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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桩事应是生活

 指月軒 2015-11-06

 指月轩馆藏 作者:朱光潜 来源:互联网

      谈书的书 值不得读第二遍

书是读不尽的,就读尽也是无用,许多书没有一读的价值。

朋友:

中学课程很多,你自然没有许多时间去读课外书。但是你试抚心自问:你每天真抽不出一点钟或半点钟的功夫么?如果你每天能抽出半点钟,你每天至少可以读三四页,每月可以读一百页,到了一年也就可以读四五本书了。何况你在假期中每天断不会只能读三四页呢?你能否在课外读书,不是你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有没有决心的问题。

世间有许多人比你忙得多。许多人的学问都在忙中做成的。美国有一位文学家科学家和革命家富兰克林,幼时在印刷局里做小工,他的书都是在做工时抽暇读的。不必远说,你应该还记得,国父孙中山先生,难道你比那一位奔走革命席不暇暖的老人家还要忙些么?他生平无论忙到什么地步,没有一天不偷暇读几页书。你只要看他的《建国方略》和《孙文学说》,你便知道他不仅是一个政治家,而且还是一个学者。不读书讲革命,不知道“光”的所在,只是窜头乱撞,终难成功。这个道理,孙先生懂得最清楚的,所以他的学说特别重“知”。

人类学问逐天进步不止,你不努力跟着跑,便落伍退后,这固不消说。尤其要紧的是养成读书的习惯,是在学问中寻出一种兴趣。你如果没有一种正常嗜好,没有一种在闲暇时可以寄托你的心神的东西,将来离开学校去做事,说不定要被恶习惯引诱。你不看见现在许多叉麻雀抽鸦片的官僚们绅商们乃至于教员们,不大半由学生出身么?你慢些鄙视他们,临到你来,再看看你的成就罢!但是你如果在读书中寻出一种趣味,你将来抵抗引诱的能力比别人定要大些。这种兴趣你现在不能寻出,将来永不会寻出的。凡人都越老越麻木,你现在已比不上三五岁的小孩子那样好奇、那样兴味淋漓了。你长大一岁,你感觉兴味的锐敏力便须迟钝一分。达尔文在自传里曾经说过,他幼时颇好文学和音乐,壮时因为研究生物学,把文学和音乐都丢开了,到老来他再想拿诗歌来消遣,便寻不出趣味来了。兴味要在青年时设法培养,过了正常时节,便会萎谢。比方打网球,你在中学时欢喜打,你到老都欢喜打。假如你在中学时代错过机会,后来要发愿去学,比登天边要难十倍。养成读书习惯也是这样。

你也许说,你在学校里终日念讲义看课本就是读书吗?讲义课本著意在平均发展基本知识,固亦不可不读。但是你如果以为念讲义看课本,便尽读书之能事,就是大错特错。第一,学校功课门类虽多,而范围究极窄狭。你的天才也许与学校所有功课都不相近,自己在课外研究,去发见自己性之所近的学问。再比方你对于某种功课不感兴趣,这也许并非由于性不相近,只是规定课本不合你的口胃。你如果能自己在课外发见好书籍,你对于那种功课的兴趣也许就因而浓厚起来了。第二,念讲义看课本,免不掉若干拘束,想藉此培养兴趣,颇是难事。比方有一本小说,平时自由拿来消遣,觉得多么有趣,一旦把它拿来当课本读,用预备考试的方法去读,便不免索然寡味了。兴趣要逍遥自在地不受拘束地发展,所以为培养读书兴趣起见,应该从读课外书入手。

书是读不尽的,就读尽也是无用,许多书没有一读的价值你多读一本没有价值的书,便丧失可读一本有价值的书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你须慎加选择。你自己自然不会选择,须去就教于批评家和专门学者。我不能告诉你必读的书,我能告诉你不必读的书。许多人曾抱定宗旨不读现代出版的新书。因为许多流行的新书只是迎合一时社会心理,实在毫无价值,经过时代淘汰而巍然独存的书才有永久性,才值得读一遍两遍以至于无数遍。我不敢劝你完全不读新书,我却希望你特别注意这一点,因为现代青年颇有非新书不读的风气。别的事都可以学时髦,惟有读书做学问不能学时髦。我所指不必读的书,不是新书,是谈书的书,是值不得读第二遍的书走进一个图书馆,你尽管看见千卷万卷的纸本子,其中真正能够称为“书”的恐怕难上十卷百卷。你应该读的只是这十卷百卷的书。在这些书中间,你不但可以得较真确的知识,而且可以于无形中吸收大学者治学的精神和方法。这些书才能撼动你的心灵,激动你的思考。其他象“文学大纲”、“科学大纲”以及杂志报章上的书评,实在都不能供你受用。你与其读千卷万卷的诗集,不如读一部《国风》或《古诗十九首》,你与其读千卷万卷谈希腊哲学的书籍,不如读一部柏拉图的《理想国》。

你也许要问我像我们中学生究竟应该读些什么书呢?这个问题可是不易回答。你大约还记得北平京报副刊曾征求“青年必读书十种”,结果有些人所举十种尽是几何代数,有些人所举十种尽是史记汉书。这在旁人看起来似近于滑稽,而应征的人却各抱有一番大道理。本来这种征求的本意,求以一个人的标准做一切人的标准,好象我只喜欢吃面,你就不能吃米,完全是一种错误见解。各人的天资、兴趣、环境、职业不同,你怎么能定出万应灵丹似的十种书,供天下无量数青年读之都能感觉同样趣味发生同样效力?

我为了写这封信给你,特地去调查了几个英国公共图书馆。他们的青年读物部最流行的书可以分为四类:(一)冒险小说和游记,(二)神话和寓言,(三)生物故事,(四)名人传记和爱国小说。就中代表的书籍是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Jules Verne:Around the World in Eighty Days)和《海底二万浬》(Twen-ty Thousand Leagues Under the Sea),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Defoe: Robinson Crusoe),大仲马的《三剑客》《A.Dumas: Three Musketeers),霍桑的《奇书》和《丹谷闲话》(Hawthorne: Wonder Book and Tangle Wood Tales),金斯利的《希腊英雄传》(Kingsley:Heroes),法布尔的《鸟兽故事》(Fabre:StoryBook ofBirdsand Beasts),安徒生的《童话》(Andersen: Fairy Tales),骚塞的《纳尔逊传》(Southey:Life of Nelson),房龙的《人类故事》(Vanloon: The storyof Mankind)之类。这些书在国外虽流行,给中国青年读,却不十分相宜。中国学生们大半是少年老成,在中学时代就欢喜象煞有介事的谈一点学理。他们——你和我自然都在内—一不仅欢喜谈谈文学,还要研究社会问题,甚至于哲学问题。这既是一种自然倾向,也就不能漠视,我个人的见解也不妨提起和你商量商量。十五六岁以后的教育宜注重发达理解,十五六岁以前的教育宜注重发达想象。所以初中的学生们宜多读想象的文字,高中的学生才应该读含有学理的文字。

