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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好集合竞价

 独钓寒江雪ly 2015-11-04
zayhuang   2013-02-20
    1)9:15-9:20这五分钟开放式集合竞价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你看到的匹配成交量可
       
       能是虚假的,因这5分钟是可以撤单,很多主力在9:19-9:30左右撤单,当你买进时,你不撤单,
       他可撤出,然后他卖给你,因此你一定要把撤单键放在手上。注意了,上海交易所是在9:20前、
       后都可以撤单,而深圳交易所只能在9:20前撤单,如果判断价格不利真的想要撤单,为了保险
       起见,最好在9:20前撤出委托,不然就会真的竞价成交了。
        
       2)9:20-9:25这五分钟开放式集合竞价可以输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但不能撤单(注意:此
       为深交所规则,上交所是可以在这一时间段撤单的,因此判断个股真实涨停情况还得在9:20-
       9:24进行判断,这样决定下单参与竞价的交易时间就很急迫了),有的投资者认为他己撤单就
       完事了,事实上这五分钟撤单无效,白白输入的。这五分钟你看到的委托是真实的,因此要抢涨
       停板的,一定要看准这五分钟。
        
       3)9:25-9:30这五分钟不叫集合竞价时间,电脑这五分钟可接收买和卖委托,也可接收撤单,
       这五分钟电脑不处理,如果你进的委托价格估计能成交,那么你的撤单是排在后面来不及的,
       对于高手而言,这五分钟换股票一定要利用,比如你集合竞价卖出股票后,资金在9:25就可利
       用,你可在9:26买进再次推高股票。还有你要得到新股开盘价,你高价格得开盘价,你高出开
       盘价的部份在9:25返回,你又可利用这返回的资金。
        
       4)9:25产生的开盘价都是按成交量最大化原则定出的,深圳股票在收盘14:57-15:00是收盘集
       合竞价时间,这3分钟不能撤单,只能输买进和卖出单子,因此深圳收盘价也是集合竞价得来的,
       而你看到的上海最后一笔只有价格,股数为0,这是因为上海收盘价格是按最后一笔倒推1分钟的
       加权平均价算出的,不是集合竞价得来的,在防止操纵收盘价方面不如深交所。

  集合竞价需要满足的条件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 数量(手)
       1第一笔买入的已经全部成交这里为空 1 。。。。3.52 。。。。3 这里是经过第一笔成交后委卖由于多了3手而剩下的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4 。。。。 3.65 。。。。6
       5 。。。。3.54 。。。。6 —————5 。。。。3.70 。。。。6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3.65。。。。4
       4 。。。。3.60。。。。7 4 。。。。3.65。。。。6
       5 。。。。3.54。。。。6 5 。。。。3.70 。。。.6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7 4.。。。。3.65。。。。2
       5 。。。。3.54 。。。。6 5 。。。。3.70。。。。6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後,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後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竞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竞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集合竞价的步骤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申报手数大小与成交次序: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产生大体为:所有申报价中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定为成交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委托依此价位成交,并提示出来成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中同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成交,如果申报价格相同,那么谁先申报得早,谁先成交。申报买卖手数的大小不是竞价成交的原则。所以有些投资者认为“庄家申报手数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户申报的手数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申报价格上符合了开盘价的条件,时间上又符合了集合竞价的条件,但都无法成交。这时,可检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申买委托只有50手,而申卖委托却有100手,那么,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在后面的50手申卖委托,在集合竞价时间里也是无法成交的,而只能参加连续竞价。

注意要点补充
 1.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2. 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
       3.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时15到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有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撤单。9时25至30分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时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时30分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 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

    9点20以后,上海,深圳,都不可以撤单。
       
       其实,真正集合的要诀就是:每天开盘前对好北京标准时间,9点24分30秒以后下单,想买的就尽量挂高,想卖的就尽量挂低,以成交为原则。
       
       排一字的,不管涨板还是跌板,都要看运气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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