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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论道丨律师之道(一)如何开拓业务和管理客户之培育与开发客户的前提

 锦语 2015-11-07

邵春阳律师为君合律师事务上海分所合伙人,代表了多家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投资基金为其在华投资、收购兼并提供服务,同时还作为发行人或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参与了多家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和高增长型企业境内外的股份发行和上市,及债券发行项目。邵律师在公司重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与投资、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融资、酒店管理、商事诉讼和仲裁等方面也有活跃的表现。作为对邵春阳律师在资本市场方面广泛和丰富经验的认可,2007-2015Chambers & Partners将其评为资本市场、公司/并购方面的领先律师。20149月,ALB China将其评为客户最青睐的20位中国顶级律师之一。


律师事务所客户的开拓和管理,一般被认为是合伙人的事。在律师事务所里,合伙人之间以及律师和合伙人之间对这个事情比较敏感,很少有人就此进行沟通和交流。在有些律师事务所,如何开拓和管理客户甚至被视为少数合伙人的高度商业秘密,各合伙人及律师只能自己摸索和感悟。然而,在君合,管理层意识到我们的律师应该且必须有客户开拓和管理的基本意识,因此为律师安排了一系列的培训,包括客户的开拓与管理、项目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


律师特别是中高级律师要开始培养客户开拓和管理的意识,这种意识和做业务也有很大的关系。


一、律师事务所客户的概述


客户的分类标准很多,可以按照地区分类,如国内客户、国外客户;还可以按照行业及专业分类,如劳动、环保等,再如制造业、IT、基础设施等。此外,按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按与律所的关系,还有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分类。现有客户是已经聘用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潜在客户是需要开拓的新客户,或虽然过去是客户,但由于种种原因丢了,需要重新开拓的。客户的分类很多,但对于律所来讲,宗旨是把握现有客户,着眼开拓潜在客户。说到底,我们的目标客户就是那些希望持续购买我们的服务,并按我们服务的价值支付服务费的客户。这里所说的服务当然是专业的法律服务,那些愿意支付费用但是想利用律师做不合规、不合法的事情的,即使付再多的费用,我们也不能接受这样的客户,拿我们赖以生存的信用和声誉做代价。因此,目标客户中,愿意尊重律师并接受律师的专业服务,又愿意按质付费的,才是好的客户。


二、培育与开拓客户的前提


(一)
对律师职业的认识


在西方律师行业较发达的国家,长期以来律师的培养执行着严格的“工匠”式的培训制度,律师被更高级别的律师“传帮带”。例如在英国,法学院毕业通过律师考试后,要在律师事务所做两年见习律师(Trainee Solicitor),才能够成为事务律师(Solicitor);如果准备做诉讼律师(Barrister),要再做两年见习诉讼律师(Article Clerk)。无论是Trainee Solicitor还是Article Clerk,在见习期间都有严格的带教制度。转为正式的事务律师或诉讼律师后,要做六至七年后才有可能成为合伙人(Partner),从法学院毕业到成为SolicitorBarrister,到Partner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回顾本人从事律师工作的二十多年,深感律师职业应该遵循工匠式的培训制度,要成为专业律师中的“合伙人”,需要知识、经验、自信心、阅历的大量积累和沉淀。现在看来,我们国内律师职业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国内做“合伙人”太容易,很难想象一个初出茅庐的法学院毕业生在通过司考、实习一年后就能指导和带领一个专业团队,能控制业务、客户及项目管理的各种风险,能有效捍卫法律专业服务的专业主义(professionalism)。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年轻律师应该苦练基本功,而不应焦急、浮躁、好高骛远,否则受损的是整个律师队伍与行业。


(二)
培育与开拓客户的前提


个人认为,如做其他事情一样,首先,要正确认识自己。有些律师发现了一个潜在的好客户,但是却不一定能拿到这个客户。这是因为,这个客户本来就不是你个人或你这个律所能够拿到的。拿下一个客户需要你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功底,需要你本人、你的团队及你这个律所的实力与平台的支撑。


在君合这个平台上开拓客户有先天的优势,因为我们是真正“一体化”运作的律所,有二十年共享的经验,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有一大批现有的优质客户。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君合这个平台上创业和发展是幸运的。


我们在开拓客户的过程中,时常见到一些律师,介绍本人及自己的律所时,极力吹嘘高抬自己,把自己说成是天下最万能的律师,甚至贬低同事和同行。这种能力一般,靠吹嘘过日子的作风或许能迷惑几个“天真”的客户,但终究将为行业所淘汰。因此,开拓市场之前,对自己知识、阅历、学识、专业、特长必须有正确的判断,然后再选择适当的目标客户。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有什么样的律师,就有什么样的客户”。年轻律师不可急于求成,应该力求“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地攀登。你应当相信,随着你学识和阅历的增长,只要你努力,一定有适合你的客户在等着你。


