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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虢文公谏宣王不籍千亩与千亩之战

 元复 2015-10-29

    《史记·周本纪》载:“宣王不修籍于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这段话反映了西周晚期的社会现状又体现出虢文公在其中所持的态度,有助于对其评价。在此,笔者试作浅析,不当之处指正  

   记载这段史实的除《史记·周本纪》外,还有《国语·周语》等。《国语·周语》谓:“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这些史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虢文公劝谏宣王修籍千亩,宣王未策纳;其二:因为拒谏导致在宣王三十九年的千亩之战中败于姜氏之戎,下面对这两个方面试作分析。

                   

                   一、关于“修籍千亩”

 

   “修籍千亩”就是在属于王的籍田上举行“籍礼”之意。在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当时村社实行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它因田亩受统一管理和水利灌溉的需要而划分成方方整整大小相连的、呈井字形的形状而得名。这些田地分“公田”和“私田”,属集体占有、耕作的田地称“公田”,其收入是用来支付祭祀、救济、尝新等公共费用的,也称“籍田”。“籍”就是借助之意,籍田也就成了借民力种的田;私田指分配给各户的份地,是按劳动力平均分配的,且有一定的年龄限制。“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妻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多于五口名曰馀夫,馀夫以率受田二十五亩。……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①”。受地形的限制,井田制在平原地区实行,山林沼泽地区不实行井田制。在原始的村社中,有族长和长老作为领导负责组织和监督劳动生产及其他公务,成员之间有相互协作的关系。每年在某种重要的农业生产开始前,往往举行由族长带头进行集体耕作的一种仪式,以组织和鼓励成员的集体劳动。这就成为最初的“籍礼”。进入古代社会,公田为国君和贵族所占有,族长和长老就成了代表国王、贵族的基层统治者,成为他们的属吏。籍田(公田)的生产物为他们所掠夺,原来在这公有地上的劳动者变成被剥削者,原来在集体耕作地上举行的鼓励大家生产的籍礼仪式,被加以改造。

    国王和贵族通过在自己的籍田(王的籍田指百倍于村社农民的王田,即千亩;诸侯的籍田百亩)上举行祭礼,对各种农业劳动进行严厉的监督,而外表上仍以“村社”最高共同体的代表者出现,虚伪的宣称其目的在于鼓励耕作,生产物仍用于祭祀、救济、尝新等。籍礼的实质变为王及贵族们通过“籍礼”,使人民遵循他们所制定的“规矩”,“习惯成自然”,俯首听命,忍受各种剥削和压迫。因而,到了封建社会,我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皇帝,都曾按照故事举行“籍礼”,虚伪的表示对农业生产的关心。由于西周王朝是靠农业兴国的,为示对农业的重视,增加王室的收入,每年春耕时,周王都要在自己的籍田上举行籍礼,并把它作为一件大事,从立国后一直延续下来。

     根据《国语·周语上》的记载,周代“籍千亩”的仪式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行礼前的准备。每年在立春的前九天,由太史官把天气和土壤的变化情况报告给负责农业的官—稷,由稷报告给国王,说:“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祓,监农不易”。随后,由国王派司徒通告百官、庶民做好行礼的准备。司空在“籍田”上设坛,令农大夫准备好农具。在立春前五天,由瞽(乐师)报告有“协风”来到,国君及官员分别到斋戒之处,斋戒三天;第二步,举行“飨礼”,到“籍礼”之日,由郁人(官员)把鬯(香酒)陈列出来,牺人把醴(甜酒)陈列出来,于是“王裸(灌香酒),飨醴乃行,百吏庶民毕从”。“飨礼”是“籍礼”的序幕,目的在分别贵贱、长幼的等次,整顿好行礼的秩序。第三步,正式举行“籍礼”。由后稷(官名)负责监督,膳夫、农正负责布置,太史作引导,王执耒耜耕田,掘起一坺土块,公卿百官依次增加三倍,庶人在公卿百官严加监督和检查下,把这种田地一直耕作到终了。第四步,礼毕后的宴会。主要礼节是先由王闻一下太牢(三牲)的香味,再由公卿百官依次“尝”一下滋味,最后由庶人全部吃完;第五步就是各级官员分批不断出动巡查严厉监督庶人的耕作②。这种“籍礼”,不但在开始春耕时要举行,在耨耘、收获时也要举行。只是举行的仪式略有不同。

