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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出台 这些医疗服务业的大变局你知道么?

 山居松竹庐 2015-11-06

摘自HEAL TH POINT 健康点


医疗

HEALTH-CARE

“十三五”规划出台 这些医疗服务业的大变局你知道么?

    2015年11月05日 08:54     |  27140
摘要:

在未来“十三五”期间,医疗服务业的发展将会呈现五大改变。



【健康点】日前,中央出台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就“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出以下几大意见: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二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三是实行分级诊疗,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四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因此,在未来“十三五”期间,我们可以预见到医疗服务业的发展将会呈现出以下五大改变。

首先,兴办医疗服务业主体的提法发生改变。提法已经从“社会资本”转变为“社会力量”,虽然只是两字之差,但是其背后所隐含的意义已经发生重大转变。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中的提法是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到了2014年1月,国务院的提法又改为《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已经悄然将“社会资本”变更为“社会”;而在此次的“十三五”规划中,又重新定义为“社会力量”。从政府对举办医疗服务业主体名称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医疗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非营利性医院都需要坚持一定的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营必将回归到非营利性机构的本质与设立的初衷。尤其是许多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来经营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来说,其未来的发展必将受到较大限制。

传统经济学认为,一定条件下完全竞争行业在经济学意义上是有效率的。经济数据表明,竞争常常会促进增长。这样的话,仅仅在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组织。按照该理论,在政府组织失灵的时候,人们转而会需要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机构的最初设立是为了满足营利性机构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有外部正效应的商品或服务,而其创建者又往往是哪些热衷于通过提供商品或服务为社区带来外部收益的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存在的原因在于帮助患者鉴别医疗保健质量的不确定性,尤其是消费者在不能够辨别所购买产品的质量或数量时,非营利性机构在一种特殊的契约失灵的情形中就扮演到了一种重要的角色。因此,非营利性机构出现的本意是为了提供外部效应与降低消费风险,并非是为了享受特殊税收政策。

其次,同等待遇的实现还需进一步明确前提条件。一是待遇的具体内容。此次“规划”中提出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可以享受同等待遇,但是同等待遇究竟是指哪些方面却并没有具体表明。因此,若想实现不同医院同等待遇,还需厘清同等待遇的边界与具体内容。否则,在规章的制定与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就很容易出现问题与偏差。二是待遇的公平性。众所周知,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项目申报、医务人员职称评定、项目开展等诸多方面都受到较多制约与不平等待遇,这些问题也绝非一纸文件所能解决。三是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同等性。从法律上来说,权利与义务永远都应是对等的。既然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实现同等待遇,那么民营非营利性医院在社会义务与责任等方面也将比现在要承担的更多。

再次,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将发生较大改变。公立医院作为医改的核心,那么医务人员又是整个公立医院的核心。没有医务人员的参与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必将无法取得成功。在整个医疗行业全要素都已经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依靠扭曲的人事薪酬制度,无法理顺医疗的服务价格体系,也无法建立起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

第四,分级诊疗制度的大力推进,将会改变现有医疗格局。在今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未来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医疗资源将会加速向基层和农村流动,那么未来一、二、三级医院的力量对比将会发生明显的改变。

最后,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将会有新的变化。虽然多年来一直提倡要建立起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但是,一直受制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滞后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缺失。此次,在“规划”中将以上几个问题同时提出来进行解决,那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建设将会加速推进,而且,公立医院的改革也会倒逼医院去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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