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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区满溢敬老情 玉溪日报

 聂耳小书屋 2015-11-05
  


 
□  本报记者  白诚颖
    
    在红塔区凤凰街道葫田社区,老人们足不出社区就能参加书法、剪纸、太极拳、合唱等兴趣班,碰到烦心事可到社区咨询服务室进行咨询,过年过节去参加“百家宴”活动……
    葫田社区七旬老人张丽萍说:“住在葫田社区真舒心。这儿邻里和睦相处,通过活动大家彼此熟悉,像一个大家庭,真好!”葫田社区的好,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天锷的努力分不开。
    早在五年前刚上任葫田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时,王天锷就认定,“尊老敬老仁之本,和谐社会孝当先”。为此,在区、街道老龄委的支持和指导下,王天锷把尊老、爱老、敬老的优良传统融入到社区工作的各个环节,诚心诚意为老年人办实事,尽心竭力为老年人解难事,坚持不懈为老年人做好事,把温暖送到老年人心坎上。
    服务老人首先要有机构,为此,葫田社区创新理念,整合辖区服务资源成立玉溪市首家社区咨询服务室,内设中医保健、老年慢性病防治、消费维权、法律、心理等项目,免费为社区老人提供咨询服务,受到社区居民和广大老年人的好评。
    “老有所学”是葫田社区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针对社区干部多的实际,葫田社区积极协调,在区老干局的支持下成立红塔区老年大学——葫田社区分校,开设了中医、书法、剪纸、太极拳、合唱、花灯歌舞、柔力球、交谊舞等十多个专业,吸引学员近1300人到社区老年大学进行学习。
    法律服务进社区是葫田社区开展为老服务的一个尝试。王天锷积极与驻社区的律师事务所联系,邀请律师到小区开展“老少共学法,增加防范知识”等多种类型的专题讲座,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能力。此外,社区还以老年优待、优先、优惠为理念,开辟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对辖区内的“空巢”、独居、孤寡、特困家庭老人上门宣传,让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开展司法调解,妥善解决涉及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服务老人是葫田社区不变的活动主题。社区积极与好媳妇家政公司签订为老服务协议,以机关生活区为试点发放爱心卡,为老干部们每月理发一次、春节前大扫除一次。社区还与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共建协议书,深入开展为老服务和健康体检。在春节、“六一”、端午、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社区开展一系列邻里文化节活动,老少同乐,培育和谐的人际关系。举办“百家宴”,由驻社区的居民每家拿出一个特色菜,拼成一桌席,自由组合、相互品尝,交流美食心得;开展“快乐米线节  团圆过元宵”,300多名社区居民聚在一起做美食,包粽子、煮汤圆,热热闹闹过节;组织开展“浪漫七夕节·共浴金婚情”活动,向婚龄达50年的16对金婚夫妇颁发金婚相框及玫瑰花,一起分享50年的爱情感悟……
    在王天锷的带领下,葫田社区先后被授予国家级绿色社区、全国交通文明安全示范社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社区、云南省体育特色先进社区、玉溪市第一批“民主法治社区”、玉溪市敬老先进社区、红塔区“和谐文化示范社区”等称号。王天锷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市、区级先进个人。

 

让社区满溢敬老情

——记红塔区凤凰街道葫田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天锷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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