谈到这里,我还没有答复应读何书的问题。老实说,我没有能力答复,我自己便没曾读过几本“青年必读书”,老早就读些壮年必读书。比方在中国书里,我最欢喜《国风》、《庄子》、《楚辞》、《史记》、《古诗源》、《文选》中的书笺、《世说新语》、《陶渊明集》、《李太白集》、《花间集》、张惠言《词选》、《红楼梦》等等。在外国书里,我最欢喜济慈(Keats)、雪莱(Shelly)、柯尔律治(Coleridge)、布朗宁(Browning)诸人的诗集、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的七悲剧、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Shakespeare:Hamlet)、《李尔王》(KingLear)和《奥瑟罗》(Othello)、歌德的《浮士德》(Goethe: Fasu-ts),易卜生(Ibsen)的戏剧集、屠格涅夫(Turgenef)的《处女地》(Virgin Soil)和《父与子》(Fathers and Children)、陀思妥也夫斯基的《罪与罚》(Dostoyevsky: Crime and Punishment)、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 Flaubert: Madame Bovary)、莫泊桑(Maupassant)的小说集、小泉八云(Lafcadio Hearn)关于日本的著作等等。如果我应北平京报副刊的征求,也许把这些古董洋货捧上,凑成“青年必读书十种”。但是我知道这是荒谬绝伦。所以我现在不敢答复你应读何书的问题。你如果要知道,你应该去请教你所知的专门学者,请他们各就自己所学范围以内指定三两种青年可读的书。你如果请一个人替你面面俱到的设想,比方他是学文学的人,他也许明知青年必读书应含有社会问题科学常识等等,而自己又没甚把握,姑且就他所知的一两种拉来凑数,你就象问道于盲了。同时,你要知道读书好比探险,也不能全靠别人指导,你自己也须得费些功夫去搜求。我从来没有听见有人按照别人替他定的“青年必读书十种”或“世界名著百种”读下去,便成就一个学者。别人只能介绍,抉择还要靠你自己。

关于读书方法。我不能多说,只有两点须在此约略提起。第一,凡值得读的书至少须读两遍。第一遍须快读,着眼在醒豁全篇大旨与特色。第二遍须慢读,须以批评态度衡量书的内容。第二,过一本书,须笔记纲要和精彩的地方和你自己的意见。记笔记不特可以帮助你记忆,而且可以逼得你仔细,刺激你思考。记着这两点,其他琐细方法便用不着说。各人天资习惯不同,你用那种方法收效较大,我用那种方法收效较大,不是一概论的。你自己终久会找出你自己的方法,别人决不能给你一个方单,使你可以“依法炮制”。

你嫌这封信太冗长了罢?下次谈别的问题,我当力求简短。再会!

你的朋友 孟实

(选自《给青年的十二封信》,1929年,开明书店出版)



  

如何把“死”知识变“活”

无论学哪一科学问,心中必须悬若干问题,问题才真正是学问生长的萌芽,有了问题就有了兴趣,下工夫也就有了目的,不至于泛滥无归宿。

我们应该把自己的知识加以有机化,这就是说,要使它像一棵花,一只鸟或是一个人,成为一种活的东西。

一种活的小东西就是一种有机体,有机体有三个大特征

第一,有机体的全体和部分融会贯通,有公同生命流注其中,彼此息息相关,牵其一即动其余。人体是最好的实例,每一器官,如呼吸循环消化等等,都自成一系统,各系统又组合成一大系统,掌生命所借以维持的各种机能。人体的健康的发展需要各系统都健旺,某一部分有病,其余各部分都要受影响。有机体在西文叫做organism,和“器官” organ与“且织” organisation同根,我们可以说,有机体能成为有机体,就因为各器官有组织。有组织才有条理,有生命。

第二,有机体的生长是化学的化合而非物理学的混合,是由于吸收融化而非由于堆砌。把破铜烂铁塞进口袋里去,尽管塞得多,铜仍然是铜,铁仍然是铁,丝毫不变本质。食料到了肚皮里去,如果也这样不变质,就决不能产生生命所借以维持的血液。食料要成血液,必须经过消化作用。所谓“消化”就是把本来不是自己的东西变成自己的,把异体变成本体。本体因吸收融化异体而扩大起来,这就是“生长”。

第三,每个有机体都有它所特有的个性,两个有生命的东西不能完全是一样。这是由于生长的出发点(得于遗传的)不同,可吸收的滋养料(得于环境的)不同,利用遗传与环境的组织力量也不同。因为自己的组织力也是生长的一个要素,所以有机体的生长不完全是被动的而同时是主动的,不完全是因袭的而同时是创造的。每一种有生命的东西都多少是它自己的造化主。

有机体的这三大特征也就是学问的特征

第一,学问不是学问,如果它不是一种完整的生命,用普通话来说,如果它没有“组织”,不成“系统”。

其次,学问不是学问,如果它的生长不借消化而借堆砌,不能把异体变为己体,这就是说,不能把从外面吸收来的知识纳进原有的系统里去,新来的与原有的结成一个有生命的整体。

第三,学问不是学问,如果它在你心里完全和在我心里一样,没有个性。没有个性也没有生命,原因在没有经过自己的组织和创造

一切学问的对象都不外是事物的关系条理。关系条理本来存在事物中间,因为繁复所以显得错乱,表面所呈现的常不是实际所含蕴的。我们的蒙昧就起子置身繁复的事物中,迷于表面的错乱而不能见出底蕴,眼花手乱,不知所措。学问——无论是科学,哲学、或是文艺——就在探求事物的内在的关系条理。这探求的企图不外是要回答“何”(what)“如何”(how)“为何”(why)三大类问题。回答“何”的问题要搜集事实和认清事实,回答“如何”的问题要由认清事实而形容事实,回答“为何”的问题要解释事实。这三种问题都解决了,事物就现出关系条理,在我们的心中就成立了一个完整的系统。比如说植物学,第一步要研究所搜集来的标本,第二步要分门别类,确定形态和发展上的特性,第三步就要解释这些特性所由来,指出它们的前因后果。第三步工夫做到了,我们对于植物学才有一个完整的观念,对于植物的事实不但能认识,而且能了解。这种认识和了解在我们的心里就像一棵花的幼芽,有它的生命,有它的个性,可以顺有机体的原则逐渐生长。以后我们发现一个新标本,就可以隶属到某一门类里去,遇到一个新现象,就可以归纳到某一条原理里去,如果已有的门类和原理不能容,也可以另辟一门类,另立一原理。这就犹如幼芽吸收养料,化异体为己体,助长它的生长。一切知识的扩充都须遵照这个程序。

