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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

 wangyong670 2015-10-29
    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
  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童,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张爱玲的“第六官能”是否古今无二,世界唯一?不能这么说话。但若在十二三岁的女孩中找几个一眼能感到《红楼》原著与伪续的极大区畛的实例,恐怕也不会“俯拾即是”。她的天赋是高层次的,“官能”是个直感性的,是重要的“本领”,从事文学艺术,没有这本领,是不会有什么创造或研究上的业绩的。张爱玲以作家的身份名扬寰宇,但她在直感官能上的优胜条件之外,更有思想家与治学者的特长。人才的难能可贵,大抵是以“多材(俗用‘才’字)多艺”、“不拘一格”的兼美者为最不易逢。
   张爱玲从“直感”始,却以“治学”终——我是说她的“红学观”却是晚期的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即《红楼梦魇》。
   她重直感,但也重学术研究,不像那种浅薄的无识者不知考证为何事而开口讥贬之,反对之。比如,她对直感也仍以研究为佐助,这个例子就正是她为“天日无光”寻找佐证,她说,在读《金瓶梅》时,读到某几回,忽觉是进入了一条黑胡同;过了这几回,忽又眼前一亮,从黑胡同里出来了!——后来见到专治中国小说学的名家韩南(Hanan),早已指出,从第五十三回到第五十七回,这几回书不是《金瓶梅》作者的手笔,是另一人的补作!
   这例子,像“故事”,有趣得很,却也意义重大,可以给某些狂妄的下士(《老子》语)敲一下警钟:你读《金瓶梅》到这几回,有那个感觉和疑问吗?如无,“病痛”是在你身上?还是在张爱玲那边?
   所以,我佩服这位女作家,实异凡品说出几句话,入木三分,针针见血——但又不掰瓜露籽,“大嚼无复馀味”。
   顺便几句题外话:
   我不喜欢《金瓶梅》,也曾慕名而觅此“珍秘”,“话本”“足本”都借到过。我几次“开读”,怎么也读不下去。我不是小说研究专家,是普通读者,我只觉书中所写之人之事,我不感兴趣,索然无味。
   这是我与张爱玲不同之处。在《红楼梦》问题上,说实在话,寻觅能如她那样说出我心坎里要讲而不讲的第二人,至今尚未觅见。
   如照她的话来推理,无庸讳言,至今(以至将来),仍有很多人,包括名流,停留在那“黑胡同”里,而一点儿也觉察不出那条死胡同之黑——即“天日无光”之“味”,令人难堪难忍。
   我接触了少数高校俊才学生,他们当中,也分两“类”:一类眼亮,一类歌颂“黑胡同”。此一现象,令人深思而不知当以何法试为解决匡救。
   诗曰:
   身居昏巷日无晨,巷外衖中味不分。
   惆怅人间人各味,鵷雏自小上凌云。这六回书,无缘得见;要想略窥她在高小初中阶段的“红学”水平,只好借重这六回回目。其文如下:
   第一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
   维犬升仙贾璉膺景命
   第二回
   弭讼端覆雨翻云
   赛时装嗔惊叱燕
   第三回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
   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第四回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
   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第五回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
   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第六回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
   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先说说书名的取义。
   “摩登”是那个年代最为流行的“新名词”,即英语modern译音。英语本义不过是“现代”的意思。到译为“舶来品”时却发生了特殊的涵义和语气,用时是表示“时髦”(现今又改用“时尚”了),即最时兴“盛行”的,不太严肃的口吻和评论。
   不但如此,后来索性将“摩登”二字干脆代替了“摩登女郎”的专用语词——只要一看这两个字,眼前便浮现出一幅烫发、旗袍、高跟鞋、项链……乃至新奇式样裸露腿臂的漂亮女人!
   那么,定名为“摩登”《红楼梦》的用意是什么呢?
