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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苦丁茶170 2015-10-12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3月19日至2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忠堂、调研员秦少峰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城关、新民、义门镇司法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中小学校、县交警队、彬煤公司、司法局等地,通过进机关、赴社区、看学校、访企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把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有力抓手,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六五普法”的决议,按照全县司法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总目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监督,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认真履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彬县建设,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彬县普法办被评为咸阳市“ 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领导重视,普法宣传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了不断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县水平。2011年县人民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形成了“六五普法”决议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普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县上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居委会、小区相应都成立了普法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县政府投资1200万元,建成了社会管理网格化指挥中心,县城13个镇驻地实现社会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的全覆盖,全县上下形成了网格化、系统化的普法宣传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为了推进法治彬县建设,县委、县人大组织人大选举和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21名县级领导及全县11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聘请请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为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政法系统全体干部解读了《宪法》。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举行了“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年”活动启动仪式,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法律六进”“平安彬县”“法治彬县”及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团、开展普法骨干培训、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文明机关”“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校园”“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依托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建立校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依托家庭、村组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掀起了新的高潮。
(二)创新载体,普法工作形式进一步多样化。县普法办和各部门联动开展“四下乡”、“五送一建”、平安创建、防控预警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普法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宪法日”、科技之春等有关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专题普法,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举办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举行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法治专栏、专题节目、网络课堂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交警队通过培训群众自乐班、红白事司仪向群众宣传《交安法》,通过qq、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向驾驶员宣传《交安法》,进一步拓展了普法平台,活跃了普法形式,扩大了教育受众面。县司法局在电视台开辟《法治天地》宣传专栏,通过案例进行普法教育,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同时,在彬县保障性安居小区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司法调解、现身说法等方式,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小区文化建设服务之中,进一步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年”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分类施教,普法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展。为了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在全县分别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县级国家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及其党政部门充分利用党建讲坛、法律大讲堂、专题报告、中心组学习、办公会议、党校培训、法治宣传日等平台与途径,聘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为全县领导干部讲法,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县司法局坚持每年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县教育局、关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注重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了预防毒品和公共安全等主题教育,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得到提升。县工商局、人劳局、工业局、安检局、科技局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进行《企业法》、《专利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供法律服务,使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的意识与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国土局、民政局围绕民生问题和政府工作重点,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法治赶集”、“小区法治文艺”等活动,加强对民事纠纷、土地征用、村组织换届选举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基层干部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农民依法办事。
(四)以治促普,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县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去年县政府组织全县公安,工商、税务、文体、食药、交通、质检、土地、环保等41个工作部门,对全县假冒伪劣产品、农资市场、非法行医、食品安全、“黄、赌、毒、盗”及黑网吧等违法犯罪活动、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了多次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假冒伪劣产(商)品案件13起;检查各类餐饮单位2381家,涉药单位237家,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96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6起,打击处理刑事犯罪份子204名,清理储煤场59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县各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工程建设、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坚持普法先行、依法实施。紧紧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个体户)”等创建活动,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县247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都设立了公开栏,通过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彬县”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存在问题
虽然县人民政府在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了显著的成绩,但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普法宣传感染力仍然不强。法治宣传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进学校、 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没有激起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个别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片面地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流于形式。一些法治创建活动停留在文件、会议上,形式也仅仅局限于散发宣传单、制作广告牌、普法考试等传统的普法形式上,法治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不足。
(二)普法宣传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盲区。普法工作在区域、人群、行业上进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从区域上看,农村普法存在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资金难保障、效果难体现等问题;从人群分布看,外来务工人员、闲散青少年仍然是普法的难点,普法教育基本上是盲区,该人群违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从行业上看,私营企业职工普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效果不佳。
(三)普法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还不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多数中小学法治教育千篇一律,未能结合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在以传统道德教育为主的前提下,对小学生注重行为习惯的养成,对中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宣传内容也多数为普法对象是社会、老师、家长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农村,法治教育和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未能结合农村养老、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建立行之有效、学用结合的普法机制,没有加强对《赡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缺乏对群众日常应用的指导和教育,普法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
(四)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教育形式僵化,不少单位仍限于“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治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满足于分发了多少宣传资料,组织了多少次活动,而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运用研究不够、方法不多,经常性宣传工作不到位,缺乏持久性;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群众喜闻乐见载体较少,宣传效果不佳。
三、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彬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之以恒地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宣传普法工作,宣传法律知识,繁荣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使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二)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法治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讲求实效。要继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要切实承担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治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办好普法网站,广泛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12·4”全国宪法日以及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认真研究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外来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不同对象,多用正反两方面、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讲法,多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普法,多使用新型宣讲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真正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要阵地的作用,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要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巩固普法成果。各级政府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五)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要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与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道德底蕴。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把加强道德教育和依法解决问题、健全制度保障结合起来,让违法行为不仅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受到道德谴责,引导人们强化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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