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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信勇:抢抓机遇追赶超越 推进“互联网+税务”

 江湖一飘168 2015-10-30
国家税务总局对“互联网+税务”的界定,核心有8个“新”:创新税收管理新模式,拓展税收服务新领域,打造便捷办税新品牌,构建征纳双方新关系,加速业务技术新融合,促进税收业务新变革,搭建信息技术新平台,建立电子税务新生态。这是在国家“互联网+”行动战略计划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下,对税收工作的重新审视和思考,我们要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高度,系统设计,抢抓机遇,追赶超越,全力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
  
  应紧跟移动互联网发展步伐,加快建设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综合办税服务平台。目前,全球拥有移动通讯设备的人数越来越多,对税务机关来说,移动设备可作为一种低成本的渠道拓展服务项目。我们应不断开发手机客户端使用软件,建立功能强大的公众微信平台,加快构建起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终端+各种自助办税终端与实体办场所实时互动的泛在、可视、便捷的一体化综合办税服务平台。
  
  应充分利用复杂数据统计分析技术,进一步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模式。互联网时代是数据的时代,这对我们开展税务管理的影响不言而喻。我们需深挖电子税务局和第三方信息共享带来的大量涉税数据,找出规律性,及时发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强化征管,并以大数据分析为支撑,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开发功能强大的风险监控系统和分析行业模板。同时,使用远程数据库调账、数据反删除等技术,为风险应对人员备上“贴身助手”。
  
  应主动加强与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商合作,打造全方位便捷办税品牌。我们需重点解决第三方支付问题,让纳税人可任意选择支付宝、财付通、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随时支付。同时,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相关保障法规,以明确要求银行和电子支付服务商,向税务机关报告所有通过借记卡、信用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交易,帮助税务机关实时追踪纳税人税基形成的轨迹,分析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等。
  
  应积极推广应用数字化使用技术,搭建信息技术新平台。长期以来,许多机构都通过获取和利用外部数据来提升工作绩效。比如,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通过加强信息传递,来提高信息对称度。我们也应该借鉴这些机构的成功经验,在拓展第三方信息获取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和应用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效能为目标的各种智能分析、应对工具,建设更大容量、更高性能的数据应用平台。
  
  应打造智能化税务办公系统平台,不断加速业务和技术的融合。应主动对接移动终端所构建的新型政务处理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智能手机终端的应用,探索建立移动互联网办公平台系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目前在用的内网应用系统进行统一界面用户登录和事务处理,建立信息系统公共集成环境,推进统一工作平台建设。加强与专业机构和服务商合作,开发智能化办公工作工具,不断提升干部管理水平。
  
  “互联网+税务”的明天,是在现有税收信息化的基础上,将其进一步转变为更具职能整体性、管理服务虚拟性和信息利用开放性等为特征的数字化税务模式。随着“互联网+税务”行动的不断深入,我们将创出更多靓丽品牌,赋予税收现代化建设更多力量、更多动能。
  
  陕西省国税局局长/牟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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