        

             

            二、宣王拒谏的原因

 

  我们知道武王克商,尤其是周公东征平叛取胜后,为巩固在全国的统治,周王大量封建亲戚作为“王室屏藩”,先后分封了71国(其中姬姓之国共有53个③),并通过宗法制度来维系着周王朝的统治秩序。周天子在名义上成为全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主宰,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④。在经济上,周王大力推行夏商以来的井田制,他以天下宗主身份将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新旧诸侯;在诸侯国君的统辖范围内,诸侯再将周王分得的可耕地建立采邑,分封给卿大夫;各卿大夫再将所属范围内的土地分封给士。这样,各级奴隶主贵族各自成为所受封地的实际占有者。他们世代相承,役使奴隶耕作,形成层层相属大小不等比较稳定的奴隶制经济单位。当时的井田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约合今31亩多)称为一田,纵横相连的九田合并为一井,面积约为一平方公里,十井称为“一成”,百井称为“一同”,也有以一田为一夫,十夫为一井,再以百夫、千夫作为计算田地的单位,对那些郊外比较荒野的地区,新开垦的一些田地,依据土地的肥瘠和整治的程度进行合理的休耕轮作,所谓“三年一换主(土)易居⑤”就是指这一类需要休耕轮作的田地,实行定期分配制度,它们也为奴隶主贵族所有,役使奴隶耕作,也包括在“井田”之内。耕作井田的农夫,称为“庶人”或“庶民”,亦即耕作奴隶。周王在分封诸侯和赏赐属下时,是把这些耕作奴隶成批的作为物品赐予的。属于那些卿大夫之家的采邑规模比王室或公室的“国中”要小得多,为他们所有的“庶民”,其宗室大都集中在这些“公子”的邑里。这些“庶民”,长年在田间劳作,饭食由妻儿送到田间,自己则歇息在田间的“芦”(临时搭起的茅草窝棚)里,秋收完毕,才能回到自己矮小破烂的家,与妻儿一同过冬。在冬季,他们还要为“公子”田猎,剥制兽皮,酿造春酒,收藏冰块以及其他各种劳役。他们的妻儿同样是“公子”的奴隶,要为公“子”采桑、养蚕、织帛、缝制衣裳等不停息地劳作。每年年终,当他们的“公子”祭奠神主时,把他们都召集到“公堂“里去,在他们高呼了“万寿无疆”之后,赏赐给他们一觞春酒,表示对他们的慰劳。一般贵族,除了按等级各有封地之外,其中在王室或公室担任比较重要官职的,还要在“国中”的田地里按职位分得一定量的田地作为俸禄。在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的贵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不得随意买卖转让。因而称为“公田”。西周中晚期后,在公田之外,一些奴隶主贵族又往往驱使奴隶开垦荒地,增加份外的田地,有时王室也常将一些未垦辟的荒地或山林随意赏赐给下级贵族。这些田地,不属于“公田”,不征贡税,实际承认为他们所私有,称为“私田”。而各级贵族比较疏远的宗族成员,作为自耕农民,大多在所属宗子的居邑附近,拥有一小块耕地,过着比较独立的经济生活。但是他们对宗子有一定的依附性,要向宗子缴纳一定的贡物,服一定的劳役,也被称为“庶人”或“小人”。另外,一些逃亡的耕作奴隶,逐渐摆脱奴隶主贵族的羁绊,垦辟出一小块田地,建立了自己的家室,取得自由民的身份。

  西周王朝经文、武时期的创建,到成、康时期趋于稳定,这近百年间伴随着奴隶制的极盛,井田制也得到高度发展。从昭、穆两代及其以后各种矛盾的发展日趋尖锐,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尤其是国人暴动的发生,西周王朝的统治基础、井田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西周王朝走向了衰落。

