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话说,在中国十大单身行业里,法律人赫然在列。(你没看错,就是第一排中间那个) 正文 正值光棍节临近,和朋友们交流一番后,不禁惊起了万千思绪,而后有了这些文字: 其实,从步入法学院的那一刻起,众少男少女便对法条许下了爱的宣言,唧唧复唧唧,法律在更新。在四年或七年的法律学习生涯里,大部分法律青年人,年复一年,或是埋头于书海丛林中划来画去,或是在无节操的辩论场上挥斥方遒(这个一会儿可以回复“辩论”细细品味),以至于忘记了人生还有爱情二字。 于是,等我们幡然醒悟,却猝不及防的开始面临来自父母亲人等噼里啪啦的问候声: “哎,你有对象了么?” “你看人家谁谁谁,孩子都一岁了!” “什么时候结婚啊,阿姨等着吃喜糖呢。” .......(此处省略一万句) 除了这些,学法律却“嫁”不出去还有怎样“血与泪”呢: @梁律诗(女): 国庆放假回家,妈妈拿着户口簿哀怨对我的说:“人家都偷户口簿去登记,你怎么也不偷呢。” ——“妈!我可是学法律的,偷盗可耻,还犯法!”
你说!什么时候让我抱孙子! 妈…别急…得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来... @田小律(男): 七夕那天,深夜十点,我从律所下班回家。 到门口我妈兴高采烈跑过来接, 下面是部分对话: “今天这么晚回来,是不是出去约会了呀?” “没有,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我故意加了个班,好假装约会,免得你又说我...” “。。。。” “好饿啊,给我留饭没?” “吃什么饭!你应该吃狗粮,单身狗!!!” “妈!狗也是有权利的,虐狗犯法!” @检春芳(女): 你们还算幸运,我爸等不及拿我的嫁妆去炒股了... 唉,不说了,我还有个案子要准备。
@卫若兰(女): 从前,我妈不让我谈恋爱。 后来,我妈不让我远嫁。 现在,我妈说你只要不违法,找什么我都不管。 你们见过妈对女婿的要求是不违法……不……违法吗……(?_?) @还有很多人像Monica一样: 有一天一起收拾我的房间,我妈突然跟我说:其实你一辈子不结婚,我和你爸也不会觉得不好的。 当时觉得突兀,转过身来眼泪差点掉下来。这是父母最深沉最难得的爱,是最深切的理解和疼爱。 我24岁半……工作三年。性别女,异性恋。大学毕业以后就没再谈过恋爱了,不停相亲,认识不少很好的男孩,但都没有下文。 但我还在寻找,还在等待。也许运气一直不站在我这边,那也不过是我一个人越过越好,有什么好怕。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 2015年11月11日 是个光棍节 作为拥有10万优质法律青年的小公号 我们希望能做些什么有意义的 下面切入正经事儿 如果你学法律, 如果你还是一个人, 如果你想在这个深秋或寒冬告别单身。 请回复“爱情”二字, 我们给你准备了一个脱单的机会。 也欢迎讲给你同样单身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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