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补充通知 各有关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工作拟于2005年5月16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受理申请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南街5区18号龙绍衡大厦812房间。 受理地点电话:龙绍衡大厦电话为(010)84216688-1111,受理期间办公电话为(010)84216688-1812。 2、请各申请机构将申请材料用纸箱统一装好带至受理现场。 3、请各申请机构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过于集中在前两天。 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二OO五年五月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