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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何时成为人类的一种爱好的?

 汉青的马甲 2015-10-19

PHOTOGRAPH BY FERDINANDO SCIANNA/MAGNUM

做書注:当“读书无用论”大行其道时,犹如水落石出,读书队伍里渐渐只会留下那些因为热爱而不是追求“有用”的真正读书人。实际上,不带功利之心地“热爱”读书,也就是近代才出现的事,在此之前,人们用“脑”读书,而不是用“心”读书。《纽约客》档案编辑Joshua Rothman梳理了“读书”一事从古至今对人们的意义之演变,为感性地热爱读书“正名”。那么,下次被问到为什么喜欢读书时,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就是喜欢,怎样?


大学四年级时,我选修了一门研究简·奥斯汀的课程,课程内容很棒,但不得不提的是课程的男女比例失衡得可怕——大约100人的课堂只有不到10位男士。选修这门课的都是奥斯汀的狂热粉丝,在第一节课上,教授就坦言她本人就是一名“简迷”(Janeite)。当她问到在场有没有“简迷”时,大多数同学都举起了手。但她也向我们保证,绝不会让课堂变成无聊的粉丝聚会:“即使你已经读了十几遍《傲慢与偏见》(也许从十岁就开始读了),你仍然可以从课堂上学到东西,这些收获也许不能让你更爱奥斯汀,但却可以给你更好的鉴赏力。知识可以弥补狂热,理智可以充盈情感。”


起初,我并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但诚如奥斯汀小姐本人会说的:“人的第一印象总是有失偏颇的。”不久之后我就发现,奥斯汀的追随者中有各式各样的人——的确有的人喜欢一位作者的原因更多是感性的,但也有人喜欢的原因是理性的。我还发现,几乎每个真正著名的作家都会有自己特定的追随者群体,比如奥斯汀的追随者就和许多其他作家的追随者品味不和,包括狄更斯,托尔斯泰,艾略特,海明威,劳伦斯,菲茨杰拉德等等。今天的读者阵营也分为卡尔·奥韦·克瑙斯加德(Karl Ove Knausgaard)迷和埃琳娜·费兰特(Elena Ferrante)迷。


从表面上看,“简迷”就像是文学世界的“星舰家族”(指热爱《星际迷航》系列电视剧及电影的一群人),但实质上他们只是比大家刻板印象中的书呆子多了一份对书籍的热情而已。这种热情让大家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书籍的世界是浪漫的世界——这太显而易见了,以至于人们通常看不到。浪漫的砖石搭建了整个文学世界。


作为一个读者,进入这个世界的过程就是跟随着它的律动,从有所触动、有所好奇,慢慢地开始有好感,有亲密感,到最后深深迷恋。我们经常希望自己可以理智清醒地阅读,但其实真正被我们记住,对我们造成深刻影响的都是那些我们读到情绪失控,深深动容的书籍。从某种微妙的程度来说,如果你仅仅只是尊重和敬仰一本书,其实你是在侮辱它。阅读文学作品时最重要的就是有情感的投入,我难以想象在读书的时候没有“热爱”。



电影《成为简·奥斯汀》剧照


哈佛大学的文学教授Deidre Shauna Lynch在《热爱文学——一部文化史》一书中指出,阅读作用于人类社会的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不喜欢文学。人们用“脑”读书,并不用“心”读书(起码他们自己是这么觉得的),因为他们觉得和书籍以及作者产生情感上的连接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Lynch写道,大约到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的这百年间,阅读才开始变成一种“私人的、充满热情的”活动,而不是“理性的、教化的”。


为了更好地解释所谓“理性的”阅读模式,Lynch要求其读者试想他们穿越回到一个与现今文学观完全不同的时代,一个文学被修辞学统治的时代。例如18世纪中叶,举一个最典型的诗集《英国缪斯》(The British Muse)为例,该诗集出版于1738年,与其说这是一本《诺顿诗歌选》(Norton Anthology)倒不如说是一部《巴特利特名言选》(Bartlett’s Familiar Quotations)。彼时的诗集多是围绕既有主题来编排的,如缺失、逆境、通奸……这样编排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人更好地欣赏和珍视这些文字,而是希望人们可以从中学习说服他人的辩才。就像现在,当人们在浏览BrainyQuote.com网站的时候,他们不会认为自己是在文学瑰宝的圣殿里漫游,他们只想到处逛逛,找到一些听起来很赞、说得又很有道理的东西。在修辞学文化里,Lynch写道,“诗歌不是用来爱的,而是用来教人们怎么正确地说话的……所以它会教人们如何追求所爱以及如何在俗世取胜。”总地来说,那时的诗歌就像是BrainyQuote.com一样,只是一种工具而已。