   是“现代化了的《红楼梦》吗”?例如“瞧,那边来了个大摩登!”是我年青时候常常听得见的“语式”。
   毕竟张爱玲的《摩登红楼梦》是怎么样的?六回书既未目睹,臆揣妄议不但无益,也是“危险”的——容易弄错了,离人家原书太远了,闹笑话。如果一定要姑妄言之的话,则似乎给人留下了几点印象:
   一是“宝黛爱情”为主,第一回回目明白标出了。
   她说第一回是傅秋芳寄了相片给宝玉,于是袭人要拿去和林黛玉比,看到底谁美!……
  这才明白:原来名曰“摩登”者,是加入了现代事物——已有了照相机了!这似乎有点儿像今日之“戏说”。若然,可不必深论。但我仍然十分惊奇,她的构思确实是出人意表,让人赞叹。试问,一般读者,有几个是会把傅秋芳记在心里的?而她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人物,构成新思。
   二是贾璉“膺景命”,他受宠升官,也像“家道复兴”?
   三是“弭讼端”,点染些家庭、社会纷争内幕之类。
   四是“赛时装”又模仿“群芳”而摩登化起来了。
   五是“浪子回头”——浪子是谁?宝玉吗?那岂不与高续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半斤八两?
   六是“浪子”、“情郎”、“情侣”、“游子”,是一人?是不止一人?除第一回出了个“宝黛”,再无具体人物姓名了,没法猜测。
   七是夹有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曲折。
   八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似受《老残》影响)是一对男女。然而同时又“泉路”作了死后的“鸳鸯”,这是另一对?还是同一对的先喜后悲情节变化?……
  这些,我都感到困惑甚至“担心”。担心的是:这种回目不仅仅是她父亲的代笔,迥异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之口角,重要的更在其书文内容思想观念,恐怕包涵了父亲张廷重头脑中的东西——那可就问题复杂了。
   对于这六回据说是她14岁时写的《摩登红楼梦》,是否真出她手?我斗胆表示有疑。我已说了,从回目看,一点儿不像几岁小女孩所能考虑的情节内容,既云是她父亲代拟回目,这就让人感到不仅仅是回目“代拟”的问题,至少,如果真的爱玲起笔,写了若干孩子式的小说,父亲张廷重一时乘兴就其幼稚的底草大施“润色”——多半就成了他自己的“作品”了。我们可以相信张爱玲自幼喜欢小说,很早开始动笔试为,这不会假;但若以为那六回《摩登红楼梦》就是她的处女作,则尚可商量。因此,不想为此多作揣度之评议。
   我初见“摩登红楼梦”此名,心下断定必是借《红楼》书中人物姓名,编写情节,而杂以她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新风气新事物,使之带上了“现代化”的意味的一种戏作。后来得知,果然所料不差,如:她写贾母榻前有鸦片烟灯,贾琏升官,是当了铁路局长……。不必多举,一斑可以窥豹。而且,我也想到其间必然是她那时候家庭生活的一种反映。当我知道她父亲曾任天津铁路局英文秘书时,所想也就得到了证实。
   不过此刻只借此不宜全付阕如的一个史页来引绪开端,也无大妨碍。因为,关键点不在一个少女彼时彼地的“仿红楼”成就如何,而是在于:世上少有这样的先例与“后例”:这是一位奇女子,从韶龄便极度不满于高鹗的伪续,而以此形式发出了破天荒的第一声抗议!总之,《红楼梦》给予她的影响之巨,可见一斑。红楼梦魇》,定为一部著作的书名,这所为何故?要它起什么作用?引导读者走向何方?
   我真不知张爱玲女士这样做的心理状态是怎么样的。我首先从这儿谈起,岂为无故。它阻碍了我了解她的“红学”业绩长达17年之久,又岂为小节细故,微不足道,可以置而不论?