学问的生长是有机体的生长,必须有一个种子或幼芽做出发点,这种子或幼芽好比一块磁石,与他同气类的东西自然会附丽上去。联想是记忆的基本原则,所以知识也须攀亲结友。一种新来的知识好比一位新客走进一个社会,里面熟人愈多,关系愈复杂,牵涉愈广,他的地位也就愈稳固。如果他进去之后,不能同任何人发生关系,他就变成众所同弃的人,决不能久安其位,或是尽量发挥他的能力,有所作为。比如说,我丝毫不懂化学,只记得H2○化合成水一个孤零零的事实,它对于我就不能有什么意义,或是发生什么作用,就因为它不能和我所有的知识发生密切关系。孤零零的片段事实在脑里不易久住,纵使勉强把它记牢,也发生不了作用。我们日常所见所闻的事物不知其数,但是大半如云烟过眼,因为不能与心中已有知识系统发生关系,就不能被吸收融化,成为有生命的东西存在心理。许多人不明白这道理,做学问只求强记片段的事实,不能加以系统化或有机化,这种人,在学问上永不会成功。我尝看见学英文的人埋头读字典,把字典里的单字从头记到尾,每一个字他都记得,可是没有一个字他会用。这是一种最笨重的方法。他不知道字典里零星的单字是从活的语文(话语和文章)中宰割下来的,失去了它们在活的语文中与其它字义的关系,也就失去了生命,在脑里也就不容易“活”。所以学外国文,与其记单字,不如记整句,记整句又不如记整段整篇,整句整段整篇是有生命的组织。学外国文如此,学其它一切学问也是如此。我们必须使所得的知识具有组织,有关系条理,有系统,有生命。 

一个人的知识有了组织和生命,就必有个性。举一浅例来说,十个人同看一棵树,叫他们各写一文或作一画,十个人就会产生十样不同的作品。这就显得同一棵树在十人心中产生十样不同的印象。每个人所得印象各成为一种系统,一种有机体,各有它的个性。原因是各人的性情资禀学问不同,观念不同,吸收那棵树的形色情调来组织他的印象也就自然不同,正犹如两人同吃一样菜所生的效果不能完全相同是一样道理。知识必具有个性,才配说是“自己的”。假如你把一部书从头到尾如石块一样塞进脑里去,没有把它变成你自己的,你至多也只能和那部书的刻板文字或留声机片上的浪纹差不多,它不能影响你的生命,因为它在你脑里没有成为一种生命。凡是学问都不能完全是因袭的,它必须经过组织,就必须经过创造,这就是说,它必须有几分艺术性。

做学问第一件要事是把知识系统化,有机化,个性化。这种工作的程序大要有两种。姑拿绘画来打比。治一种学问就比画一幅画。画一幅画,我们可以先粗枝大叶地画一个轮廓,然后把口鼻眉目等节目一件一件地画起,画完了,轮廓自然现出。比如学历史,我们先学通史,把历史大势作一鸟瞰,然后再学断代史,政治史,经济史等等专史。这是由轮廓而节目。反之,我们也可以先学断代史,政治史,经济史等等,等到这些专史都明白了,我们对于历史全体也自然可以得到一个更精确的印象。这是由节目而轮廓。一般人都以为由通而专是正当的程序,其实不能通未必能专,固是事实;不能专要想真能通,也是梦想。许多历史学者专从政治变迁着眼,对于文学哲学宗教艺术种种文化要素都很茫然,他们对于历史所得的轮廓决不能完密正确。

就事实说,在我们的学习中,这两种貌似相反的程序——由轮廓而节目,由节目而轮廓——常轮流并用。先画了轮廓,节目就不致泛滥无归宿,轮廓是纲,纲可以领目,犹如架屋竖柱,才可以上梁盖瓦。但是无节目的轮廓都不免粗疏空洞,填节目时往往会发现某一点不平衡,某一点不正确,须把它变动才能稳妥。节目填成的轮廓才是具体的明晰而正确的轮廓。做学问有如做文章,动笔时不能没有纲要,但是思想随机触动,新意思常涌现,原定的意思或露破绽,先后轻重的次第或须重新调整,到文章写成时全文所显出的纲要和原来拟定的往往有出入。文章不是机械而是自由生发的,学问也是如此。节目常在变迁,轮廓也就随之变迁,这并行的变迁就是学问的生长。到了最后, “表里精粗无不到,然后一旦豁然贯通”,学问才达到了成熟的境界。

心中已有的知识系统对于未知而相关的知识具有吸引性,通常所谓“兴趣”就是心中已有的知识萌芽遇到相关的知识而要去吸收它,和它发生联络。兴趣也可以说是“注意的方向”,我们常偏向某一方向注意,就由于那一个方向易引起兴趣,这就是说,那一方向的事物在我们的心里有至亲好友,进来时特别受欢迎,它们走的路(神经径)也是我走过的路,抵抗力较低。自己做诗的人爱看别人的诗,诗在他的脑里常活跃求同伴;做生意的人终日在打算盘,心里没有诗的种子,所以无吸收滋养的要求,对诗就毫不发生。兴趣这道理是很浅而易见的。做学问最要紧的是对于所学的东西发生兴趣,要有兴趣就必须在心里先下种子,已有的知识系统就是一种种子。但是这种种子是后天的,必须有先天的好奇心或求知欲来鼓动它,它才活跃求生展。所谓“好奇”“求知”就是遇到有问题的东西,不甘蒙昧,要设法了解它。因此,已有的知识系统不能成为可生展的种子,除非它里面含着有许多问题。问题就是上文所说的“注意的方向”,或“兴趣的中心”。我们在上面曾说过,一切学问都不外要求解答“何”“如何”“为何”三大类问题。一种知识如果不是问题的回答就不能成为学问,问题得到回答,学问才算是“生长”了一点。我们说“知识的有机化”,其实也就是“知识的问题化”。我们做学问,一方面要使有问题的东西变为没有问题,一方面也要使好像没有问题的东西变为有问题。问题无穷,发现无穷,兴趣也就无穷。世间没有一种没有问题的学问,如果有一种学问到了真正没有问题时(这是难想象的)它就不能再生长,须枯竭以至于老死了。

