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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得】你知道古代“送礼”有几种说法吗?

 醉里且笑 2015-10-14

古代汉语词语丰富,不同的字词,可以表示相同的意思,因此存在有大量的近义词,但它们的意思又不尽相同。如果能够知道古汉语的同义词,对于阅读古文,理解古文大有裨益。譬如表示“赠送”义项的同义词,就有如下这些:


(zèng):赠送。《说文》:“赠,玩好相送也。”《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杂佩以赠之。”《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以公命赠孟明。”白居易《琵琶行(并序)》:“歌以赠之。”

(yí):赠送。《诗经·邶风·静女》:“贻我彤管。”韩愈《师说》:“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魏学洢《核舟记》:“尝贻余核舟一,盖大苏泛赤壁云。”

(wèi):赠送。《左传·隐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史记·魏公子列传》:“欲厚遗之,不肯受。”魏征《谏太宗十思疏》:“裘葛之遗。”

(fù):送布帛财物助人办丧事。《春秋·隐公元年》:“秋,武氏子来求赙。”《后汉书·杜诗传》:“赙绢千匹。”又如,赙诔(赙赠和诔文);赙补(赠送丧家财物以助其不足);赙祭(赠送财物以祭死者);赙礼(给丧家送的礼物);赙金(助人办丧事的钱);赙布(送给丧家的财帛);赙賵(送给丧家的车马财物)。

贿(huì):赠送财物。《尔雅》:“贿,财也。”《左传·文公十二年》:“厚贿之。”《诗经·卫风·氓》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国语·晋语》:“假货居贿。”

(lù):赠送财物。《说文》:“赂,遗也。”《汉书·武帝纪》:“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引申为“奉送”。贾谊《过秦论》:“于是从散约解,争割地赂秦。”《诗经·鲁颂·泮水》:“大赂南金。”《汉书·张骞传》:“仅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

又如,贿赂(古代一般用“赇”字表示。如“受赇枉法。”中古时,“赇”与“赂”可以同义连用,这时的“赂”就是带贬义的“赂”了);赂门(行贿的途径);赂息(行贿以求息事);赂买(行贿买通);赂结(以行贿而结交);赂赠(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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