   不拘做什么事,写什么书,说什么意见,要有一个严肃态度,要有一份虔诚真挚。逢场作戏,“毫无所谓”,这已不足为训;若再信口开合,博人一笑,将重要的事化为一点点“笑料”,借以显示自己的“潇洒”、“超脱”、“机智”、“才华”,则更是一种恶德、下品。无论人、文、语、言、行止、气味,都有一个“品”的问题。明人文士的“小品”文字,凭借一点口齿伶俐,文句新奇,颇能吸引、倾倒不少喜爱文艺而识解不高的人,然而也就被高级评论定为“小品”,它怎么巧、妙也大不起来。就是从根本上失去了做学问撰著作的严肃和虔诚——这一点灵魂没有了,还讲什么意义价值?开开玩笑而已矣。
   这是我不喜欢此书的一大主因,不是一般的不喜欢,简直一看见就老大的不舒服,从心里感到难过,乃至有些悲感——为谁?为什么而兴悲感?那当然可以暂且细剖或者各凭自己的“读”可也。
   后来从材料得知,这并非她所自拟,是友人代议,她采用了的。
   (张文)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这,又使我仔细揣度了很久:她真喜欢这个书名?还是为了友人的关系而不好峻却?我不相信她有拿《红楼梦》的问题来开开小玩笑,像说相声一样博台下哄然一笑的那用意和心情。
   可惜,她终于采用了这个不严肃、不虔诚的语意。
   这是一大遗憾。
   假使曹雪芹当日十年辛苦、血泪著书是为了让世人都陪他作一场“梦魇”,那么《红楼梦》岂不就是这“古今不肖无双”者的满纸梦呓了?
   呜呼,古今异事,有如斯者乎?说雪芹的书让人感到“梦魇”,是一种比“不可知论”还不如的识见。“不可知”,也还有它自身的严肃态度在。“不可知”,可以是自愧能力太低,无力解读破译,还可以有本身的逻辑,可以原谅。至于沦为“梦魇”,那就是不相信自己还可以“自圆其说”,但宣传“梦魇”就成了不相信别人、群众、一切后贤来哲,以为都无法研究出任何道理和收获,大家都一齐为“梦魇”而心头作恶、懊恼无穷!
   这可以吗?应该吗?
   我以为张爱玲定此书名,是一个令人惋惜的错误。
   诗曰:
   梦魇奇书华夏尊?如何面对古人魂?
   张君高论篇中寓,书未开封字已昏。
   奇外出奇也可知,只应自愧力份低。
   既然文理楼台在,“魇”字缘何是筑基?如闹不清这一“理路”和“手法”,只看这第一篇,就会如坠五里雾中,可真叫“天昏地暗”,保管你只看不多几页,就“承受”不了,掷书而兴叹了。
   张女士的文章很有趣,开笔不久,即将“主题”集中在“三寸金莲”上。这使我十分惊奇。“摩登小姐”式的她,怎么会对这个话题如此关注?讨论了一大篇之后,加上衣妆等事,方知她是要判明书中人物谁天足、谁缠脚,而由这看续书人是有意让“全”书满人化(或满俗化),又由此判断与高鹗的“汉军”身份是否符合……。
   她研究了半日,也承认曹家本来也就是女眷半汉半满,裹脚的也有,大脚的也有。但她很拘“金莲”这个字眼,举尤三姐、举晴雯穿“睡鞋”,《芙蓉诔》有“莲瓣无声”之句,等等。细致周详,令人惊佩。
   当然,若有心“抬杠”,其实“金莲”不过是个指女人脚的借词雅称而已。真正的“金莲”是紧缠成为尖筍形的,脚趾压在底下,已萎缩变形,早不成“瓣”;而走路时以脚跟为重心,有“声”无“声”,与“瓣”无涉了……。单抠字眼,会出误解。
   话要简洁:她举了大量的字例句例,说明“满俗化”的迹象,其细其繁,其版本之精熟,其耐性之强,其细心之微,其记忆之确……,让人“下拜”,自愧万难企及!
   反观自己,我没法与人家比,哪怕是百分之几也够不上。因为我对后四十回的一个本子也看不下去、受不了!何况还要三个本子细校密勘!那我就折磨死了(注)!
   她的心细如丝,可说已细入毫芒。她对本子异文记得如同电脑——她行文说理是“眉毛胡子”在一起,不暇不屑像论文“分条析理”,让你晕眩。我读着(实际是听读)心笑说:这种文章,若入批判家之目,肯定是不折不扣的“繁琐考证”。别人就是甘愿“繁”甘愿“琐”,也望尘莫及!