这种情况直到各类经典著作的诞生才有所改变。文学史研究者所说的“经典著作”(canon)起源于18世纪中叶,原因有很多,例如读者逐渐提升的阅读兴趣以及鉴赏品味,在英国,还包括对著作权问题的反思。(1774年,在唐纳森诉贝克特一案中,英国法官基于“公民普遍利益”推翻了之前的永久性的普通法,这奠定了英国出版界的新思路:伟大而经典的作品为所有英国人民共有。)这类经典作品的不断出现改变了人们对文学的认识,文学作品关注的问题从当下延伸到了过去,阅读变成了一种怀旧。


一些人读书是为了了解现世以及身边的一切。但是,当一个年轻人最爱的书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或者《简爱》的时候,我们应该意识到,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了。后者读书的目的是,如Lynch所说:“搭建自身与外部世界、现世与过往世界的桥梁。”也正是通过这样的努力,读书的真正意义才慢慢浮现出来。在修辞学为重的文学环境中,最重要的创作技巧就是掉书袋,最优秀的读者就是利用所读来增强自己的辩才。但是在注重文学欣赏的年代,最优秀的作品能够跨越时代的限制,影响更久更远,而最好的读者对于其他地方甚至是其他时代的故事仍然能够动容。读书不再是为了博采,读书就是读书。读书的人一定不会仅仅满足于了解当下,他们一定还会想知道更多。他们会从其他时代的人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灵魂,和他们成为朋友。


要如何理解这种把理智的需要和情感的诉求结合在一起的新读者文化呢?在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初,关于迷魅、诱惑和爱的隐喻随处可见,很快催生了浪漫文学的诞生和发展。1750年,塞缪尔·约翰逊写到,最好的自传可以让读者不断的产生兴趣从而爱不释手。(我们仍然以这样的标准在要求今天的书籍,“如今人们对于故事的渴求是无法控制的,”《出版人周刊》在去年的《金翅雀》一文中这样写道。)如今,阅读也开始成为人类的爱好,书籍开始进入人们的私人空间——孩子的卧室或者爸爸妈妈的床头柜,阅读带来的体验也越来越接近人们的心中柔软的部分。当婚姻本身变成一件浪漫的事情的时候,人们将长期的、稳定的情感维系投射到书籍或者作者身上这件事看起来就也是一种忠诚。



企鹅版简·奥斯汀全集


但有的读者和批评家不接受这种新的文学观。因为这种观点太个人化了,他们认为,这种阅读评价体系太不尊重作品本身的质量了。(约翰逊写到,糟糕的读者根本没办法体会作品的妙处;他们“只喜欢他们喜欢的作家写的书。”)但这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肤浅浪漫。热爱文学本身就是一件很沉重的事情,正如Lynch所说,经典的作品必须是作者去世后留在世界的文化遗产。维多利亚时期的读者会去参观他们钟爱的作家的故居。Lynch认为,文学最值得爱的时候是直面死亡的时候。他们和我们一样,看衰现世的作品。


毫无疑问,我们正是这种苦乐参半的精神遗产的传承者。在读《热爱文学》的时候,我不禁想到了无数Lynch在书中提到的场景:在我家周围的小书店,弗吉尼亚·伍尔夫或乔治·奥威尔的书迷欣喜地买了一大袋书后离去;书迷们崩溃地发现已故的作家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个样子。(“你不应该过多地陷入你读的书中,否则你会失望的,”哲学家Peter Trawny最近再在一次关于马丁·海德格尔的讲话中提到)上周,我把我的书搬到办公室新买的书架里,我动作很小心,正是这种小心翼翼的感受让我体会到了Lynch所说的“文学之爱”。或许有人认为电子书和网络已经消解了阅读,但事实正好相反,阅读不仅没有消退,反而是以一种崭新的方式进入我们的文化生活。比如说,现在兴起的电视迷和影迷群体,其实是对书迷群体这种形式的一种延伸,改变的只是不同时代的兴趣点,但是和作者及作品的情感联系还是一样的。


英语文学教授的身份就有点特殊了,Lynch的经历也说明了教授是非常矛盾的:他们对书籍的热爱不仅仅是无偿的,更是难以言状的。甚至当他们聊起自己喜欢的作家的时候,也必须表现得非常专业——这就更显得热爱文学和研究文学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Lynch的书指出热爱文学是一种表演,演绎的是历经几个世纪的经典隐喻。如果这样说,那么它的反面,冷静的、疏离的、学究的文学解读同样是一种表演,甚至更加困难。教授们不能够加入书迷俱乐部的大家庭,痛快地谈论对文学的个人化的喜爱——这些情绪只能留给他们自己。


文 | 乔舒亚·罗斯曼(Joshua Rothman)

译 | 熊腊芳

源 | 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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