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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AA发布商用无人机使用规定草案

 诗人如布谷 2015-10-19

  据英国《金融时报》2月16日报道,美国监管机构发布了备受期待的规定,对商用无人机的使用加以管理,允许它们与其他飞行器共用天空。不过,该规定要求运营者确保无人机飞行在视线以内,并要求无人机只能在白天使用。

  这一拟议中的规定由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发布。该规定适用于重量在55磅(合25千克)以下的小型无人飞机。FAA认证的无人机被限制飞行在500英尺(合150米)的最大高度以下,并禁止在人群上空飞行。

  这些限制可能会制约亚马逊等怀有远大目标的企业,他们一直在推行使用无人机将包裹递送至客户手中的行动。在中国,电子商务巨头已经在三个大城市开展了无人机送货服务的试验。

  FAA管理人员迈克尔 许尔塔(Michael Huerta)表示:“我们在制定这些规定时努力处理得灵活一些。我们希望既能维持今日航空安全方面的出色水平,又不会为一个新兴产业带来过高的监管负担。”

  美国官方表示,这些规定允许企业运营无人机包裹投递服务,条件是这些包裹必须按照FAA的要求打包。对于任何企业同一时间运营的无人机数目,该规定并未加以限制。

  虽然该规定拟定的框架仍然十分有限,它代表着美国监管机构的一大变革。目前,商用无人机要想被批准运营,必须得到FAA的批准。为此,运营商还必须同意严格遵守数量众多的各种限制。

  许尔塔表示,他预计这一放宽后的规定一旦被采纳,会令农业、学术研究和媒体等部门大大受益。

  规定允许商用无人机以最大100英里/小时的速度飞行。运营者还必须确保无人机不要进入机场的飞行路线,也不许进入受限空域。此外,在天气不佳或可能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也必须停飞无人机。

  FAA还表示,无人机的运营者必须在17岁以上,通过航空知识测试并获得运营商认证。

  目前,这一拟议中的规定需要经公示和修订,才会被批准实施。

  对于该规定,人们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可能是保持无人机在视线之内的规定,特别是运营者是否应保持对无人机的全程视线接触。按照拟议中的规定,运营者可以(但不是必须)和观察员开展合作,由该观察员保持对该飞行器经常性的视线接触。

  美国运输部长安东尼 福克斯(Anthony Foxx)表示:“科技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步着。这一里程碑式的规定,使得联邦监管条例和对国家空域的使用,能够向着安全而又允许创新的方向演化。”(陈薇)                                            

(责编:孙璐、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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