   她是不讲怎么“未完”,是讲何人、怎么续书。
   由她的考证加推测,这后四十回书有三个不同本,有初本,有修订本,有再修本。“修订”是小改加大改,由一二字到一大段。原续与修续不出于一人之手。破绽、漏洞、矛盾……,可笑之处不一而足。
   但她的擅长是:不仅仅指出这么烦琐无聊的“修订”,而且一定为之说出续修书者为何那般如彼作法的心理活动。
   她对续、修者究竟是谁,还拿不准,但写至篇尾时,分明还是倾向于判定高鹗是个重要人物。
   她提出了很多相关的问题。如:元春是谁的妃?续者为何为贾珍等洗刷丑名淫行?又为何特别糟蹋袭人?妙玉结局究何似?凤姐又怎样?……
  ——大概这就是她讲“《红楼梦》未完”的一个方式吧?
   是否她不太喜欢作正面性的评议和“结语”?
   诗曰: 琐琐谈来细比丝,不知谁续百方疑。 不条不理自成格,奇女奇思文又奇。
   (注)有一回,华艺出版社邀请了王蒙、丛维熙、宗璞、刘心武等座谈,我叨陪末座。当场我向这些名家说了这么两句话:“我读不了高鹗续的后四十回,如果用力量强迫我读,那就是对我最大的精神折磨。”
  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
  也是1989年前后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童,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张爱玲的“第六官能”是否古今无二,世界唯一?不能这么说话。但若在十二三岁的女孩中找几个一眼能感到《红楼》原著与伪续的极大区畛的实例,恐怕也不会“俯拾即是”。她的天赋是高层次的,“官能”是个直感性的,是重要的“本领”,从事文学艺术,没有这本领,是不会有什么创造或研究上的业绩的。张爱玲以作家的身份名扬寰宇,但她在直感官能上的优胜条件之外,更有思想家与治学者的特长。人才的难能可贵,大抵是以“多材(俗用‘才’字)多艺”、“不拘一格”的兼美者为最不易逢。
   张爱玲从“直感”始,却以“治学”终——我是说她的“红学观”却是晚期的学术性很强的著述,即《红楼梦魇》。
   她重直感,但也重学术研究,不像那种浅薄的无识者不知考证为何事而开口讥贬之,反对之。比如,她对直感也仍以研究为佐助,这个例子就正是她为“天日无光”寻找佐证,她说,在读《金瓶梅》时,读到某几回,忽觉是进入了一条黑胡同;过了这几回,忽又眼前一亮,从黑胡同里出来了!——后来见到专治中国小说学的名家韩南(Hanan),早已指出,从第五十三回到第五十七回,这几回书不是《金瓶梅》作者的手笔,是另一人的补作!
   这例子,像“故事”,有趣得很,却也意义重大,可以给某些狂妄的下士(《老子》语)敲一下警钟:你读《金瓶梅》到这几回,有那个感觉和疑问吗?如无,“病痛”是在你身上?还是在张爱玲那边?
   所以,我佩服这位女作家,实异凡品说出几句话,入木三分,针针见血——但又不掰瓜露籽,“大嚼无复馀味”。
   顺便几句题外话:
   我不喜欢《金瓶梅》,也曾慕名而觅此“珍秘”,“话本”“足本”都借到过。我几次“开读”,怎么也读不下去。我不是小说研究专家,是普通读者,我只觉书中所写之人之事,我不感兴趣,索然无味。
   这是我与张爱玲不同之处。在《红楼梦》问题上,说实在话,寻觅能如她那样说出我心坎里要讲而不讲的第二人,至今尚未觅见。
   如照她的话来推理,无庸讳言,至今(以至将来),仍有很多人,包括名流,停留在那“黑胡同”里,而一点儿也觉察不出那条死胡同之黑——即“天日无光”之“味”,令人难堪难忍。
   我接触了少数高校俊才学生,他们当中,也分两“类”:一类眼亮,一类歌颂“黑胡同”。此一现象,令人深思而不知当以何法试为解决匡救。
   诗曰:
   身居昏巷日无晨,巷外衖中味不分。
   惆怅人间人各味,鵷雏自小上凌云。这六回书,无缘得见;要想略窥她在高小初中阶段的“红学”水平,只好借重这六回回目。其文如下:
   第一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
   维犬升仙贾璉膺景命
   第二回
   弭讼端覆雨翻云
   赛时装嗔惊叱燕
   第三回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
   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第四回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
   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第五回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
   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第六回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
   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先说说书名的取义。
   “摩登”是那个年代最为流行的“新名词”,即英语modern译音。英语本义不过是“现代”的意思。到译为“舶来品”时却发生了特殊的涵义和语气,用时是表示“时髦”(现今又改用“时尚”了),即最时兴“盛行”的,不太严肃的口吻和评论。
   不但如此,后来索性将“摩登”二字干脆代替了“摩登女郎”的专用语词——只要一看这两个字,眼前便浮现出一幅烫发、旗袍、高跟鞋、项链……乃至新奇式样裸露腿臂的漂亮女人!
