后现代式啃老  
    破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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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中国式啃老”闯入了社会的视野。以前说“养儿防老”,现在却变成“养儿啃老”,甚至还小两口带着孩子一起啃老。而这种啃老现象并非殷实家庭所独有,并不富裕的家庭亦然。儿女要结婚了,父母帮忙买房,孩子出生了,父母帮忙一起抚养。人类学家阎云翔称这种新的家庭结构为“三代一体”。不论三代人是否住在一起,前两代人都在为了第三代得到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资源和最好的生活而努力,并因此而更紧密地联结。有人说这种啃老使得家庭关系更紧密的,是的,表面看来这种新型的家庭结构更接近传统中国“四代同堂”的家庭理想。阎云翔用他在东北下岬村近40年的田野告诉我们,以啃老为目的的“回归家庭”正是中国社会个体化的重要表征之一。那么,这种带有个体化特征的中国式啃老究竟是拥抱传统的啃老,还是后现代式的啃老?阎云翔告诉我们,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中国社会是一个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并置的复杂社会。然而笔者认为,这种理客中的解答恰恰遮蔽了中国式啃老的本质,中国式啃老的本质是后现代的!

“中国式啃老”本质上是一种后现代式啃老

  一、家庭关系变化与个体化

  我们先从阎的研究切入,阎关于中国社会的个体化的分析主要是透过对下岬村复杂的人际变迁得出的,其中家庭关系的研究最具代表性。

  三十多年来,下岬村家庭关系最明显的变化便是夫妻关系取代了过去的父子关系成为家庭结构的中心轴。当然,这并非下岬村或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长期以来,家庭的核心化,即传统的扩展家庭逐渐被更小、更亲密的夫妻关系和未婚孩子的家庭单位所取代,一直被看作是家庭现代化的全球趋势。”[1]可见,家庭结构的这一变化实际上是伴随着现代化而来的。随着家庭结构的改变,家庭的功能也逐渐从过去的为一个集体生存而奋斗的法人群体,演化成了为个体成员提供家庭幸福的私人生活港湾。

  当我们拨开抽象的家庭概念,进入到具体的中国家庭当中,便不难看到,在新的家庭模式中,单独的个体凝聚在一起实际上只是为了服务于个体本身,而非为了家庭这个整体。从外围的亲属关系也能看出一二了,阎的研究发现,亲属关系的亲密程度已经不再被宗族或血缘关系局限,而是根据个体的利益需要。换言之,个体在实践中的能动性导致了亲属关系的流动性和灵活性,个体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不断地重新界定亲属关系的距离,在结成亲属联盟中不断改变立场,不一定如过去那般总是与近亲保持一致来反对远亲,而是视具体个体利益或需求决定与誰盟。[2]可见,亲属关系已经成了个体关系网络的一部分了,一个大的宗族/集体观念已经瓦解了。

  在家庭内部,这样的个体化趋势也已经非常明显。年轻一代的个体化表现为既要战胜父母权威获得择偶和婚姻自由,也要从父母那里得到奢侈的彩礼和嫁妆。战胜父母权威获得自由当然有进步意义,然而他们最终却要回到父母,索取巨额物质支持。正是这些物质支持,常常可能耗尽年迈的父母一生的积蓄。在农村,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父母失去养老保障。根据阎的田野调查,在农村,新一代子女婚后分家的时间呈现缩短的趋势,多数子女婚后马上分走家产,进入核心家庭模式,而这一过程中,家产的分配也成了家庭矛盾的重要导火线。从这些家庭结构和关系的变化可以看出,个体化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特征。当然,这也并非东北农村所特有,其他地区或是城市同样呈现这样的趋势。由于计划生育,新一代在城市中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多是独生子女,早早接受自由独立价值观洗礼的他们自然不会让父母控制婚姻状况,然而,在成年即将进入婚姻和育儿阶段时,他们多数亦不得不求助于父母。房车已经成了新时代婚姻的标配,因而许多父母奋斗一生也不过是为了帮子女买一间房子。在当下中国,这一“传统”早已不分城乡,俨然成了习俗。新一代的“个体化”终于把父母逼向了墙角,父母们一方面不得不被迫适应新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却也摆脱不了残存的传统观念,这使得他们逃脱不了新一代子女的压迫。与此同时,自由、独立这些“现代化术语”却成了年轻一代自私自利的护身符,他们多数认为这样的“个人主义”、“个性”正是适应时代潮流的体现,而大众媒体的渲染也使得年轻人将这一切都合理化了。

