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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回应“独生子女家庭是否还享受优待政策”

 湖心书馆 2015-11-03

卫计委回应“独生子女家庭是否还享受优待政策”(摘要)


核心提示:10月30日,就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答记者问。当被问及“独生子女家庭是否还享受优待政策”时,王培安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7.记者:请问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王培安副主任: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8.记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王培安副主任: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9.记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王培安副主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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