  这在经济上表现为,从昭、穆两代开始,奴隶主贵族内部发生了比较急剧的升降起伏现象。一部分原来地位较高的贵族,由于醉心于掠夺战争,不注意农业生产,田地荒芜,奴隶逃散了,积蓄耗尽了,家道渐趋衰落。此外,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如政治上的升降等。为了维持生计,这些没落的贵族往往将自己的田地出租或者作价转让给一些新的暴发户。在西周后期,失势的旧贵族越来越多,土地典租或转让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了,再加上西周中后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对土地及生产资料欲望的逐渐增强,土地的兼并私有现象更是严重。到厉王时,厉王更是侵夺贵族的土地、产物和奴隶,垄断山林川泽的一切收益,不让平民前往采樵渔猎,最终导致公元前841年的“国人暴动”。厉王逃奔到山西霍县东北的  ,太子静藏在召公家幸免遇难,耕作公田的奴隶大量逃亡。“国人暴动”沉重打击了西周王朝,动摇了其统治基础,加速了它的崩溃过程,十四年后厉王死于   ,太子静即位为周宣王。

  周宣王在位时间是公元前827——前782年,他任用了一批治国良才,如召公虎、尹吉甫、南仲、程伯休父、方叔等,稳定内政,通过战争在西北方打败一些少数民族的进攻,在东南方使一些反叛及不臣的诸侯国重新归附,史称“宣王中兴”。它其实是周王朝灭亡前的回光返照而已。

  由于宣王忙于连年战事,无暇顾及农事,再加上面对“公田”大量私有的社会现象,拒绝了虢文公谏言不再举行传统的“籍礼”仪式。这表明宣王已经认可了公田的私有化,也表明了长期推行的井田制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无法再进行修复,奴隶制的经济基础动摇了。在这种情况下,不顾当时井田制已遭受严重破坏的现状,虢文公劝谏宣王重新举行籍千亩之礼,可反映出他认识到奴隶制经济基础对周王朝存在的重要意义,仍忠心耿耿、顽固地力图恢复井田制度,挽救周王朝覆灭的命运。

       

       三、千亩之战与宣王拒谏的关系

 

  从《史记·周本纪》、《国语·周语》等看,由于宣王拒绝虢文公谏言,导致三十九年的千亩之战战败,其实不然。首先,从时间上看文公劝谏与千亩之战相距30多年;其次,从商、周时期与西北方、北方少数民族的关系看,双方矛盾比较尖锐,经常发生战事,宣王与姜戎的千亩之战只是其中的一次战事而已。商周以来,我国西北和北方气候燥热,连续发生干旱和地震,以致引起大批西北、北方游牧部落的南侵,厉、宣时期的骚扰最为严重,西北和北方的土著部落戎也被迫参加了侵略活动。千亩之战就是周王朝与姜戎发生的一次战事。姜戎就是申戎。羌、姜本是一字,则姜戎本出于羌族,位于今陕西北榆林一带。宣王之世有两次千亩之战,一次是宣王26年晋穆侯千亩之战,见于《左传》;一次是宣王千亩之战,见于《国语》、《竹书纪年》。宣王三十九年(公元前789年),宣王亲率军队在千亩(今山西介休南),攻打姜戎,战败,幸得其御奄父之力,才脱此难。《史记·赵世家》载:“自造父己下六世奄父,曰公仲,周宣王时伐戎,为御。及千亩战,奄父脱宣王”。问题的关键在于《周·本纪》又载:“宣王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与太原”,这是千亩之战战败后的结果。这“太原”就是千亩所在,泛指陕北、晋北一带的黄土高原地区。因为千亩——王有土地上原是由庶民劳动的,他们大都在村社的组织中,人数大体是固定的,就是说不需要“料民”之举(即检查户口数)。千亩之战败后,面对王有土地解体,村社庶民自然流散的现实,为了战争中挑选士兵的需要,便不得不“料民”——清查户口人数了。因此宣王拒谏与千亩之战战败没有因果关系,它实际上等于体现出王有土地的失败,亦即井田制已遭到严重破坏,西周王朝统治的经济基础已动摇了。

 

注释:

①⑤《公羊传·宣公十五年》

②详见杨宽著《西周史》第268至27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③《荀子·儒效》

④《诗经·小雅·北山》

⑥见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上)第98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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