  上文中所提到的两代人为第三代的共同努力,本质上是亦是第二代对第一代的再索取,亦即啃老。“个体化”的背后其实是私有观念的深化,吊诡的是,人们似乎只将“核心家庭”纳入私有观念,却将父母排斥在外。阎曾指出,中国的个体化与西方的个体化最大的区别之一在于,中国的个体化将个体视为手段,而西方则视个体为目的。因而对于趋向“个体化”的新一代中国人而言,自我并非他们的目的,当他们有了后代,他们会把后代视为目的,受到各种观念束缚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人最终因为后代而更紧密联结。因而,这种表面看似传统“四代同堂”理想的家庭结构背后的动因实际上是私有观念,这一私有观念是不彻底的资本主义观念与残存的封建观念混杂的产物,其本质亦是中国式的“个体化”。“三代一体”家庭结构的个体化本质的悖谬性背后实际上是福利的缺失。

  以上是从家庭结构和关系的变化上分析当下的“个体化”趋势,当血缘关系都无法束缚“个体化”的深化,我们就不难理解这种趋势之不可遏制了。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体化更是随处可见,阎称这些新的个体为“无公德个体”。这似乎与我们理解的,甚至可能追求的西式的功利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有些偏差,那么,我们先回到“个体化”本身,理解什么是个体化。

  二、什么是个体化?

  顾名思义,“个体化”是指个体取代集体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阎在概括了鲍曼、贝克和吉登斯等人关于个体化的论点,认为个体化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1)“去传统化”,个体从传统的家庭、血缘和阶级等社会约束中脱离出来,而将个人的生活而不是传统作为个人行动的指南;2)“强迫和义务的自主”,即教育体系、劳动力市场和国家机构等日益要求个人成为自我负责的主体;3)“通过从众来创造自己的生活”,即个人必须遵循越来越多的个人指南和规则来设计自己的生活。阎在本书中的一个努力,就是将西方的个体化论题运用到对中国当代社会的研究中。他的结论是,中国社会也经历了一个个体化的进程,但这种个体化却有着比较独特的中国模式,即一种没有“个人主义”的个体化。

  在阎看来,西方哲学传统当中的“个人主义”是一种以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为核心价值的意识形态。个人主义根据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界定,政治和宗教个人主义趋向于关注社会契约、自由、平等、自主和自我发展,而经济个人主义强调功利主义的追求、竞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不管倾向哪个角度,个人主义定义当中最普遍和基本的两个要素是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而自力更生更堪称个人主义最重要的基础。可见,个人主义也包括了自我约束的一面,即意识到其他个体的平等权利,从而促进平等和自由等其他核心价值的发展。换言之,个人主义不仅仅关注自我,还调整着自我与其他平等个体之间的关系。[3]

  然而,阎发现,当前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是一种“没有个人主义的个体化”[4]。他指出,不论是经营群体或是普罗大众,个人主义常常表现为自私、不合群、毫不考虑别人的权利和利益,是一种自我中心主义,而西方的个人主义当中包含的自主、平等、自由和自立等因素则被忽略了。阎指出,在当下社会,这种“无公德个人”的案例不胜枚举。比如在家庭关系中对父母的无情索要,甚至是剥削式的索要;在社会交往当中,为争夺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他人,甚至损害别人的利益;更别提对各种公共财产和自然资源的剥夺和破坏了。

