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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副局长解读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黄帝书苑 2015-10-14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了我国今后一段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这也是继2003年我国制定发布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之后,再次推出的新一轮全国海洋经济综合性规划,本报记者就此采访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宏。

      海洋经济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

    2012年,我国海洋经济总量突破5万亿元。总体来说,我国海洋经济已逐步形成规模,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规划》显示,“十一五”时期我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长13.5%,持续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近4万亿元,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和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9.9%和16.1%;涉海就业人员3350万人。同时,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步伐明显加快,以海洋高技术为支撑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势强劲,海水利用、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力等新兴产业在海洋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

    王宏认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也集中凸显,如产业结构深层次矛盾显露,产能过剩和低质化并存,产业布局和沿海开发导致的陆海空间矛盾日益严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由单一性向复合型发展等。现在,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海洋经济继续依靠数量投入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将难以为继,海洋经济必须走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必须依靠科技引领实现发展方式的集约型转变,因此,“十二五”时期海洋经济将从注重规模和速度转向谋求质量和效益“双赢”的发展阶段。

      规划“三圈多极三点”沿海开放格局

    2003年《纲要》将海洋经济区域划分为海岸带、海岛、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国际海底四个区域,粗线条地勾勒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区域布局。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一条从北到南环绕海岸线的蓝色产业带已经初步成型,逐步从“浅蓝”挺进“深蓝”,以重点城市为依托的沿海区域布局基本完成,海洋开发开放格局日渐清晰。

    《规划》划定了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的沿海区域格局。“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充分发挥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个经济区的引领作用,推进形成我国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圈;结合落实国家关于沿海区域发展的部署,着力培育一批重要的海洋经济增长极”。

    王宏说,《规划》强调陆海统筹,将区域布局与海域自然地理属性、社会经济情况与区域建设相结合,突出各区域层次、定位和特色,从国家层面进行宏观把握和统筹规划,提出了“三圈多极三点”的开放格局,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展现了远景蓝图,兼具长远性和可操作性。

      海岛将分类开发利用与保护

    近年来,海岛开发利用,特别是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日益得到社会各界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出台对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秩序、保护海岛生态环境、促进海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划》在此基础上对海岛开发利用专设一章节,特别提出“重点开发三大海(群)岛”,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考虑海岛的区位条件、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容量,重点开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广东横琴岛;“合理开发近岸海岛”,以保护为核心,集约利用近岸海岛资源,控制海岛及周边海域的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扶持边远海岛发展”,在强化保护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海岛发展特色产业。

    王宏表示,根据海岛类型进行分类利用与保护,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海岛经济发展,赋予了海岛开发与保护更新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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