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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历史建置沿革(史上最全最细最权威)

 谷雨666 2015-10-12


沛县历史建置沿革




一、概况

沛县位于徐州市西北部,地处黄淮平原中部。东带微山湖、昭阳两湖。东与微山县相邻、西北与山东鱼台县接壤,西邻丰县、南连铜山县。行政区域介于东经116°41¢~117°09¢和北纬34°27¢~34°58¢之间。总面积约134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11.98%。1999年底辖沛城、龙固、杨屯、大屯、郝寨、魏庙、五段、张庄、崔寨、唐楼、朱寨、安国、等17个镇,胡屯、鹿湾、胡寨、张寨、孟庄、阎集、鸳楼、朱王庄、湖西等9个乡,共115.79万人口。县人民政府驻地沛城镇。




二、建制沿革


先秦

早在新石器时代,今沛县地区已经有先民活动。夏商时期,今徐州市区一带有方国为大彭,今山东省西南境则有方国名薛,今县境在当时处在两方国之间。另有一说,夏代时今境内曾有方国名沛,商代此地则有方国名留,但其说尚缺乏充足之依据。

周代,今境内为宋国领地。春秋时期,此地有聚邑名为“留”,大致位于今沛城镇东南五十里微山湖西岸;至战国时,境内已出现沛邑,即位于今县沛城镇附近。

战国后期,周赧王二十九年(BC286年),齐楚魏联合灭宋,沛、留归齐;三十一年(BC284年)以燕国为首的的五国伐齐,楚国趁齐之危,夺取沛、留二邑。

楚考烈王元年(BC262年),以淮北之地作为春申君黄歇之封域,今县境归之;十五年(BC248年)黄歇移封江东,楚置郡于淮北(郡名乏考),沛、留二邑属其郡。

秦王政二十三年秦国攻取楚国淮北故地,沛、留二邑入秦。秦因之置沛县(治所在今沛城镇附近)和留县(治今沛城镇东南五十里微山湖西岸)。沛县、留县上属泗水郡(又名泗川郡,又有将“泗”省写作“四”字者,皆同),沛县为泗水郡治所。最迟到秦代,其境内已形成城邑,名曰丰邑(在今凤城镇附近),附属于沛县。

秦二世元年(BC209年)七月,陈胜吴广起义,各地有反秦之志者纷纷响应。九月刘邦在沛县县吏萧何、曹参等人的支持下杀死其县令,自称沛公,丰邑归之。留县为秦嘉占领。

二世二年十二月(BC208年)陈胜死,同月,丰邑守将雍齿叛刘邦而降附魏王咎。正月,秦嘉立景驹为楚王,使居于留县。刘邦往从。二月,项梁项羽叔侄自会稽郡率兵渡江北上,四月刘邦与之联合并借兵攻打丰邑,取之。同月,项梁项羽叔侄攻杀秦嘉,击走楚王景驹,留县归项梁项羽,刘邦旋即与之联合。六月,项氏立故楚国王室后裔熊心为楚怀王,以号令楚地群雄,故沛县、留县名义上乃为楚国国土。

两汉(含楚汉相争时期、王莽新朝)

秦王子婴二年十月(BC207年)秦亡,正月(BC206年)项羽虚尊熊心为义帝,二月分封诸侯,自立为西楚霸王,沛县(含丰邑)、留县归属项羽自领之楚国(都彭城郡彭城县,今徐州市区)彭城郡。

汉王五年十二月(BC202年初),项羽楚国灭亡,沛、留入汉;正月,刘邦改封齐王韩信为楚王,都下邳。(今睢宁县古邳镇东三里),两县属楚国彭城郡。二月,刘邦称帝,建立汉朝,史称“西汉”,两县隶之。

汉高帝六年十二月(BC201年初),楚王韩信废为淮阴侯。正月原楚国分为楚、荆二国,沛县属刘交楚国(都彭城郡彭城县)彭城郡;留则为张良侯国,直属中央。

西汉高帝十一年十二月(BC196年初),沛县改为刘濞侯国,直属中央。

西汉高帝十二年十月(BC196年),刘邦平定淮南王英布谋反返还途中回到家乡沛县,改立沛侯刘濞为吴王,沛侯国复为县,隶属楚国彭城郡。

高后元年四月(BC187年),沛县再度被改为侯国,封吕种为沛侯,命其守吕后父母墓吕宣王寝园。

高后七年(BC181年),沛侯吕种改封为不其侯,沛侯国复为县,属楚国彭城郡。

文帝前元五年(BC175年),留侯张不疑有罪免爵,留侯国除为县,亦往属于楚国彭城郡。

西汉景帝前元三年(BC154年)正月吴楚七国之乱爆发,三月楚王刘戊自杀,六月复楚国,分原楚国彭城郡南部置沛郡(治在相县),直属汉庭,沛县隶之;封刘礼为楚王,留县归之。约同时,即丰邑置丰县(治约在今凤城镇附近),此即丰县建置之始。