   那么,定名为“摩登”《红楼梦》的用意是什么呢?
   是“现代化了的《红楼梦》吗”?例如“瞧,那边来了个大摩登!”是我年青时候常常听得见的“语式”。
   毕竟张爱玲的《摩登红楼梦》是怎么样的?六回书既未目睹,臆揣妄议不但无益,也是“危险”的——容易弄错了,离人家原书太远了,闹笑话。如果一定要姑妄言之的话,则似乎给人留下了几点印象:
   一是“宝黛爱情”为主,第一回回目明白标出了。
   她说第一回是傅秋芳寄了相片给宝玉,于是袭人要拿去和林黛玉比,看到底谁美!……
  这才明白:原来名曰“摩登”者,是加入了现代事物——已有了照相机了!这似乎有点儿像今日之“戏说”。若然,可不必深论。但我仍然十分惊奇,她的构思确实是出人意表,让人赞叹。试问,一般读者,有几个是会把傅秋芳记在心里的?而她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人物,构成新思。
   二是贾璉“膺景命”,他受宠升官,也像“家道复兴”?
   三是“弭讼端”,点染些家庭、社会纷争内幕之类。
   四是“赛时装”又模仿“群芳”而摩登化起来了。
   五是“浪子回头”——浪子是谁?宝玉吗?那岂不与高续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半斤八两?
   六是“浪子”、“情郎”、“情侣”、“游子”,是一人?是不止一人?除第一回出了个“宝黛”,再无具体人物姓名了,没法猜测。
   七是夹有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曲折。
   八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似受《老残》影响)是一对男女。然而同时又“泉路”作了死后的“鸳鸯”,这是另一对?还是同一对的先喜后悲情节变化?……
  这些,我都感到困惑甚至“担心”。担心的是:这种回目不仅仅是她父亲的代笔,迥异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之口角,重要的更在其书文内容思想观念,恐怕包涵了父亲张廷重头脑中的东西——那可就问题复杂了。
   对于这六回据说是她14岁时写的《摩登红楼梦》,是否真出她手?我斗胆表示有疑。我已说了,从回目看,一点儿不像几岁小女孩所能考虑的情节内容,既云是她父亲代拟回目,这就让人感到不仅仅是回目“代拟”的问题,至少,如果真的爱玲起笔,写了若干孩子式的小说,父亲张廷重一时乘兴就其幼稚的底草大施“润色”——多半就成了他自己的“作品”了。我们可以相信张爱玲自幼喜欢小说,很早开始动笔试为,这不会假;但若以为那六回《摩登红楼梦》就是她的处女作,则尚可商量。因此,不想为此多作揣度之评议。
   我初见“摩登红楼梦”此名,心下断定必是借《红楼》书中人物姓名,编写情节,而杂以她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新风气新事物,使之带上了“现代化”的意味的一种戏作。后来得知,果然所料不差,如:她写贾母榻前有鸦片烟灯,贾琏升官,是当了铁路局长……。不必多举,一斑可以窥豹。而且,我也想到其间必然是她那时候家庭生活的一种反映。当我知道她父亲曾任天津铁路局英文秘书时,所想也就得到了证实。
   不过此刻只借此不宜全付阕如的一个史页来引绪开端,也无大妨碍。因为,关键点不在一个少女彼时彼地的“仿红楼”成就如何,而是在于:世上少有这样的先例与“后例”:这是一位奇女子,从韶龄便极度不满于高鹗的伪续,而以此形式发出了破天荒的第一声抗议!总之,《红楼梦》给予她的影响之巨,可见一斑。红楼梦魇》,定为一部著作的书名,这所为何故?要它起什么作用?引导读者走向何方?
