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主要城市PE税收优惠及扶持政策一览表 来源:信泽金智库 全国主要城市PE税收优惠及扶持政策一览表 类别 优惠政策内容 相关政策文件 GP个人所 得税 征收 对于有限合伙制的创投基金,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深圳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2010年7月) 《关于上海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2008年8月) 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的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其他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60%给予奖励。 《芜湖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2011年4月) 对于有限合伙制的创投基金,对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其余经营收益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依5~35%税率在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2009年9月) LP个人所 得税 征收 对于有限合伙制的创投基金,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 《深圳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2010年7月) 《关于上海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2008年8月)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2009年9月) 法人股东(合伙人)所得税征收 对于有限合伙制的创投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 《深圳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2010年7月) 所得税征收 合伙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先分后税”缴纳所得税后,自治区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纳税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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