  那么,为什么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会呈现这样的特殊性呢?阎将49年以后的个体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1977年间的个体化,这是国家推动的社会改造,从而将个人从家庭、亲属、地方社会中抽离出来,然后将个人作为社会主义主体再嵌入到国家控制的工作与生活的再分配体系中。第二阶段则始于1978年,此时,国家推动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必然颠覆先前的“集体主义方式的个体化”。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原本承担的责任卸下,迫使个人自我依赖、积极竞争,并从毛时代家长式的再分配体系中脱离出来。[5]这表面上紧密衔接的两次个体化实际上是截然不同的,第一次是具有革命意义的个体化,个人从传统的封建私有观念中解放出来进入集体,而第二次实际上是重新建构私有观念,进入资本主义私领域。这一缀满丰裕物质假象的消费主义景观在国家不再动员青年改造社会,青年失去奋斗方向的历史背景下迅速填补了新一代青年的理想真空。

  阎指出,在西方社会,个体化的实现相当依赖于福利国家所提供的支持和安全感。但我们不难感受到,近几十年来,经济全球化促进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对个人效率的要求亦大幅度提高,为了应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挑战,西欧的社会民主国家也不得不通过提倡个人选择、能动性、责任性或是个人创业等理念来减少福利国家对个人的支持。尽管在时间上,70年代末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与全球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盛行的时间高度吻合,然而阎却认为中国社会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历史背景。在他看来,最为关键的差别在于西方的个体化有文化民主和福利制度的支撑,而中国的个体化却发生在国家从社会主义福利体系中全面退出,停止提供公共产品的历史条件下。阎还认为,中国人对个人主义的理解非常片面,无视古典个人主义中的权责关系。另一方面,这种个体化进程是在国家的支配下展开了,国家压制了一切群体性的政治诉求。最终,中国的个体化就将个人主义展现为个人中心的自私自利,“无公德个体”的孕育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各类社会分层调研报告和基尼指数的逐年增加已经确证了,伴随着全面自由化而来的个体化在给个体公民带来更多的流动、选择和自由,实现了多元化的同时,也加速了社会的经济分化和阶级分化。在此脉络之下,个体为了寻求一个新的安全网,或是为了再嵌入,被迫回到家庭和私人关系网络中寻求保障,等于又回到了他们脱嵌伊始的地方。这便是我们在文章开头看到的“三代一体”的啃老家庭模式,而这样的家庭结构实际上是个体化无从保障而不得已的选择。

  三、如何思考中国社会的“个体化”

  在阎的分析框架中,两次个体化的过程,都是由政党-国家所引导,甚至掌控的,再加上中国本身缺乏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古典个人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这些西欧个体化的前提条件。故而,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依然停留在第一次现代性的解放政治阶段。在此意义上,阎指出我们不能用欧洲的个体化范式理解当下中国社会,当下的中国社会同时展现出前现代、现代和晚期现代的特征。[6]我很同意不能简单套用西方的个体化框架,应该具体化脉络化中国的社会现实,看到中国社会现实的复杂性。

  阎对于这种自上而下的个体化制造过程深感不满,他认为西方个体崛起以及私人领域转向更私密的领域,是市场在背后推动起作用,而中国的个体化则是由国家所创造的。这是一个大量组织的、管理严密的旨在塑造社会主义信任和新社会的过程。阎也认为,尽管改革前和改革后的不同时期,国家所采用的方式和发展方向有所不同,但其在塑造个体所发挥的强大作用始终如一。个体正是通过应对这些制度变迁而崛起,而非自下而上地追求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这造成的结果是,个体在利用总体上符合年轻人和女性利益的新法律、国家政策和制度变迁时,他们已经接受了国家所施加的种种限制,并内化了国家设定的社会主义框架下的个体发展。[7]