这番话的用意是在说明无论学那一科学问,心中必须悬若干问题,问题才真正是学问生长的萌芽。有了问题就有了兴趣,下工夫也就有了目的,不至于泛滥无归宿。比如说,我心中有“个性是否全由于遗传和环境两种影响? ”这个问题,我无论是看生物学,心理学,史学或哲学的书籍,就时时留心替这问题搜集事实,搜集前人的学说,以备自求答案。我们看的许多零零碎碎的东西就可以借这问题联络贯串起来,成为一种系统。这只是一例,一个人同时自然可以在心中悬许多问题,问题与问题之间往往有联络贯串。

心中有了问题,往往须悬得很久,才可以找到一个答案。在设问题与得答案两起迄点之间,我们须做许多工作如看书,实地观察,做实验,思索,设假定的答案等等。我们记忆有限,不能把所得的有关的知识全装在脑子里,就必须做笔记卡片,做笔记卡片时我们就已经在做整理的工作,因为笔记卡片不是垃圾箱,把所拾得的东西混在一起装进去,它必须有问题,有条理,如同动植矿物的标本室一样。

做研究工作的人必须养成记笔记做卡片的习惯。我个人虽曾经几次试过这个方法,可是没有恒心,没有能把它养成习惯,至今还引以憾。但是我另有一个习惯,就是常做文章。看过一部书,我喜欢就那部书做篇文章;研究一个问题,我喜欢就那问题做篇文章;心里偶然想到一点道理,也就马上把它写出。我发见这是整理知识与整理思想的最好方法。比如看一部书,自以为懂了,可是到要拿笔撮要或加批评时,就会发见对于那部书的知识还是模糊隐约,对于那部书的见解还是不甚公平正确,一提笔写,就逼得你把它看仔细一点,认清楚一点。还不仅此,我生性善忘,今天看的书明天就会杳无踪影,我就写一篇文章,加一番整理,才能把它变成自己的,也才能把它记得牢固一点。再比如思索一个问题,尽管四面八方俱到,而思想总是游离不定的,条理层次不很谨严的,等到把它写下来,才会发见原来以为说得通的话说不通,原来似乎相融洽的见解实在冲突,原来像是井井有条的思路实在还很紊乱错杂,总之,破绽百出。破绽在心里常被幻觉迷惑住了,写在纸上就瞒过自己瞒不过别人,我们必须费比较谨慎的思考与衡量,并且也必须把所有的意思加以选择,整理,安排成为一种有生命的有机体。我已养成一种习惯:知识要借写作才能明确化,思想要借写作才能谨严化,知识和思想都要借写作才能系统化,有机化。

我也是从写作的经验中才认出学问必是一种有机体。在匆忙中把这一点意思写出,不知道把这道理说清楚没有。如果初学者明了这一点意思,这对于他们也许有若干帮助。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媒介

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记得从前在中学里教英文,讲一篇小说时常有别班的学生来旁听;但是遇着讲诗时,旁听者总是瞟着机会逃出去。就出版界的消息看,诗是一种滞销货。一部大致不差的小说就可以卖钱,印出来之后一年中可以再版三版。但是一部诗集尽管很好,要印行时须得诗人自己掏腰包作印刷费,过了多少年之后,藏书家如果要买它的第一版,也用不着费高价。

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在欧洲各国,小说固然也比诗畅销,但是没有在中国的这样大的悬殊,并且有时诗的畅销更甚于小说。据去年的统计,法国最畅销的书是波德莱尔的《罪恶之花》。这是一部诗,而且并不是容易懂的诗。

一个人不欢喜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学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象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扶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象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如果只就故事说,陈鸿的《长恨歌传》未必不如白居易的《长恨歌》或洪昇的《长生殿》,元稹的《会真记》未必不如王实甫的《西厢记》,兰姆(Lamb)的《莎士比亚故事集》未必不如莎士比亚的剧本。但是就文学价值说,《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远非它们所根据的或脱胎的散文故事所可比拟。我们读诗,须在《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之中寻出《长恨歌传》、《会真记》和《莎士比亚故事集》之中所寻不出来的东西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来说,比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或是崔颢的《长干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糖。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里面也都有故事,但是这两段故事多么简单平凡?两首诗之所以为诗,并不在这两个故事,而在故事后面的情趣,以及抓住这种简朴而隽永的情趣,用一种恰如其分的简朴而隽永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本领。这两段故事你和我都会说,这两首诗却非你和我所做得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它们是那么容易。读诗就要从此种看来虽似容易而实在不容易做出的地方下功夫,就要学会了解此种地方的佳妙。对于这种佳妙的了解和爱好就是所谓“趣味”。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记得我第一次读外国诗,所读的是《古舟子咏》,简直不明白那位老船夫因射杀海鸟而受天谴的故事有什么好处,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蒙昧真是可笑,但是在当对我实在不觉到这诗有趣味。后来明白作者在意象音调和奇思幻想上所做的工夫,才觉得这真是一首可爱的杰作。这一点觉悟对于我便是一层进益,而我对于这首诗所觉到的趣味也就是我所征服的新领土。我学西方诗是从十九世纪浪漫派诗人入手,从前只觉得这派诗有趣味,讨厌前一个时期的假古典派的作品,不了解法国象征派和现代英国的诗;对它们逐渐感到趣味,又觉得我从前所爱好的浪漫派诗有好些毛病,对于它们的爱好不免淡薄了许多。我又回头看看假古典派的作品,逐渐明白作者的环境立场和用意,觉得它们也有不可抹煞处,对于他们的嫌恶也不免减少了许多。在这种变迁中我又征服了许多新领土,对于已得的领土也比从前认识较清楚。对于中国诗我也经过了同样的变迁。最初我由爱好唐诗而看轻宋诗,后来我又由爱好魏晋诗而看轻唐诗。现在觉得各朝诗都各有特点,我们不能以衡量魏晋诗的标准去衡量唐诗和宋诗。它们代表几种不同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胃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将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趣味是对于生命的澈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化,趣味也就要时时刻刻在进展和创化。水停蓄不流便腐化,趣味也是如此。从前私塾冬烘学究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诗、《古文观止》和了凡《纲鉴》。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这算是文学的趣味么?习惯的势力之大往往不是我们能想象的。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几分冬烘学究气,都把自己囿在习惯所画成的狭小圈套中,对于这个圈套以外的世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沉溺于风花雪月者以为只有风花雪月中才有诗,沉溺于爱情者以为只有爱情中才有诗,沉溺于阶级意识者以为只有阶级意识中才有诗。风花雪月本来都是好东西,可是这四个字联在一起,引起多么俗滥的联想!联想到许多吟风弄月的滥调,多么令人作呕!“神圣的爱情”、“伟大的阶级意识”之类大概也有一天都归于风花雪月之列吧?这些东西本来是佳丽,是神圣,是伟大,一旦变成冬烘学究所赞叹的对象,就不免成了八股文和试帖诗。道理是很简单的。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必须有创造性,都必时时刻刻在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囿在一个狭小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自然会僵死,会腐化。一种艺术变成僵死腐化的趣味的寄生之所,它怎能有进展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与滥调是死对头。但是每件东西都容易变成滥调,因为每件东西和你熟悉之后,都容易在你的心理上养成习惯反应。象一切其他艺术一样,诗要说的话都必定是新鲜的。但是世间哪里有许多新鲜话可说?有些人因此替诗危惧,以为关于风花雪月,爱情,阶级意识等等的话或都已被人说完,或将有被人说完的一日,那一日恐怕就是诗的末日了。抱这种顾虑的人们根本没有了解诗究竟是什么一回事。诗的疆土是开发不尽的,因为宇宙生命时时刻刻在变动进展中,这种变动进展的过程中每一时每一境都是个别的,新鲜的,有趣的。所谓“诗”并无深文奥义,它只是在人生世相中见出某一点特别新鲜有趣而把它描绘出来。这句话中“见”字最吃紧。特别新鲜有趣的东西本来在那里,我们不容易“见”着,因为我们的习惯蒙蔽住我们的眼睛。我们如果沉溺于风花雪月,也就见不着阶级意识中的诗;我们如果沉溺于油盐柴米,也就见不着风花雪月中的诗。谁没有看见过在田里收获的农夫农妇?但是谁——除非是米勒(Millet),陶渊明、华兹华斯(Wordsworth)——在这中间见着新鲜有趣的诗?诗人的本领就在见出常人之以不能见,读诗的用处也就在随着诗人所指点的方向,见出我们所不能见;这就是说,觉得我们所素认为平凡的实在新鲜有趣。我们本来不觉得乡村生活中有诗,从读过陶渊明、华兹华斯诸人的作品之后,便觉得它有诗;我们本来不觉得城市生活和工商业文化之中有诗,从读过美国近代小说和俄国现代诗之后,便觉得它也有诗。莎士比亚教我们会在罪孽灾祸中见出庄严伟大,伦勃朗(Rambrandt)和罗丹(Ro-din)教我们会在丑陋中见出新奇。诗人和艺术家的眼睛是点铁成金的眼睛。生命生生不息,他们的发见也生生不息。如果生命有末日,诗总会有末日。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那真是一件最可悲哀的事。“哀莫大于心死”,所谓“心死”就是对于人生世相失去解悟和留恋,就是对于诗无兴趣。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于其他种种文学可有真确的了解,而且也决不会觉得人生是一件干枯的东西。


