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即将28岁、还算年轻的法官助理,未婚。是男是女就不说了,我不是来相亲的,我是来谈谈这两年我和法官一起遇到的印象深刻的离婚案件的。虽说这离婚的人不是我,孩子不用我管,财产不给我分,但也着实给我这未婚的小心脏带来了不少震撼。
离婚案件当事人有血有肉,案件事实一波三折,那些蕴含着法律与道德、人生与伴侣、物质与精神、忠实与背叛、无私与贪婪的婚姻故事,总能十分鲜明地外化人心,反映生活,引人入胜。

在世俗的眼光之下,不想耍流氓的爱情走入了婚姻,又因很多人在婚姻内耍流氓的生活方式,而走向了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老大爷也好,小兄弟也好,老大哥也罢,我没有资格在很多婚姻次数甚至是我恋爱次数好几倍、吃过的盐比我见过的雪还多的人面前,评论他们选择离婚的对与错,也许很多婚姻从一开始便是个错误。我仅想通过案例中被遗忘的爱情、被孤单的对方、被影响的孩子和被分割的家庭,来给这自由增添一份责任的重量。这样,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也许会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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