汉武帝元朔元年十月(BC129年)今境增建广戚侯国(治今沛县东二十里),上属沛郡,刘将为侯。

汉武帝原鼎五年(BC112年),广戚侯刘始有罪免爵,侯国除为广戚县。

宣帝地节元年(BC69年)十一月,楚王刘延寿有罪自杀,国除为县

西汉末,楚国和沛郡不再直属汉庭,改由豫州刺史部管辖。

西汉孺子婴初始元年十二月(AD9年1月),王莽篡汉,建立新朝改元始建国,废楚国为楚郡,留县随属。约天风元年(AD14年),沛郡更名吾符郡(治所吾符亭县,由相县更名),沛县随属;约同时楚郡更名和乐郡,广戚县更名力聚县,随属,沛县未更名。地皇四年(AD23年)新莽灭亡,不久郡、县复名。新莽时楚郡(和乐郡)、沛郡(吾符郡)2郡分别由徐州、豫州2州刺史部管辖。

更始三年(AD25年)刘秀称帝,改元建武,仍以汉为国号,史称“东汉”。其时楚、沛二郡为刘永割据政权占领。

光武帝建武二年(AD26年)夏,汉军大破刘永,留县随楚郡,沛县随沛郡归汉。沛郡仍属豫州刺史部,楚郡仍属徐州刺史部。

建武二十年(AD44年)六月沛郡改为沛王国,都相。徙中山王刘辅为沛王,沛县随属。

光武帝中元二年(AD57年)六月,沛县建为侯国,封沛王子刘宝为侯。

汉明帝永平十三年(AD70年)十一月,楚王刘英谋反被废,楚王国除为楚郡(治彭城县),留、广戚2县随属。

章帝章和二年(AD88年)三月,楚郡建为彭城王国(都彭城县),徙六安王刘恭为王,留、广戚属之。

至迟顺帝永和五年(AD140年)沛侯国已废除为县,依旧属沛王国。

灵帝朝以后彭城国、沛王国不在直属中央,而分别由徐州刺史部、豫州刺史部管辖。

三国西晋

汉献帝延康元年(AD220年)十月,曹丕代汉建魏,改元黄初;同年彭城王国、沛国皆废为郡。

魏文帝黄初三年(AD222年)彭城郡复为彭城国,封曹据为王,旋又因曹据徙封而改回为郡。魏明帝太和六年复封曹据为彭城王,留、广戚2县遂递属彭城王国、郡、王国,郡、国始终隶徐州刺史部。

魏明帝太和六年(AD232年)沛郡复为王国,进封甄城王曹林为沛王(初都相县,后移都沛县),沛县属之不改。景初二年(AD2238年)沛县成为沛国国都,而广戚县则由彭城国来属。沛郡、沛国均隶豫州刺史部。

魏元帝咸熙二年(AD266年1月),晋武帝司马炎代魏,建立晋朝;同年,封司马子文为沛王,封司马权威彭城王,沛县遂属沛王国(还都相县)。

东晋十六国

晋元帝太兴元年十二月(AD319年1月)沛县随沛国降附汉国石勒军。此后,沛国废为沛郡,沛县随属。同年留、广戚2县随彭城国亦降附石勒。然二年(AD139年)即复为晋军所夺取。

太兴二年,即前赵光初二年(AD319年)十一月,石勒自称赵王,建立后赵,沛县随沛郡属之。

晋成帝咸和元年十二月(赵王石勒八年,,AD327年1月),后赵攻占彭城国。

咸和九年十二月(后赵武帝延熙元年,AD335年1月)彭城国降附东晋,旋为后赵攻克。

晋穆帝永和五年(后赵武帝太宁元年AD349年)晋军趁后赵内乱收复彭城国,沛郡,沛县、留、广戚随属。

前燕景昭帝元寿二年(晋穆帝升平二年,AD358年)十月,燕军击败晋军,夺取沛郡、沛县。

前秦昭宣帝建元六年(前燕幽帝建熙十一年AD370年)十一月,前秦灭前燕,沛县随沛郡入秦。

晋孝武帝太和四年(前秦昭宣帝建元十五年,AD379年),广戚、留县随彭城国为前秦攻占。

晋孝武帝太元八年AD383年,前秦攻晋,于淝水之战大败;次年AD384年东晋反攻前秦,收复淮北之地,沛县随沛郡复为晋朝所有。此后丰县被废,境为沛县地,沛县随沛郡递属徐州、北徐州。