 
  



人生第一桩事应是生活

我时常想,做学问,做事业,在人生中只能算是第二桩事。人生第一桩事是生活。我所谓“生活”是“享受”,是“领略”,是“修养生机”

朋友:

你快要在中学毕业,此时升学问题自然常在脑中盘旋。这一着也是人生一大关键,所以,值得你慎而又慎。

升学问题分析起来便成为两个问题,第一是选校问题,第二是选科问题。这两个问题自然是密切相关的,但是为说话清晰起见,分开来说,较为便利。

        我把选校问题放在第一,因为青年们对于选校是最容易走入迷途的。现在中国社会还带有科举时代的资格迷。比方小学才毕业便希望进中学,大学才毕业便希望出洋,出洋基本学问还没有做好,便希望掇拾中国古色斑斑的东西去换博士。学校文凭只是一种找饭碗的敲门砖。学校招牌愈亮,文凭就愈行,实学是无人过问的。社会既有这种资格迷,而资格买卖所便乘机而起。租三间铺面,拉拢一个名流当“名誉校长”,便可挂起一个某某大学的招牌。只看上海一隅,大学的总数比较英或法全国大学的总数似乎还要超过,谁说中国文化没有提高呢?大学既多,只是称“大学”还不能动听,于是“大学”之上又冠以“美国政府注册”的头衔。既“大学”而又在“美国政府注册”,生意自然更加茂盛了。何况许多名流又肯“热心教育”做“名誉校长”呢?

朋友,可惜这些多如牛毛的大学都不能解决我们升学的困难,因为那些有“名誉校长”或是“美国政府注册”的大学,是预备让有钱可花的少爷公子们去逍遥岁月,象你我们既无钱可花,又无时光可花,只好望望然去罢。好在它们的生意并不会因我们“杯葛”而低落的,我们求学最难得的是诚恳的良师与和爱的益友,所以选校应该以有无诚恳、和爱的空气为准。如果能得这种学校空气,无论是大学不是大学,我们都可以心满意足。做学问全赖自己,做事业也全赖自己,与资格都无关系。我看过许多留学生程度不如本国大学生,许多大学生程度不如中学生。至于凭资格去混事做,学校的资格在今日是不大高贵的,你如果作此想,最好去逢迎奔走,因为那是一条较捷的路径。

升学问题,跨进大学门限以后,还不能算完全解决。选科选课还得费你几番踌躇。在选课的当儿,个人兴趣与社会需要尝不免互相冲突。许多人升学选课都以社会需要为准。从前人都欢迎速成法政;我在中学时代,许多同学都希望进军官学校或是教会大学;我进了高等师范,那要算是穷人末路。那时高等师范里最时髦的是英文科,我选了国文科,那要算是腐儒末路。杜威来中国时,哥伦比亚大学的留学生把教育学也弄得很热闹。近来书店逐渐增多,出诗文集一天容易似一天,文学的风头也算是出得十足透顶。听说现在法政经济又很走时了。朋友,你是学文学或是学法政呢! “学以致用”本来不是一种坏的主张;但是资禀兴趣人各不同,你假若为社会需要而忘却自己,你就未免是一位“今之学者”了。任何科目,只要和你兴趣资禀相近,都可以发挥你的聪明才力,都可以使你效用于社会。所以你选课时,旁的问题都可以丢开,只要问: “这门功课合我的胃口么? ”

我时常想,做学问,做事业,在人生中都只能算是第二桩事。人生第一桩事是生活。我所谓“生活”是“享受”,是“领略”,是“培养生机”。假若为学问为事业而忘却生活,那种学问事业在人生中便失其真正意义与价值。因此,我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社会的机械。一味迎合社会需要而不顾自己兴趣的人,就没有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我把生活看做人生第一桩要事,所以不赞成早谈专门;早谈专门便是早走狭路,而早走狭路的人对于生活常不能见得面面俱到。前天G君对我谈过一个故事,颇有趣很可说明我的道理。他说,有一天,一个中国人一个印度人和一位美国人游历,走到一个大瀑布前面,三人都看得发呆;中国人说: “自然真是美丽!”印度人说: “在这种地方才见到神的力量呢!”美国人说: “可惜喏大水力都空费了! ”这三句话各各不同,各有各的真理,也各有各的缺陷。在完美的世界里,我们在瀑布中应能同时见到自然的美丽,神力的广大和水力的实用。许多人因为站在狭路上,只能见到诸方面的某一面,便说他人所见到的都不如他的真确。前几年大家曾象煞有介事地争辩哲学和科学,争辩美术和宗教,不都是坐井观天诬天渺小么?

