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悬赏求助】律师在维护常年顾问单位时有哪些高招或注意事项?

 lgzlawyer 2015-10-23

今天我们邀请大家一起来聊这个据说很让人头疼的问题——律师在维护常年顾问单位时有哪些高招或注意事项?


伙伴们可以戳文章底部阅读原文按钮参与讨论。或许在交流中,你正巧会发现自己没有注意到的那个细节!


悬赏金额:

10

问题详情:

顾问单位最看重律师的哪些方面呢?是业务能力、服务态度,还是性价比?

有什么高招可以牢牢俘获顾问单位的芳心?或者注意哪些关键问题,才可以避免一不小心丢了客户?

昨日精彩问答:

悬赏金额:

10元(悬赏中

问题详情: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名,为公司向一股东借款。协议约定本金直接转账到公司账户,本金由法定代表人还,利息由公司还。请问这算是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借款,还是公司向股东的借款?


候选答案:

周旭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算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关键是看所借款项的实际用途,如果用于法代个人使用则属于个人借款,如果用于公司经营使用则属于公司借款。


张国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作为公司的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经济活动。并且,与一般公司代理人不同,法人因其代表人身份系法律规定授予,签订合同时,无需公司另行出具授权书授权。由此,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应当具有同等效力,都是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有效形式。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公章但属于企业职务行为的,债务应由企业承担;以个人身份签署借条的,属个人行为,债务由个人承担。


转账到公司应该认为是用于公司经营,对方不同意要有相反的证据,也就是证明你自己用了。


戳这里加入有格调、不扯淡的法律人实务协同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