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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拒绝处理”解释

 马敬坡御马独行 2015-11-09

视为拒绝处理”解释:

《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被投诉方对投诉情况逾期不予处理和答复,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催办三次后仍然不予处理的,视为拒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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