我最怕和谈专门的书呆子在一起,你同他谈话,他三句话就不离本行。谈到本行以外,旁人所以为兴味盎然的事物,他听之则麻木不能感觉。象这样的人是因为做学问而忘记生活了。我特地提出这一点来说,因为我想现在许多人大谈职业教育,而不知单讲职业教育也颇危险。我并非反对职业教育,我却深深地感觉到职业教育应该有宽大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做根底。倘若先没有多方面的宽大自由教育做根底,则职业教育的流弊,在个人方面,常使生活单调乏味,在社会方面,常使文化肤浅褊狭。

许多人一开口就谈专门(specialization),谈研究(research work)。他们说,欧美学问进步所以迅速,由于治学尚专门。原来不专则不精,固是自然之理,可是“专”也并非是任何人所能说的。倘若基础树得不宽广,你就是“专”,也决不能专到多远路。自然和学问都是有机的系统,其中各部分常息息相通,牵此则动彼。倘若你对于其他各部分都茫无所知,而专门研究某一部分,实在是不可能的。哲学和历史,须有一切学问做根底;文学与哲学历史也密切相关;科学是比较可以专习的,而实亦不尽然。比方生物学,要研究到精深的地步,不能不通化学,不能不通物理学,不能不通地质学,不能不通数学和统计学,不能不通心理学。许多人连动物学和植物学的基础也没有,便谈专门研究生物学,是无异于未学爬而先学跑的。我时常想,学问这件东西,先要能博大而后能精深。“博学守约” ,真是至理名言。亚理斯多德是种种学问的祖宗。康德在大学里几乎能担任一切功课的教授。歌德盖代文豪而于科学上也很有建树。亚当?斯密是英国经济学的始祖,而他在大学是教授文学的。近如罗素,他对于数学,哲学,政治学样样都能登峰造极。这是我信笔写来的几个确例。西方大学者(尤其是在文学方面)大半都能同时擅长几种学问的。

我从前预备再做学生时,也曾痴心妄想过专门研究某科中的某某问题。来欧以后,看看旁人做学问所走的路径,总觉悟象我这样浅薄,就谈专门研究,真可谓“颜之厚矣!”我此时才知道从前在国内听大家所谈的“专门”是怎么一回事。中国一般学者的通病就在不重根基而侈谈高远。比方“讲东西文化”的人,可以不通哲学,可以不通文学和美术,可以不通历史,可以不通科学,可以不懂宗教,而信口开河,凭空立说;历史学者闻之窃笑,科学家闻之窃笑,文艺批评学者闻之窃笑,只是发议论者自己在那里洋洋得意。再比方著世界文学史的人,法国文学可以不懂,英国文学可以不懂,德国文学可以不懂,希腊文学可以不懂,中国文学可以不懂,而东抄西袭,堆砌成篇,使法国文学学者见之窃笑,英国文学学者见之窃笑,中国文学学者见之窃笑,只是著书人在那里大吹喇叭。这真所谓“放屁放屁,真正岂有此理!”

朋友,你就是升到大学里去,千万莫要染著时下习气,侈谈高远而不注意把根基打得宽大稳固。我和你相知甚深,客气话似用不著说。我以为你在中学所打的基本学问的基础还不能算是稳固,还不能使你进一步谈高深专门的学问。至少在大学头一二年中,你须得尽力多选功课,所谓多选功课,自然也有一个限制。贪多而不务得,也是一种毛病。我是说,在你的精力时间可能范围以内,你须极力求多方面的发展。

最后,我这番话只是对你的情形而发的。我不敢说一切中学生都要趁著这条路走。但是对于预备将来专门学某一科而谋深造的人,——尤其是所学的关于文哲和社会科学方面,——我的忠告总含有若干真理。

同时,我也很愿听听你自己的意见。

你的朋友 孟实




我冷静客观的头脑是从文艺得来

拿自己的前前后后比较,我自觉现在很冷静,很客观。我也学过科学,但是我的冷静的客观的头脑不是从科学得来的,而是从文艺得到的。

亲爱的朋友们:

这个题目是丐尊先生出给我做的。他说常接到诸位的信,怪我近来少替《中学生》写文章,现在《中学生》预备出“文艺特辑”,希望我说几句切实的话。诸位的厚意实在叫我万分惭愧。我从前常给诸位写信时,自己还是一个青年,说话很自在,因为我知道诸位把我当作一个伙伴看待。眼睛一转,我现在已经糊糊涂涂地闯进中年了。因为教书,和青年朋友们接触的机会还是很多,但是我处处感觉到自己已从青年侪辈中落伍出来了。我虽然很想他们仍然把我看作他们中间一个人,但是彼此中间终于是隔着一层什么似的,至少是青年朋友们对于我存有几分歧视。这是常使我觉得悲哀的一件事。我歇了许久没有说话,一是没有工夫去说;二是没有兴会去说;三是没有勇气去说。至于我心里却似一个多话的老年人困在寂寞里面,常渴望有耐烦的年轻人听他唠叨地剖白心事。

        我担任的是文学课程。那些经院气味十足的文艺理论不但诸位已听腻了,连我自己也说腻了。平时习惯的谦恭不容许我说我自己,现在和朋友们通信,我不妨破一回例。我以为切己的话才是切实的话,所以我平时最爱看自传、书信、日记之类赤裸裸地表白自己的文字。我假定你也是这样想,所以在这封信里我只说一点切身的经验。我所说的只是一些零星的感想,请恕我芜杂没有系统。

我对于做人和做学问,都走过许多错路。现在回想,也并不十分追悔。每个人的路都要由他自己摸索出来。错路的教训有时比任何教训都更加深切。我有时幻想,如果上帝允许我把这半生的帐一笔勾消。再从头走我所理想的路,那是多么一件快事!但是我也相信,人生来是“事后聪明”的,纵使上帝允许我“从头再做好汉”,我也还得要走错路。只要肯摸索,到头总可以找出一条路来。世间只有生来就不肯摸索的人才会堕落在迷坑里,永远遇不着救星。