   我真不知张爱玲女士这样做的心理状态是怎么样的。我首先从这儿谈起,岂为无故。它阻碍了我了解她的“红学”业绩长达17年之久,又岂为小节细故,微不足道,可以置而不论?
   不拘做什么事,写什么书,说什么意见,要有一个严肃态度,要有一份虔诚真挚。逢场作戏,“毫无所谓”,这已不足为训;若再信口开合,博人一笑,将重要的事化为一点点“笑料”,借以显示自己的“潇洒”、“超脱”、“机智”、“才华”,则更是一种恶德、下品。无论人、文、语、言、行止、气味,都有一个“品”的问题。明人文士的“小品”文字,凭借一点口齿伶俐,文句新奇,颇能吸引、倾倒不少喜爱文艺而识解不高的人,然而也就被高级评论定为“小品”,它怎么巧、妙也大不起来。就是从根本上失去了做学问撰著作的严肃和虔诚——这一点灵魂没有了,还讲什么意义价值?开开玩笑而已矣。
   这是我不喜欢此书的一大主因,不是一般的不喜欢,简直一看见就老大的不舒服,从心里感到难过,乃至有些悲感——为谁?为什么而兴悲感?那当然可以暂且细剖或者各凭自己的“读”可也。
   后来从材料得知,这并非她所自拟,是友人代议,她采用了的。
   (张文)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这,又使我仔细揣度了很久:她真喜欢这个书名?还是为了友人的关系而不好峻却?我不相信她有拿《红楼梦》的问题来开开小玩笑,像说相声一样博台下哄然一笑的那用意和心情。
   可惜,她终于采用了这个不严肃、不虔诚的语意。 这是一大遗憾。
   假使曹雪芹当日十年辛苦、血泪著书是为了让世人都陪他作一场“梦魇”,那么《红楼梦》岂不就是这“古今不肖无双”者的满纸梦呓了?
   呜呼,古今异事,有如斯者乎?说雪芹的书让人感到“梦魇”,是一种比“不可知论”还不如的识见。“不可知”,也还有它自身的严肃态度在。“不可知”,可以是自愧能力太低,无力解读破译,还可以有本身的逻辑,可以原谅。至于沦为“梦魇”,那就是不相信自己还可以“自圆其说”,但宣传“梦魇”就成了不相信别人、群众、一切后贤来哲,以为都无法研究出任何道理和收获,大家都一齐为“梦魇”而心头作恶、懊恼无穷!
   这可以吗?应该吗? 我以为张爱玲定此书名,是一个令人惋惜的错误。
   诗曰: 梦魇奇书华夏尊?如何面对古人魂? 张君高论篇中寓,书未开封字已昏。 奇外出奇也可知,只应自愧力份低。
   既然文理楼台在,“魇”字缘何是筑基?如闹不清这一“理路”和“手法”,只看这第一篇,就会如坠五里雾中,可真叫“天昏地暗”,保管你只看不多几页,就“承受”不了,掷书而兴叹了。
   张女士的文章很有趣,开笔不久,即将“主题”集中在“三寸金莲”上。这使我十分惊奇。“摩登小姐”式的她,怎么会对这个话题如此关注?讨论了一大篇之后,加上衣妆等事,方知她是要判明书中人物谁天足、谁缠脚,而由这看续书人是有意让“全”书满人化(或满俗化),又由此判断与高鹗的“汉军”身份是否符合……。
   她研究了半日,也承认曹家本来也就是女眷半汉半满,裹脚的也有,大脚的也有。但她很拘“金莲”这个字眼,举尤三姐、举晴雯穿“睡鞋”,《芙蓉诔》有“莲瓣无声”之句,等等。细致周详,令人惊佩。
   当然,若有心“抬杠”,其实“金莲”不过是个指女人脚的借词雅称而已。真正的“金莲”是紧缠成为尖筍形的,脚趾压在底下,已萎缩变形,早不成“瓣”;而走路时以脚跟为重心,有“声”无“声”,与“瓣”无涉了……。单抠字眼,会出误解。
   话要简洁:她举了大量的字例句例,说明“满俗化”的迹象,其细其繁,其版本之精熟,其耐性之强,其细心之微,其记忆之确……,让人“下拜”,自愧万难企及!