南北朝

宋武帝永初元年(AD420年),彭城国改以皇子刘义康为王,留县隶之不改,沛县依旧属于沛郡,而丰县、广戚则在此前被省废。

刘宋时,彭城王国、沛郡递属北徐州、徐州。

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十二月(AD446年1月),刘义康免为庶人,彭城国复除为郡。

宋孝武帝大明元年(AD457年)丰县复置,脱离沛县,隶属徐州北济阴郡(治离狐县,今山东境内)。

北魏献文帝皇兴元年(宋明帝泰始三年AD467年)魏军攻占徐州,沛县随沛郡。留县随沛国郡入魏。

东魏时,沛县仍属徐州沛郡,留县仍属于徐州彭城郡。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AD556年),留县废,县境入沛县,隶徐州沛郡不改。

北周武帝建德六年(AD577年)二月,周军灭齐,沛县随属周,入周后,沛郡废,沛县改隶彭城郡。

隋文帝开皇三年AD583年,废彭城郡,沛县直隶徐州(治彭城县),

开皇十六年(AD596年)复置留县于今沛城镇东南五十里微山湖西岸。亦隶属于徐州。

隋唐之际,沛、留二县随彭城郡为王世充(AD619年称帝,国号郑)所据。

唐高祖武德四年(AD621年),王世充降唐,同年唐改彭城郡为徐州,沛县随属,留县则被省废。此后,除玄宗天宝元年到肃宗乾元元年(AD742-758年)间隶属彭城郡外,沛县一直上隶于徐州。

徐州(彭城郡)初直属于中央,安史之乱后,递属于河南节度使,汴州节度使、河南节度使、淮西节度使、兖郓节度使、河南节度使、淄青平卢节度使、徐海沂密都团练观察使、淄青平卢节度使、徐泗濠三州节度使、武宁军节度使。兖海节度使、徐泗团练观察使、感化军节度使、武宁军节度使管辖。

五代

唐亡后,沛县递属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一直上隶徐州,徐州则隶武宁军节度使(亦徐州节度使)

宋 金

入宋后,沛县仍隶属于徐州不改。

北宋时,徐州递属京东路、京东东路、京东路、河南道、京东路、京东东路、京东西路等转运使路(道)。

南宋初,高宗建炎三年(金太宗天会七年,AD1129年)沛县为金兵占领。金天会八年(AD1130年)沛县交由刘豫伪齐代管;十五年(AD1137年)伪齐废,沛县纳入金朝统治。

入金后,沛县依旧隶属徐州,州递属山东西路。

金哀宗天兴三年(宋理宗端平元年,AD1234年)南宋、蒙古联军灭金,沛县为宋得。

蒙元

蒙古窝阔台汗七年(宋理宗端平二年,AD1235年),沛县为蒙古攻取。隶属滕州并为州治。

蒙哥汗二年(AD1252年),滕州废,沛县割隶济州(治任城,今山东济宁市),济州属东平路。

元世祖至元二年(AD1265年)沛县省入济州丰县(治凤城镇附近)。至元三年(AD1265年),复析丰县地置沛县于旧所,隶济州。此前,元世祖已设立中书省,济宁府隶属之(中书省直辖区又称为“腹里”)。

至元八年(AD1271年),济州升为济宁府(时治山东巨野县),沛县隶属之。济宁府直属中书省。

至元十二年(AD1275年),济宁府下复增设济州(治任城县)。沛县隶之。此后济宁递属济宁府、济宁路,济宁路亦直属中书省。

顺帝至正八年,济州废,沛县直属济宁路(治任城县)。

顺帝至正十七年(AD1357年)沛县徙治于今沛城镇北刘园一带。

顺帝至正二十六年(AD1366年),时从属于红巾军大宋龙凤政权的朱元璋攻取沛县。

顺帝至正二十七年(AD1367年)朱元璋代宋自立,以吴为号,是年,沛县划隶徐州(治今徐州市),州时属江淮行省。

吴二年(AD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入明后,沛县隶属徐州。

徐州旧属归德府,入明后递属河南分省开封府、河南行省开封府、南京临濠府、南京中立府、南京凤阳府、京师凤阳府、京师、南京、京师、南京。

明思宗崇祯十七年(AD1644年)三月明亡,五月南明弘光政权于南京应天府建立,沛县随属。

清世祖顺治二年(AD1645年)沛县入清,仍属于徐州。

就布政使司辖区而言,徐州直隶州先后隶属于江南左右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司、江南右布政使司、江苏布政使司;就巡抚区而言,徐州先后隶属于凤阳巡抚、漕运总督兼凤阳巡抚、江宁巡抚、江苏巡抚。就总督区而言,徐州先后隶属淮扬总督、江南江西河南总督、江南江西总督、江南总督、江南江西总督、江南总督、两江总督。