一般人常说,文艺是一种避风息凉的地方,在穷愁寂寞的时候,它可以给我们一点安慰。这话固然有些道理,但亦未必尽然。最感动人的文艺大半是苦闷的呼号。作者不但宣泄自己的苦闷,同时也替我们宣泄了苦闷,我们觉得畅快,正由于此。不过同时,伟大的作家们也传授我们一点尝受苦闷的敏感。人生世相,在健康的常人看,本来是不过尔尔,朦胧马虎地过活,是最上的策略。认识文艺的人,对于人生世相往往见出许多可惊可疑可痛哭流涕的地方,这种较异样的认识往往不容许他抱鸵鸟埋头不看猎犬式的乐观。这种认识固然不必定是十分彻底的,再进一步的认识也许使我们在冲突中见出调和。不过这种狂风暴雨之后的碧空晴日,大半是中年人和老年人的收获,而且古今中外的中年人和老年人之中有几人真正得到这种收获?苦闷的传染性极大,而超脱苦闷的彻底解悟之难达到,恐怕更甚于骆驼穿过针孔。我对于西方文学的认识是从浪漫时代起。最初所学得的只是拜伦式的伤感。我现在还记得在一个轮船上读《少年维特之烦恼》,对着清风夕照中的河山悄然遐想,心神游离恍忽,找不到一个安顿处,因而想到自杀也许是唯一的出路;我现在还记得十五年前,——还是二十年前?——第一次读济慈的《夜莺歌》,仿佛自己坐在花荫月下,嗅着蔷薇的清芬,听夜莺的声音越过一个山谷又一个山谷,以至于逐渐沉寂下去,猛然间觉得自己被遗弃在荒凉世界中,想悄悄静静地死在夜半的蔷薇花香里。这种少年时的热情、幻想和痴念已算是烟消云散了,现在回想起来,好象生儿养女的妇人打开尘封的箱箧,检点处女时代的古老的衣装,不免自己武笑自己,然而在当时它们费了我多方彷徨,多少挣扎!

       青年们大概都有一个时期酷爱浪漫派文学,都要中几分伤感主义的毒。我自己所受的毒有时不但使我怀疑浪漫派文学的价值,而且使我想到柏拉图不许他的理想国里有诗人,也许毕竟是一种极大的智慧。无论对于人生或是对于文艺,不完全的认识常容易养成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我自己对于文艺不完全的认识酿成两种可悲哀的隔阂。第一种是书本世界和现实的隔阂。象我们这种人,每天之中要费去三分之二的时间抱书本,至多只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可以应事接物。天天在史诗、悲剧、小说和抒情诗里找情趣,无形中就造成另一世界,把自己禁锢在里面,回头看自己天天接触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反而觉得有些异样。文艺世界中的豪情胜概和清思敏感在现实世界中哪里找得着?除非是你用点金术把现实世界也化成一个文艺世界?但是得到文艺世界,你就要失掉现实世界。爱好文艺的人们总难免有几分书呆子的心习,以书呆子的心习去处身涉世,总难免处处觉得格格不入。蜗牛的触须本来藏在硬壳里,它偶然伸出去探看世界,碰上了硬辣的刺激,仍然缩回到硬壳里去,谁知道它在硬壳里的寂寞?

我所感到的第二种隔阂可以说是第一种隔阂的另一面。人本来需要同情,路走得愈窄,得到同情的可能也就愈小。所见相同,所感才能相同。文艺所表现的固然有大部分是人人同见同感的,也有一部分是一般人所不常见到不常感到的。这一般人所不常见到不常感到的一部分往往是最有趣味的一部分。一个人在文艺方面天天向深刻微妙艰难处走,在实际生活方面,他就不免把他和他的邻人中间的墙壁筑得一天高厚似一天。说“今天天气好”,人人答应你“今天天气的确是好”;说“卡尔登今晚的片子有趣”,至少有一般爱看电影的人们和你同情。可是一阵清风吹来,你不能在你最亲爱的人的眼光里发见突然在你心中涌现的那一点灵感,你不能把莎士比亚的佳妙处捧献你的母亲,你不能使你的妻子也觉得东墙角的一枝花影,比西墙角的一枝花影意味更加深永。这个世界原来是让大家闲谈“今天天气好”的世界,此外你比较得意的话只好留着说给你自己听。

我对于文艺的认识是不完全的,我已经承认过。从大诗人和大艺术家的传记和作品看,较深厚的修养似乎能打消这种隔阂。不过关于这一点,我只好自招愚昧。上面所说的一番话也不尽是酸辛语,我有时觉得这种酸辛或许就是一种甜蜜。我的用意尤其不在咒骂文艺。我应该感谢文艺的地方很多,尤其是它教我学会一种观世法。一般人常以为只有科学的训练才可以养成冷静的客观的头脑。拿自己的前前后后比较,我自觉现在很冷静,很客观。我也学过科学,但是我的冷静的客观的头脑不是从科学得来的,而是从文艺得来的。凡是不能持冷静的客观的态度的人,毛病都在把“我”看得太大。他们从“我”这一副着色的望远镜里看世界,一切事物于是都失去它们本来的面目。所谓冷静的客观的态度,就是丢开这副望远镜,让“我”跳到圈子以外,不当作世界里有“我”而去看世界,还是把“我”与类似“我”的一切东西同样看待。这是文艺的观世法,这也是我所学得的观世法。我现在常拿看画的方法看一片园林或一座房屋,拿看小说或戏剧的方法看一对男女讲恋爱或是两个老谋深算的人斗手腕。一般人常拿实际人生的态度去看戏,看到曹操奸滑,不觉义愤填胸,本来是台下的旁观者,却跃跃欲试地想跳到台上去,把演曹操的角色杀死。我的办法与此恰恰相反。我本是世界大舞台里的一个演员,却站在台下旁观喝采。遇着真正的曹操,我也只把他当作扮演曹操的角色看待,是非善恶都不成问题,嗔喜毁誉也大可不必,只觉得他有趣而已。我看自己也是如此,有时猛然发见自己在演小丑,也暗地里冷笑一阵。

有人骂这种态度“颓废”、“不严肃”。事关性分,我不愿置辩。不过我可以说,我所懂得的最高的严肃只有在超世观世时才经验到,我如果有时颓废,也是因为偶然间失去超世观世的胸襟而斤斤计较自己的利害得失。我不敢说它对于旁人怎样,这种超世观世的态度对于我却是一种救星。它帮助我忘去许多痛苦,容耐许多人所不能容耐的人和事,并且给过我许多生命力,使我勤勤恳恳地做人。

朋友们,我从文艺所得到的如此。各人的性格和经验不一样,我的话也许不能应用到诸位身上去,不过我们所说的句句是体验过来的话,希望可以供诸位参考。



世界是舞台 舞台却不能是世界

 

悲剧和人生之中自有一种不可跨越的距离,你走进舞台,你便须暂时丢开世界。

莎士比亚说得好:世界只是一座舞台,生命只是一个可怜的戏角。但从另一意义说,这种比拟却有不精当处。世界尽管是舞台,舞台却不能是世界。倘若堕楼的是你自己的绿珠,无辜受祸的是你自己的伊菲革涅亚,你会心寒胆裂。但是她们站在舞台时,你却袖手旁观,眉飞色舞。纵然你也偶一洒同情之泪,骨子里你却觉得开心。有些哲学家说这是人类恶根性的暴露,把“幸灾乐祸”的大罪名加在你的头上。这自然是冤枉,其实你和剧中人物有何仇何恨?

