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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李恪的女儿信安县主墓志铭小考

 红藕香残玉檀秋 2015-10-10

首先从唐代墓志中的特定句式来看信安县主的墓志铭。

1、略述志主世系的句式:曾祖(讳)某某,祖(讳)某某,父(讳)某某。
信安:曾祖神尧皇帝,祖文武圣皇帝,吴王恪第四女,今上之堂姑也。

2、略述志主祖先品行业绩的句式:……,可略言也。如《王明墓志》:“斯并彰乎国史,焕之家谍,故可得而略也。”又如《张览墓志》:“并国史家谍详焉,故无俟而言也。”
信安:国史为祥,斯可略而称也。

3、详述志主品行业绩的句式:君……
信安:县主年未胜口,夙口凶悯,竹园无托,桂苑幽居,陪奉献陵,多历年所。

4、记叙志主寿年:某年某月某日终于某地某处,春秋……
信安:以开元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沉痼所增,薨于河南之尚贤里弟,春秋六十九。

5、记叙志主埋葬地点的句子:粤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地,礼也。
信安:即以五年八月五日合葬于河南县金谷乡石城里之原,礼也。

6、表达勒石志墓目的的句子:以“恐”“惧”等开头,表达勒石之目的。
信安:将恐佳城口口,腾公之室或开;又表岩岩,戴侯之坟无纪。

由这些墓志中的特定句式可以大致看出信安县主一生的经历,接下来再从唐朝的品级制度来看信安县主的丈夫与儿子。

根据《唐六典》记载:“娶县主,正七品上。县主子,从八品上叙。”即,娶县主的男子必须是正七品上的出身,而县主的儿子则从从八品上的官员开始做起。

元思忠既身为北魏后裔,“后魏景穆帝之八代孙”,又身为信安县主之夫,54岁逝世时却只是个正七品上的灵昌县令。换言之,与信安县主结缡十余载,元思忠仍在刚刚具备娶县主的品级上原地踏步。

元思忠长子元守一,官职为从八品下的永康陵丞;次子元瓘,从九品上的新安县尉。直到信安过世,元思忠长子与次子的官衔仍未达到县主子从八品上的等级,由此可知元思忠的这两个儿子均非信安所出,故不能以县主子的出身入仕。而在古人早婚的制度下,已然42岁、出身贵族的元思忠也显然并非初婚,信安不过以续弦的身份嫁进元氏。

元思忠少子元瓌,官职为邠王府掾,邠王即章怀太子李贤之次子李守礼,唐玄宗的堂兄弟,隶属于宗室中旁支的旁支。而王府掾作为亲王幕僚,尽管是正六品上,但明显不在极权中枢。若元瓌为信安所生,那么信安离世的时候至多27岁,元瓌从“县主子从八品上”的出身开始起步,到27岁也仍只是个旁支亲王的府僚,比起伷先不过是身为大臣裴炎的弟子,年仅17就已是从六品上的中枢官员,这个邠王府掾对于县主子的出身来说,显然是过于寒酸了。

若元瓌较为年幼,远不及27岁的年纪,或许在信安去世时官职仍不够高也情有可原。然而王府掾“统判七曹参军事”,可见此职位并不是年少之人可以担任的,除非邠王府的府僚徒有摆设之职。

由此可知,元思忠少子元瓌极有可能为妾侍所生,不过挂在信安名下。如此一来元瓌虽然官衔在三子中最高,却仍配不上相应的县主子出身的情况,也就很好理解了。

最后再看信安县主之一生。

信安的墓志铭上曾反复强调信安乃“今上之堂姑也”,“以皇家懿亲,位列诸姑”,然而信安逝世后,只能看到元思忠的三子为嫡母按礼守丧,却丝毫不见唐玄宗对这位“堂姑”有任何的表示,就连最寻常的布帛、米粟的赏赐亦全然不见,这是为何?

同时根据信安墓志铭的记载,信安自5岁起便“桂苑幽居,陪奉献陵,多历年所”,一守陵就是整整37年。直到永昌元年,已经42岁高龄的信安,这才得到武后姗姗来迟的“恩典”允许嫁人,此时距离武后大权在握已过了整整5年的时间,墓志上却仍声称“朝恩有典,宠命是加,封信安县主”,这又是为何?

通观信安县主的墓志铭,可以断定这是一位失势的李唐宗室成员。父亲的政治斗争失败直接导致了信安大半生的凄凉幽禁,而直到42岁才嫁作继室、丈夫所生三子均无自己所出,更是人生之大不幸。而且可以明显看出的是,信安的后半生都在渴望向武后、唐玄宗这些权利中心竭力靠拢,然而就其身后的葬礼规模及其三子的官职而言,信安无疑是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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