与此同时,我们要学会做人。只有学会做人,才能做好事情,所谓“先做人,后做事”。做人首先要有无私的精神和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奉献的意识和公益意识。我见过有的律师将桶装水中最后一杯倒在自己的杯子里而视空桶于不顾,不将咫尺之外的桶装水换上;有的律师离开办公室总是记不住关灯、关空调;有些律师为人小气、喜欢占小便宜;有些律师为人刻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律师与人交往时高傲自满;还有些人急功近利,过河拆桥;有些律师为追逐个人“膨胀”的价值,不停地跳槽,肆意贬低之前就职的律所,等等,这些细节反映了这些人在做人、处事上缺乏基本的道德、诚信与忠诚。我不认为这些人能赢得朋友、客户的长期信任。做人需要豁达和平衡的心态,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做人是方方面面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和展示的过程。学会做人,做好人确实很不容易。


关于性格的培养。正如很多人都同意的,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性格。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既懂业务,也能够开拓和管理客户。律师可以分成四种类型,最好的一种是,既能开拓客户也能做业务;一种是能做业务,但不会开拓客户;一种是非常会开拓客户,但业务不精;最差的是业务不精,客户也没有。做业务是一个人不断钻研、不断积累的过程。只要把律师职业作为事业的追求,只要态度积极、端正,只要用心、不懒,不断地实践和融会贯通,应该不难。但在客户开拓方面,不是所有律师都能有突破的,这一方面跟律师的阅历、接触的人文圈子、生活环境、个人兴趣有关系,但最主要的是和律师的性格有关系。一个人性格的形成和其民族、家庭、生活环境、所受的教育、所处的朋友等密切相关。但通过自己的不断感悟,应该能培养出律师职业所需要的性格,即诚实、沉稳、开朗、进取、能言善辩的基本性格。


开拓客户的过程实际是一个和不同的人交往,取得别人/客户认同、信任的过程。有不少律师,法学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很强,但或因不与潜在客户接触而不为客户所知,或因才能“展示”不当而不为潜在客户所信任,或因“不自量力”而“高不成,低不就”,或因“势利”而为今天的小客户但将是明天的大客户所摒弃。造成这样的结果,与律师的性格有很大关系。个人认为,在正确认识自己的基础上,平常、开放、谦逊、乐于助人的心态是开拓客户的基本性格要求。本人认识一个律师,国内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留过学,人很好,但始终很“腼腆”,从业二十年,换了三四个律所,现在还是每年创收十几万。本人还认识一个律师,他学习成绩很优秀,曾经是某省高考的前几名,他从业后喜欢自己关在房间里,很少和同事沟通和交往,以致所里有大的并购、上市业务需要大量人手做尽职调查时才想到他,几年下来,他被称为“DD”律师,最后因业务素质落伍而黯然离职。


作为律师,我们常常被客户赋予教授、演说家、演员、导演、高官等角色。客户的这些要求,需要我们具备综合的、全能的性格,我们不能太张扬,也不能太拘谨;客户是我们的上帝,我们又要体面地销售自己的服务,这些真的很难。我们需要克服我们性格上的缺陷。律师应该有自信,通过完善自己的性格,将自己真实的水平恰到好处地展示给客户。在性格的培养上,应该学会并善于观察同行。多学习成功律师的长处,克服“失败”律师的缺陷,不断完善自己的性格,为成为优秀的律师打下优良的“性格”基础。


关于用心与勤奋。和做任何事情一样,客户的开拓和积累,同样需要用心和勤奋。有些律师缺乏一种敬业向上的精神,宁愿睡懒觉,上网聊天,虚度时光去“enjoy life”,而不肯花时间专注自己业务能力的提升、去维系和开拓自己的潜在客户。也有些律师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平时不联系,临时抱佛脚。要用心和勤奋地跟人沟通,而不是只在有事的情况下去联系别人。在人脉资源的积累和扩展上,要有积沙成塔、集腋成裘、孜孜不倦的精神。需要不断地整理、更新你的各种通讯录,不断地通过各种途径和你的朋友、熟人、客户保持联系。


业务水平拓展与提高是根本。开拓和管理客户的根本还是不断提高的业务水平。对律师来说,专业知识和技能永远是根本,而律师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更多地靠的是不断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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