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主兰(1909--2001), 福建福州市人。1928年肄业于福建经学会国文专修科。
1929年一1937年以教书为业, 1956年执教福州工艺美术专科学校,讲授国文、书法、艺术理论等课程。 70年代末始,历任福州书法篆刻研究会副会长,福州画院副院长,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顾问,福州市书法家协会顾问。潘主兰先生是当代著名的书法篆刻家,被中国书法家协会称为“占主导地位老书法家、代表着今日中国书法的最高水平、不愧为我国的书法大家”。2001年获中国文联与中国书协共同主办的国家级书法专业学术奖---“第一届中国书法兰亭终身成就奖”。
1909年生于福州。1928年肄业于福建经学会国文专修科。 1937年以教书为业。1937年后任职于福建省会计处、税务局等。新中国成立后,于1956年执教于福州工艺美术专科学校,讲授国文、书法、艺术理论等课程,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历任福州书法篆刻研究会副会长,福州画院副院长,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顾问,福州市书法家协会顾问,福州书画研究院首席学术顾问。他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委员,西泠印社社员,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名誉主席;福建省诗词学会副会长、顾问。1982年11月,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聘为福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1989年3月,评为国家一级美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