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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药品经销业税收专项检查的情况_大华财税李国华

 tyjcpz 2015-11-04
药品经销业税收专项检查的情况
(摘自黄冈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网页的文章)
一、药品经销行业的经营模式、特点及核算状况。
医药产品是特殊的商品,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医药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永远的朝阳产业”。未来十年,中国药品市场有望成为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其拉动力主要在于人口结构的老龄化趋势,以及全民医保、综合支付能力提高所释放出来的市场需求。在中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壮大成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热点问题,对促进政府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健康”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现阶段,药品经销行业经营模式主要划分为三大部分:
1、药品一级代理商。主要经营模式是制药厂、二级代理商之间的衔接,一般不直接与医疗单位和零售商联系,销售规模均在数亿元以上,平均毛利较低,在较大的区域内有药品销售价格的话语权和销售渠道的控制权;
2、药品二级代理商。主要经营模式是个别药厂和一级代理商与三级代理商、医院和零售商之间的衔接,销售规模一般在三千万元至三亿元之间,其经营特点是以控制品种向三级代理商批发、主要处方药进医院和非处方药进药店等多种经营方式,在一定区域内有药品销售价格的话语权和销售渠道的控制权;
3、药品三级代理商。主要经营模式是二级代理商与医院和零售商之间的衔接,三级代理是我市主要的经营群体,销售规模一般在二百万元至八千万元之间,其经营特点主要是利用各种关系和医药代表将药品出售给医院、社区和乡村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在相互间调剂经营药品,对医疗机构存在着销售与收款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平均毛利率多在10%-15%,结算方式多以现金为主、转账和汇票为辅,这部分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是虚开和接受虚开的重点区域。
(一)经营情况呈现七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行业市场准入度高。经销企业必须经药监局GSP认证。GSP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监控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从2000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GSP认证管理系统,GSP系统提供了销售、采购、仓储、核算、应收、应付、账务核算等功能模块,记载了所有进入该系统的药物购进、销售明细情况,跟踪了每个批号的药品从购进到销售的全过程。系统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商品编号、商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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