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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答疑】公司的股东是有限合伙企业,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是否缴个税

 fzchenwl 2015-10-17

  1.公司的股东是有限合伙企业,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是否缴个税

  

  A公司的股东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全部是自然人,A公司取得投资时资本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时,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专家回复:

  

  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企业,在税法上视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不作为企业的收入,而是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但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8]28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关于文件财税【 2014】109号文的理解

  

  尊敬的专家,感谢您就我上次关于国有集团内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解答,即假设有

  

  A公司,全资国有公司(地方国企),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由A公司持股100%,物流运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C公司,由B公司持股40%,另外60%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关联方),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合并C公司报表

  

  1、现拟将B公司持有的C公司40%股权无偿划转给A公司,划转完成后A公司仍然控制C公司,该行为得到地方国资委的同意,那么A公司和B公司是否需要就此无偿划转事项交纳企业所得税等?

  

  A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的计税成本是什么?

  

  2、如果按照B公司对C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值将其40%股权全部划转给A公司,那么B公司和A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此事项如何做到文件中提及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

  

  专家回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

  

  一、关于股权收购

  

  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二)项中有关“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规定调整为“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

  

  二、关于资产收购

  

  将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三)项中有关“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规定调整为“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三、关于股权、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根据59文第五条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特殊重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如果你公司该项业务采取特殊重组方式的话,可以按照账面价值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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