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hway版主您好:以前看过您关于建筑公司带征所得税的文章,想请教一下,我公司是查帐征收(所得税在国税交)的建筑公司,在外地有一工程,想不开外经证直接在当地税局带征所得税,项目估计产生的利润约1000万,该项目单独建帐,内部独立核算,该项目结束后利润并回到公司帐,所得税汇缴时如何才能避免重复纳税,问过给公司做汇缴的事务所说国税并不认可在外地带征的所得税,汇缴时也不能扣除这部分利润,您文章里所说的带征部分不纳入汇缴是否是说项目单独建帐部分不并入公司帐,那项目盈余资金如何回到公司帐上呢?期盼您在百忙之中能指点一下迷津,先谢过了! 进行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仅包括查账征收的企业,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定率)企业暂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实务中往往有这种情况:查账征收企业中有部分业务带征了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带征”的意思大概是指:连带征收,是属于核定征收(定率)的一种方式。 带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如何处理: 1、建安企业,在深圳地税开具营业税发票时,地税往往带征了企业所得税,国税局已会同地税局协调了N次,目前的执行是这样的:到国税局开具外出经营证明,有了这证明,地税开具发票时就不带征企业所得税。 带征的企业所得税(地税局),国税局是不会退还的,也不能作为预交税款抵的,因此填列申报表时,就带征了所得税的收入及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全部不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反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到国税局代开4%增值税票时,国税局往往带征了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同样是带征的所得税及相关的成本费用不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反映。 3、代开票纳税人的运输企业,因代开票时已带征了企业所得税,不在国税局纳税申报,也不用汇算清缴,如果是兼营的,仅就兼营的部分进行申报。 4、自开票纳税人的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在国税局汇算清缴。 ※“带征”的账务处理:首先必须将“查账征收”与“带征”分别核算,将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分别进行核算; 这样才能提供哪些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哪些要进行汇算清缴,税务审核及税务稽查时才能提供依据。' 对于你的具体问题, 1、你在哪个城市? 2、并不是每个事务所对带征问题都明白的。 3、部分带征问题在03年汇算时第一次接触,当时一个税务师事务所的技术总监过来问过我这一问题。 后来实务中碰到过两三回,也特意找国税局所得税处的人了解过如何处理,我的这个文章就是按他们所说的写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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