清世宗雍正十一年(AD1733年)升徐州直隶州为徐州府,治铜山县城,今徐州市区。沛县隶属之。

就布政使司辖区而言,徐州府先后隶属江苏布政使司与江宁布政使司;就巡抚区而言,徐州府先后隶属于江苏巡抚、江淮巡抚、江苏巡抚;就总督区而言,徐州府一直隶两江总督。

中华民国 北京政府时期

民国元年(AD1912年)2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之北伐军进驻徐州,沛县脱离清廷,同时徐州废府,沛县隶属于江苏省(时治吴县,今苏州市)。

民国二年(AD1913年)一月,北京政府开始推行省、道、县三级制。7月,江苏设徐州道(治铜山县)沛县隶之。

民国三年(AD1914年)六月,江苏全省划定为五道,沛县隶属于徐海道(治铜山县)。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时期

民国十六年(AD1927年)国民革命军占领沛县,同年道废除,丰县直属于江苏省(时治江宁县,今南京市)

民国二十二年(AD1933年)3月,江苏省(已移治镇江县,今镇江市区)分设十三个行政督察区,沛县隶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首县铜山县,今徐州市区)。12月,督察区调整为9个并改以首县名称为区名。民国二十三年(AD1934年)2月各区成立专员公署,沛县属于铜山区。

民国二十五年(AD1936年),各督察区又改回以数字编号,沛县隶属于第九督察区(铜山区改)。

民国二十七年(AD1938年)5月,沛县县城被日军占领,县政府流亡。而沛县在行政关系上仍隶属于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九年(AD1940年),沛县随第九行政督察区划属江苏省徐海行署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AD193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9月,徐海行署撤销,沛县仍隶属江苏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实施“全面戡乱”,划建华中战场绥靖区,以各绥靖区司令官统一指挥该区党政军民,沛县划入第三绥靖区。

民国三十五年(AD1946年)9月,沛县政府还驻县城。

民国三十七年(AD1948年)11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沛县县城,国民政府对沛县的统治宣告结束。

日伪时期

民国二十七年(AD1938年)5月18日,日军占领沛县县城,旋成立伪政权组织。伪丰县初归徐州治安维持会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AD1939年)2月,伪徐州治安维持会改组成立伪江苏省公署徐州办事处,5月又改为伪苏北行政专员公署(驻地徐州市),伪沛县乃改属伪苏北行政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月,伪苏北行政专员公署撤销,改立伪苏淮特别行政区公署(驻地徐州市),直隶于伪中华民国政府,伪沛县乃属于伪苏淮特别区行政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二年(AD1943年)10月,伪苏淮特别区公署下设6个特别行政督察区,伪沛县属于第二区(治砀山县,今安徽省)。

民国三十三年(AD1944年)1月,伪苏淮特别区公署撤销,改置伪淮海省(治徐州市),伪沛县乃属于该省第二行政督察区(治砀山县,今安徽省)。

民国三十四年(AD1945年)3月,丰县欢口区划归沛县。

民国三十四年(AD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9日,日伪军政人员弃城逃走,伪政权对沛县的统治宣告结束。

中共建权时期:

民国三十三年(AD1944年)10月,中共领导的沛县抗日民主政府于沛县北部根据地成立,隶属于冀鲁豫第十一行政区专署(亦称湖西专署)。

民国三十五年(AD1946年)9月,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沛县、丰县解放区,中共沛县机关北撤到山东境内。

民国三十七年(AD1948年)7月,沛县民主政府在山东省鱼台县重组。11月沛县县城解放,沛县政府进驻。

民国三是八年(AD1949年2月)沛县欢口、冯屯划入丰县。

民国三十八年(AD1949年)10月沛县划归山东省,属鲁中南区台枣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0年5月台枣专区撤销,沛县改属山东省滕县专区。

1953年1月,沛县划归江苏省,3月起隶属徐州专区。

1953年10月,沛县将王楼、高楼、小闸子、刘楼、官庄、甄王庄、聂庄铺、东丁官屯、水圩子、东陶官屯、张楼、大孙庄、后程子庙、北丁官屯、小四段等15个村(1965户8623人)划入山东省微山县。

1955年3月铜山县第三、第四2区和敬安镇划入沛县。

1970年徐州专区改称徐州地区,沛县随属。

1983年3月,江苏省推行市管县新体制,徐州地区撤销,沛县改由徐州市领导,至1999年底不改。

1984年12月沛县将杨堂、孙庄、东明村、西平村、六营、曹庄、王庄、大挖工庄、赵楼、赵庙、张庄、侣楼、庞孟庄、中挖工庄等14个村划给山东省微山县管辖,而该处地下的煤炭资源开采权仍属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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