看戏和做人究竟有些不同。杀曹操泄义愤或是替罗米欧与朱丽叶传情书,就做人说,自是一种功德;就看戏说,似未免近于傻瓜。

悲剧是一回事,可怕的凶灾险恶又另是一回事。悲剧中有人生,人生中不必有悲剧。我们的世界中有的是凶灾险恶,但是说这种凶灾险恶是悲剧,只是在修辞用比譬。悲剧所描写的固然也不外凶灾险恶,但是悲剧的凶灾险恶是在艺术锅炉中蒸馏过来的。

像一切艺术一样,戏剧要有几分近情理,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它要有几分近情理,否则它和人生没有接触点,兴味索然;它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否则你会把舞台真正看作世界,看《奥瑟罗》回想到自己的妻子,或者老实递消息给司马帮,说诸葛亮是在演空城计!

       “软玉温香抱满怀,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淫词也,而读者在兴酣采烈之际忘其为淫,正因在实际人生中谈男女间事,话不会说得那样漂亮。俄狄浦斯弑父娶母,奥瑟罗信谗杀妻,悲剧也,而读者在兴酣采烈之际亦忘其为悲,正因在实际人生中天公并未曾儒染大笔,把痛心事描绘成那样惊心动魄的图画。

悲剧和人生之中自有一种不可跨越的距离,你走进舞台,你便须暂时丢开世界

悲剧都有些古色古香。希腊悲剧流传于人间的几十部之中只有《波斯人》一部是写当时史实,其余都是写人和神还没有分家时的老故事老传说。莎土比亚并不醉心古典,在这一点他却近于守旧。他的悲剧事迹也大半是代远年淹的。十七世纪法国悲剧也是如此。拉辛在《巴雅泽》(Bajazet)序文里说,“说老实话,如果剧情在哪一国发生,剧本就在哪一国表演,我不劝作家拿这样近代的事迹做悲剧”。他自己用近代的“巴雅泽”事迹,因为它发生在土耳其,“国度的辽远可以稍稍补救时间的邻近”。莎士比亚也很明白这个道理。《奥瑟罗》的事迹比较晚。他于是把它的场合摆在意大利,用一个来历不明的黑面将军做主角。这是以空间的远救时间的近。他回到本乡本土搜材料时,他心焉向往的是李尔王、麦克白一些传说上的人物。

       这是以时间的远救空间的近。你如果不相信这个道理,让孔明脱去他的八卦衣,丢开他的羽扇,穿西装吸雪茄烟登场!

悲剧和平凡是不相容的,而在实际上不平凡就失人生世相的真面目。所谓“主角”同时都有几分“英雄气”。普罗米修斯、哈姆雷特乃至于无恶不作的埃及皇后克莉奥佩特拉都不是你我们凡人所能望其项背的,你我们凡人没有他们的伟大魄力,却也没有他们那副傻劲儿。许多悲剧情境移到我们日常世界中来,都会被妥协酿成一个平凡收场,不至引起轩然大波。如果你我是俄狄浦斯,要逃弑父娶母的预言,索性不杀人,独身到老,便什么祸事也没有。如果你我是哈姆雷特,逞义气,就痛痛快快把仇人杀死,不逞义气,便低首下心称他做父亲,多么干脆!悲剧的产生就由于不平常人睁着大眼睛向我们平常人所易避免的灾祸里闯。悲剧的世界和我们是隔着一层的。

这种另一世界的感觉往往因神秘色彩而更加浓厚。悲剧压根儿就是一个不可解的谜语,如果能拿理性去解释它的来因去果,便失其为悲剧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人类的普遍希望,而事实往往不如人所期望,不能尤人,于是怨天,说一切都是命运。悲剧是不虔敬的,它隐约指示冥冥之中有一个捣乱鬼,但是这个捣乱鬼的面目究竟如何,它却不让我们知道,本来它也无法让我们知道。看悲剧要带几分童心,要带几分原始人的观世法。狼在街上走,果在白天里叫,人在空中飞,父杀子,女驱父,普洛斯彼罗呼风唤雨,这些光怪陆离的幻相,如果拿读《太上感应篇》或是计较油盐柴米的心理去摸索,便失其为神奇了。

艺术往往在不自然中寓自然。一部《红楼梦》所写的完全是儿女情,作者却要把它摆在“金玉缘”一个神秘的轮廓里。一部《水浒》所写的完全是侠盗生活,作者却要把它的根源埋到“伏魔之洞”。戏剧在人情物理上笼上一层神秘障,也是惯技。梅特林克的《普莱雅斯和梅丽桑德》写叔嫂的爱,本是一部人间性极重要的悲剧,作者却把场合的空气渲染得阴森冷寂如地窖,把剧中人的举止言笑描写得如僵尸活鬼,使观者察觉不到它的人间性。邓南遮的《死城》也是如此。别说什么自然主义或是写实主义,易卜生写的在房子里养野鸭来打的老头儿,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物么?

像一切艺术一样,戏剧和人生之中本来要有一种距离,所以免不了几分形式化,免不了几分不自然。人事里哪里有恰好分成五幕的?谁说情话像张君瑞出口成章?谁打仗只用几十个人马?谁像奥尼尔在《奇妙的插曲》里所写的角色当着大众说心中隐事?以此类推,古希腊和中国旧戏的角色戴面具,穿高跟鞋,拉了嗓子唱,以及许多其他不近情理的玩艺儿都未尝没有几分情理在里面。它们至少可以在舞台和世界之中辟出一个应有的距离。

悲剧把生活的苦恼和死的幻灭通过放大镜,射到某种距离以外去看。苦闷的呼号变成庄严灿烂的意象,霎时间使人脱开现实的重压而游魂于幻境,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从形相得解脱”(redemption through appea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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