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升级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软件的有关要求,11月1日起,福建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全面启用二代身份证读写设备,驾驶人前往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电子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等)时,除了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其复印件外,还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否则将无法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以下为福建各地区高速交警违法处理地址:
到各高速交警大队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一定要记得带齐二代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 同时,自10月1日起至明年5月31日,窗口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请准备下午时段办理业务的车友注意时间变化。 买分卖分最高处拘留处罚 按常规,驾驶员一旦每个记分周期的12分扣完,驾驶证就要被交管部门暂扣,且必须重新学习和参加科目考试。一边是生怕被扣分的司机,一边是许多人手头闲置的驾驶证,使得驾照买分卖分应运而生。以前由于技术手段等种种限制,导致执法部门难以判定驾驶证持有人是不是当时开车的违规人,也为买分卖分提供了可乘之机。 启用驾照记分新程序后,再记分必须本人持驾驶证、身份证去亲自办理。界时,工作人员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三章第十条,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同时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此举在依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和业务监管,增加了对涉嫌高频次买分卖分人员的业务预警和监管功能。 同时公安部交管局交通违法处理办案平台系统升级后,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或者一个时间段内,一个身份证出现在多辆车上,或者一辆车出现了多个身份证信息,那么系统将自动发出警报,交警部门便会通过车辆行驶轨迹,来核实该身份证当事人在各辆车上的驾驶情况,以确认该车是否为当事人所驾驶。若发现当事人存在顶替或者买卖分值的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你卖出去的分被使用在一辆交通违法行为背后涉及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的车上销分,卖分的是阶段刚好替违法者扣除了驾照分,卖分人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因为你说不清车到底是不是你开车肇事。买卖积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经过调查取证证实了确实存在买卖积分的行为,可能要面临罚款、拘留等一系列处罚。买分者进行超过12分的买卖交易会受到治安拘留处理,未满12分的根据情节轻重做不同程度的处罚决定。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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