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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

 梅竹君 2015-10-12

作者:法律读库原创部落成员江天无尘。法律读库投稿邮箱:1751490@qq.com


这两天一道司法考试题很火,至于题目内容和很火的原因想必大家都多少了解了,此处不再赘述。也有很多人从法律、从道德等方面谈了这道题的答案对不对、应不应该出这样的题、出了这样的题会带来哪些不良后果等。似乎大家都说得很有道理,也都争论得不亦乐乎;其实,我只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呃……实际上自己专业水平有限,从法律角度谈也赶不上人家那些学术大咖)。


什么角度呢?我想说的是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你怎么假设怎么设身处地都不可能有感同身受的感觉。何况现实生活又这样的错综复杂和多变,你永远也模拟不出相同的场景,所以你永远也不会有真正相同的感受。更多的时候,这个词不过是用来表示安慰罢了。


可不是吗?“对于什么什么灾难或不幸,我们感同身受”,这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说法。虽然感同身受本意是感激的意思,指“自己心里很感激,就像亲自领受到了一样”;但现在已经演变成“对于未经历的事情,就像自己经历了一样”这个意思。所以,才会有表达安慰的成分在里面,你以为面对他人的灾难和不幸,你唏嘘不已甚至留下同情的泪水,就真得是感同身受了吗?


不是。


为什么想到这些呢,是因为我觉得题目中设置的场景真正在现实中发生时,作为儿子、男朋友,他救不救、能救谁、要救谁、怎么救,可能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结论。所以怎么会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呢?题目只不过是严格限定了适用条件和选项,根本就没有普适性,所以不必推广不必担心由此案引发什么道德风险。


你不在场,你怎么感同身受?你知道当时的情况多么危急?在那样的场景下,你又会想到什么?你会想到底更爱谁还是更恨谁?或会想救谁符合法律而不会犯罪?或者想救谁会受到表扬而不是谴责?不是当事人,怎么能摸得清当事人的当时心境?即使是后来自己回忆,可能你自己也很难描绘出那时那刻你的切身体会了。


以前我也不这样认为。我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感情细腻丰富、悲天悯人,面对他人的灾难和不幸,我的伤心难过一定是与当事人一样的。然而,直到我的一个好友突然离世,我才感觉到那种无助、悲伤、痛苦、茫然,都远不是以前看电视上播放了悲惨的画面就流泪所能及的。不是自己亲近的人,你其实始终是站在外面看,理性、感性、客观、主观,你永远能清醒地认知和分析;可如果那是自己亲近的人,你便忽然乱了方寸,你所剩下的就只有祈祷、哀求上天不要带走他……如果说面对他人的灾难和不幸,你的伤心难过是流几滴眼泪,那么这个“他人”若是你很亲近的人,你的伤心难过可能就是汪洋大海。


说这么多,想表达的是,现实生活千变万化,不要把一道考试题等同于现实,也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假设那个人是自己则自己可能、应该怎么怎么样。有时候现实残酷的不是你想救谁、应该救谁的问题,而是你有没有机会去救,你有没有能力去救的问题。就像不久前的天津大火,消防官兵很想救出所有在火海中的人,可他能够吗?不仅不能,还牺牲了自己;而对于牺牲的消防官兵,你怎么说跟他的家人感同身受都是虚假,因为此时你可能已经遗忘了牺牲者,而他的家人却仍可能处在失去他的痛苦中。


所以,不要说什么感同身受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


PS:顺带谈谈南京的虐童案,很多人指责孩子的养母、亲生父母以至于国家制度,又言若在其他国家一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其实,我想说的依然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因为没有感同身受,我们对当事人如此选择的心理所进行的猜测、评价未必就正确客观。太多的时候,我们都是以己之心去度他人之腹了,而所谓的感同身受,也只不过是我们自己的感受罢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子非鱼又焉知鱼之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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