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委托书 委托人:住所地:中华北大街58号被委托人市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委托事项对xxx的左手手指损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事实与理由2010年4月29日下午,xxx在由xxx承建的xxx工程的工地上干活时,被混凝土车砸伤左手。当日,xxx被送往邯郸市第五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1、左手食指不完全离断;2、左手中指关节囊裂伤;3、左手小指中节粉碎性骨折。现已治疗终结出院,但其左手的食指、中指及小指的有关功能受限,活动不灵活,给日常生活带来严重不便。为此,特请求贵鉴定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对xxx的伤情进行伤残鉴定。 委托人:2010 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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