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精华答疑】超出经营范围的收入如何处理

 fzchenwl 2015-10-17

  1.股权变更涉税

  

  老师,您好!有以下问题请教:

  

  1、有A、B、C、D公司的股东相同,现这些公司的股东计划成立E公司作为集团公司,把A、B、C、D公司的股权转给E公司,A、B、C、D公司变更成E公司的子公司。请问涉及哪些税?

  

  2、医院有限公司业务扩张,成立新院区(作为分公司),房产税是否可以前3年免缴,如果不可以,那么成立子公司可以免缴吗?

  

  谢谢!

  

  专家回复:

  

  1、主要涉及印花税(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具体文件参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和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方是法人股东,对于股权转让方需要按规定就取得的收入并入收入总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发生损失,需要向税务机关作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如果股东是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上述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上述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专家分析:

  

  所以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无论是新设分支机构,还是设立子公司,对于新设分支机构和新设子公司医疗机构都可以按规定免征3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00〕42号 、国税发〔1991〕1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函〔2009〕6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2.超出经营范围的收入如何处理

  

  我公司是经济贸易咨询(营改增企业)现有笔销售商品的收入不知道如何处理。现增加经营范围有点困难,还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经营范围和办理食品许可证,还要再国税增加销售税种,不想走这些手续能否直接再国税申报增值税。直接按服务业交增值税有何后果?

  

  专家回复:

  

  销售货物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或13%,现代服务业税率为6%。因此不可以将货物销售收入按现代服务业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是理由一。

  

  理由二是现代服务业是营改增范畴,货物销售是原来增值税征收范围,二者征收后在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分享比例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即使税率相同,也要分别不同的项目申报。

  

  如果将货物销售按现代服务业申报增值税造成少缴增值税款的,可能面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处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建议:

  

  对于临时取得超出经营范围的收入,可以暂不办理工商变更,也不变更税务登记,而采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形式,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时会一并征收增值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