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公示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温州南部鳌江流域中心城市、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和滨海宜居城市。 苍南县住建局 2015-09-12 X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编制的《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已于2015年7月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成果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15年9月11日——2015年10月28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察法制科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审中心 联系电话: 0577-64718322 0577-68872185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编制始于2010年5月,经过两年的编制与多轮汇报修改后,于2011年12月8日通过了苍南县和龙港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召开的《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并经苍南县和龙港镇人大审议,于2011年12月29日获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复。 2012年2月,规划根据专家评审会、苍南县和龙港镇人大等提出的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因温州市域轨道S3线、220省道等区域重大交通和基础设施的选址与调整,规划再次进行了方案调整与优化。2015年2月《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出台,对龙港镇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建设标准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规划根据上述外部环境和发展形势的诸多变化,再次针对城市功能定位、重大基础设施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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