  阎的这套叙述具有浓厚的自由主义色彩,这不仅因为他的价值立场,更因为他与后者共享了两套主要的历史叙事框架:现代化叙事框架和国家-社会叙事框架。现代化叙事将个体视为现代性进程的产物,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从一个等级严密的传统秩序中逐渐脱离出来,成为现代的自律、自由的主体。阎用这套叙事去讲述下岬村的历史,但下岬村的材料却无法支撑他的这套叙事。实际上,中国各地的村庄结构千差万别,就阎考察的下岬村而言,属于分散型的东北移民村庄,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发达的宗族结构,更谈不上所谓“祖荫下”形成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和非个人主义人格特征。阎用费孝通、许烺光等主要基于对南方农村的观察提炼出来的论点,带入到对下岬村原初社会结构的叙述中,就犯了时空误置的论证错误。而这个严重的错误,正是他的现代化叙事框架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另一方面,阎的论述和大多数自由主义叙述一样,设定了一套国家-社会的框架,将个体视为被国家-社会关系塑造的结果,而完全忽视了资本在其中的关键作用。正如我上文已经指出的,两次个体化实际上是截然不同的个体化。如果说第一次个体化是国家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过程,那么第二次个体化便是国家和全球资本主义共同引导和制造消费者的过程。阎并非没有看到这样的区别,然而,当他认为中国的两次个体化都是国家主导的时候,他就错失了透彻理解中国个体化模式的机会。我们需要质问的是,这个与全球资本主义共谋制造消费者的国家与制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国家是否是同一个国家?如果说第一次个体化确实是在国家主导下推进,将传统的封建依附关系改造为现代阶级-同志关系,那么第二次个体化只有放置到国家与资本之间的复杂关系中,才能得到恰当的理解。当国家全面退出社会的时候,资本的力量开始填补这个空场,当代中国人的个体化主要是被资本的逻辑所支配的,而阎所说的消费主义不过是这种资本的现实逻辑在观念中的投影。在资本增值的现实逻辑面前,重要的并非是个体-集体、传统-现代、家庭-社会,这样一些二元对立概念,资本可以动员一切传统和现代的关系,来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实际上,诸如鲍曼这样的个体化论题的倡议者,已经指出了新自由主义时代的资本在个体化进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而阎却罔顾了这一理论背景。阎所谓无公德的个体,个体化的中国模式,无非是资本逻辑在中国特殊社会语境中的投射,但这却并不能否认中国的个体化进程与鲍曼等所描述的新自由主义时代的个体化进程具有逻辑上的同构性。新自由主义时代的国家逐渐退出了对公共产品和福利的供给,而对个体提出了追逐私利、普遍竞争、自我负责的要求,中国与西方个体化模式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中西之间在政治-法律制度、文化传统和社会网络之间的巨大差异,个体在利用这些不同的制序和关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时候,就产生个体化模式的差异,但这种差异性并不能掩盖不同类型的个体都是资本的结果。撇开了资本,我们就无法理解我们当下的一切个体活动。

  那么,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以个体化为特征中国式啃老的罪魁祸首是资本,其本质是一种后现代式的啃老!前30年阶级斗争的残酷经验使得人们对“社会主义国家”这个能指存在无意识的恐惧和抗拒,当我们用延续性的观点理解“个体化”进程时,国家这一能指便遭到了历史幽灵的纠缠,我们便也自动进入了抵制“国家”的程序中。这一方面使得我们无法从第一次个体化的历程当中寻找思想资源,而另一方面也遮蔽了资本在这一过程中的胡作非为。如果今天我们要为全球性的阶级分化严重加剧的现状寻找源头,资本难辞其咎,而中国早就纳入了全球资本主义链条,成为全球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凯博文(AuthurKleinman)所言,“生活中新的价值观无时无刻不在重塑人际关系、交换、制度和仪式中的文化,同时这些新价值观也在人们内在的主观世界形成一场重构运动并反过来撼动和迫使外在的社会世界向某种新的方向发展。”[8]我们分析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当然不仅仅是为了理解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复杂性,更是为了让社会朝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因而我们不能忽视资本在“个体化”进程中的角色,而“个体化”的深化也将进一步拥抱资本,所谓的“注重自我与其他平等的个体关系”的“个人主义”不过是遵守了资本制定的规则而已。那么,也许当前这个还没有完全进入资本规则的复杂的中国社会,这个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多个阶段交叉作用的中国社会在带来各种问题的同时,也正是潜力所在。

  [1]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11。

  [2]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13。

  [3]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216-217。

  [4]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21。

  [5]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375-376。

  [6]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345。

  [7]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20。

  [8]阎云翔著,陆洋等译,《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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