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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价种类仅剩七类20项 含天然气邮政等(清单)

 白松幽幽 2015-10-21

资料图

凤凰财经讯 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定价目录》第29号令,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左右。修订后的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与现行目录《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2001年第11号令)相比较,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左右。保留的20项中,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主管理的有13项,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有7项。

二是定价项目清单化。对保留的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此外,对目前仍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将来视改革进程等因素适时放开或调整管理方式的部分项目,在目录“脚注”中也逐项作了说明。

三是修改目录名称。根据《价格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将目录名称修改为《中央定价目录》,不再沿用现行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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