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晴天
从不爱写日记的我,这天却破天荒的拿起了手中的笔。
我不爱说,也不爱写,总喜欢把该忘的忘掉,该记的放在心里。不去说不去想,徒增烦恼。认识的都羡慕我无忧无虑的生活,只怕只有我一人知道,有件事,一直都忘不了,无关时间。
那件事,要从三年前说起。
*
我记得那是阳光灿烂的一天,蓝天白云美得让我仰头观看,放学的好心情让每个学子都笑容满脸。
在学校的对面,有一条破旧的街道。不过就算是破旧,那条街结合古代和现代设计的建筑,每天还是那么多人,络绎不绝。
黄昏。
每天必经之地——篮球场。正如那条破旧的街道,篮球场也是热闹非凡。
大多数是华格职高的学生们,他们穿着统一的黄色校服,精力十足的在篮球场上奔跑着。
场外的女生们个个都打扮得各有特色,花枝招展的。
呐喊,尖叫声,喧哗声各种杂音混在一起,吵得耳朵都快怀孕了。
我摇了摇头,无法理解他们的热情,就像没人理解我一样。
那时的我,大抵是迷茫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着我简单枯燥的日子。每天晚上十点准时睡觉,第二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没有娱乐时间,每天都呆在家里读书,做作业。累了就静静地在床上躺上一天,不吃不喝。没人管,朋友也没有,有些时候想:哪天死了也没人知道。
不过,也许是什么都没有,所以格外的珍惜自己,也就没有死的心思了。
你只能爱你自己,没人会比自己更爱你。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不易。
尽管如此,我的心里深深的希望着,有个人能出现,只爱我一个,因为爱着自己实在是太累了。
而我第一次见到他的地方,就在那个篮球场。
黄昏的晕圈照在他身上,一切美得那么美好。他安安静静地斜靠在电线杆上,背着蓝色的小书包,反戴着今年流行的鸭舌帽,露出那张帅气的脸。
他安静的样子与周围的一切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就像我,与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也许是他安静的样子吸引了我,那一刻,我的心莫名其妙地狂跳不停。
吓得我不敢再看他一眼,却又忍不住地想仔细的看看他。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思,我忍不住留了下来,投身到人群中,来掩盖我炽热而心虚的眼神。
第一次,我终于知道篮球也可以打得那么帅气。他矫健的身影在对方的围攻下奔跑着,转身,跳跃,投蓝漂亮得让人忍不住尖叫,连汗水都让他变得性感起来。
我就这样傻傻的望着他,看不见别人,也听不到别的声音。整个世界满满都是他,只看他一个,只听他一人。
我想,大概我中了名为丘比特的箭吧。
他叫全栗。
这是我偶然听到别人喊他的名字知道的,不过却没有知道他名字时第一该有的欢喜,那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很惊讶的,居然会有人姓全?
而全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独特而出众,让人过耳不忘。
在知道全栗后,我的人生才有了一点儿的变化。
遗憾的是,每次经过篮球场都看不到他的身影。而不变的是,每次经过那里我都驻足试图在人来人往的篮球场里寻找他的身影。
而我的笔记本上满满都是他的名字。
好像这样做我才能找到一丝的甜蜜和安慰。只要看着他的名字,我才知道那颗做过手术的心脏还可以那么健康有力地跳动着。
停下笔,我又想起了他,同样,也想起对他总是形影不离的她——曾经。
她很漂亮,是那种越看越漂亮耐看型的。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大概她是那种被许多人追求的校花,而我只是默默无闻掩埋在人群中的平凡女孩吧。
不过,事实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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