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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公积金新政策 贷款期限“延长”5年异地购房也可使用

 昵称15120945 2015-10-15

贷款期限“延长”5年 异地购房也可使用
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可同时进行


  10月8日,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消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占有率,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做出调整。四条新政,让公积金更加好用。


贷款期限“延长”5年

  随着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不断下调及便民政策的不断出台,越来越多的大庆人通过使用公积金,圆了自己的住房梦。

  就在不久前,从事教育工作的黄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东方玫瑰园的二手房。以爱人的名字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却被告知,因为她爱人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超过三个月,已经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而如果用自己的名字办理,已经51周岁的黄女士,只能申请4年的贷款期限,这让黄女士很是郁闷。而10月13日,公积金工作人员告诉黄女士,可以申请办理9年的贷款期限了,这得益于新推出的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偿还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为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公积金新政规定:从10月8日起,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贷款偿还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外地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

  随着父母年龄的增大,市民王兰一直想在三亚买套房子,用于父母养老,可因为是异地购房,尽管她的账户里还有10多万的公积金,却一分也用不了。而新政推出后,公积金可异地贷款了。

  根据新规定,我市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大庆市缴存职工在大庆以外城市购房,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未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可以以缴存人大庆房产作抵押,在大庆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此项业务时,缴存人需提供异地所购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或者购房合同及收据、本地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庆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在异地办理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可以向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贷可同时进行

  油田员工老路,因为一直没有使用过公积金,公积金账户里已经有了16万元。就在9月份,他看中了一套80万的房子,可因为一时没有凑够首付款,购房计划就搁置了。这一拖,还真就等来了利好新政。

  根据新规定,从10月8日起,我市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本人及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公积金的手续简单了

  现在,有些部门让办事人提供各种证明的奇葩规定,着实让老百姓感叹办事难。而公积金业务办理,就简单多了。

  根据新政简化业务审批要件的规定,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要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市区缴存职工及配偶最大年提取总金额15000元,县区缴存职工及配偶家庭最大年提取总金额12000元。  

来源:大庆网(dq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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