   反观自己,我没法与人家比,哪怕是百分之几也够不上。因为我对后四十回的一个本子也看不下去、受不了!何况还要三个本子细校密勘!那我就折磨死了(注)!
   她的心细如丝,可说已细入毫芒。她对本子异文记得如同电脑——她行文说理是“眉毛胡子”在一起,不暇不屑像论文“分条析理”,让你晕眩。我读着(实际是听读)心笑说:这种文章,若入批判家之目,肯定是不折不扣的“繁琐考证”。别人就是甘愿“繁”甘愿“琐”,也望尘莫及! 她是不讲怎么“未完”,是讲何人、怎么续书。
   由她的考证加推测,这后四十回书有三个不同本,有初本,有修订本,有再修本。“修订”是小改加大改,由一二字到一大段。原续与修续不出于一人之手。破绽、漏洞、矛盾……,可笑之处不一而足。
   但她的擅长是:不仅仅指出这么烦琐无聊的“修订”,而且一定为之说出续修书者为何那般如彼作法的心理活动。
   她对续、修者究竟是谁,还拿不准,但写至篇尾时,分明还是倾向于判定高鹗是个重要人物。
   她提出了很多相关的问题。如:元春是谁的妃?续者为何为贾珍等洗刷丑名淫行?又为何特别糟蹋袭人?妙玉结局究何似?凤姐又怎样?……
  ——大概这就是她讲“《红楼梦》未完”的一个方式吧? 是否她不太喜欢作正面性的评议和“结语”?
   诗曰: 琐琐谈来细比丝,不知谁续百方疑。 不条不理自成格,奇女奇思文又奇。
   (注)有一回,华艺出版社邀请了王蒙、丛维熙、宗璞、刘心武等座谈,我叨陪末座。当场我向这些名家说了这么两句话:“我读不了高鹗续的后四十回,如果用力量强迫我读,那就是对我最大的精神折磨。” 张爱玲也注解了高鹗的那首七言绝句,什么“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是说他既已“蟾宫折桂”,中了进士,心情舒畅,就不再去弄那“万花丛”(红楼群芳万艳)了。这解甚确,比别人之解高明得多。
   今日还可以顺带讨论的问题有三:
   一,她采别人之说认为元春(从省亲仪仗看)应是一位王妃,而非皇妃;于是牵附上曹家王妃,即平郡王讷尔苏之福晋为曹寅之长女,雪芹之大姑母。
   这就错了。作小说取自家素材绝不能错乱辈份,那是伦理道德观念所难以想像的事(今日之人往往不大理解此义,就乱拉扯了)。现在新研究表明:元春本是康熙废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的王妃。弘皙于乾隆四五年举事,要推翻弘曆乾隆帝,此所谓“双悬日月照乾坤”——湘云的牙牌酒令所说的李白名句,暗指两个皇帝并立(弘皙已设了政府机构)。
   二,张爱玲虽然对妙玉的结局也作了推测,只是太简单太模棱两可。她对书中这一重要人物竟无一字评语,似无感情认识,甚至连“骯髒”二字古语本义也不知说明。这却令我吃惊。”骯(kàng)髒(zǎng)是刚直不屈,与“肮脏”毫不相干。
   三,对原著中人的名字,她指出贾蓉之妻为许氏,续书却变成“胡”氏,以为或是没看清、记不得。但也指出原来的史大姑娘、史大妹妹,云妹妹、云丫头等,到了续书却削去“大”字不用,又“云”一概改“史”,如“史妹妹”、“史丫头”……。
   这则有何特殊必要与用意?她未有表态。此事透着奇怪,她也没猜出道理。
   为了斥伪返本,她却先为伪而耗此心血,值不值得?可以有不同评说;但不能不为她的苦心痴意而感动、感激。
   如果说到这个现象的实质,却要悟知:这正是《红楼梦》一书的大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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