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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 10月15日起执行

 LCF图书馆900 2015-10-20

临沂市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 10月15日起执行

2015-10-19 16:26:04 来源:临沂在线  字体: 浏览次数:4273   


   临沂在线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 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其中对住房转让手续费作出调整。临沂市于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该政策。
  《通知》明确规定: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后,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住房转让手续费由原先的300元变为200元;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住房转让手续费由原先的需要600元变为400元。住房转让手续费比调整前降幅达33%。
    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精神,自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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