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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善根、不善根?(三)

 素简归仁 2015-11-10

比丘们!若有外道问你:

「朋友们!贪、瞋、痴三种心,其区别、差异、不同为何?」

比丘们!若为人如是问时,可以依此法响应外道:

「贪是罪小而离迟;瞋是罪大而离速;痴是罪大而离迟。」(《增支部》3: 68 节录)

本经中的这段陈述,指出贪是「罪小」等,必须以相对的意义来了解。注释书解说道:

「贪」(或者说欲望)从两方面来说是小罪:(一)依大众意见来说(loka,即世间众人的眼光来看);(二)关于业果(vipAka),即由(贪所促成的)业而导致的投生。

(一)举例来说,父母根据世俗生活的标准为子女婚配,这并不牵涉到罪过(虽然父母的亲情与婚姻的性爱中有「贪」)。

(二)假设在婚姻中,满意于自己的配偶(并且遵守第三不邪淫戒),就不会投生至恶道。所以就业果来说,贪或欲望被视为是「小罪」。然而贪却「离迟」,如油烟般难以去除。对某种特别事物的贪,或对某人产生的欲贪可能持续一辈子,甚至会延续二、三世之久而不会消失。

因此,与瞋、痴相比,贪是较小的恶。因为如果所生的贪仍在基本道德的范围内,也没有违犯五戒,就不会被排除于善业所导致的善趣之外。然而,贪非常难以根除,它细如发丝地穿透到我们的本性,以巧妙的伪装和美丽的外表,以及各种诱人的外貌来装扮自己,就如「生之欲」或「活下去的意志」是存在的核心,又如肯定生命的渴爱却是痛苦的根源。

根据注释书的说法,「瞋」:

会致使人对父母、兄弟姊妹、苦行者(受到宗教召唤的人)等做出错误的行为。无论犯者走到何处,责骂与污名便如影随形。若因瞋而犯下「无间罪」(Anantariya-kamma)之一,如弒父等,将堕入地狱永劫受苦 (3)。正因如此,从世间或业果来看,瞋都是大罪。但人可以快速地远离瞋,若人因为瞋恨或愤怒而犯罪,不久后可能会自己忏悔,请求受害者的原谅,如果得到原谅,之前的行为就已赎罪(依犯者的心理状况而言)。

「瞋」是造成反社会和分裂的因素,是个人与全人类无法言喻的痛苦根源,个人会因而期望社会视其为「重罪」,是社会安定繁荣的大敌,并致力削弱、灭除「瞋」。但相反地,我们发现人类或大或小的组织,却常常为一己的私欲而挑起仇恨,或误导人的意识型态,以利用来助长瞋的身、语、意行。纵观历史,总会发现:寻求群众支持的领导者以共同的仇恨来聚集群众,比用共同的爱来得容易。

就个人层面来说,自我利益的冲突和其它违反以自我为中心的种种事物,常引发各种程度的「瞋」。瞋恨一如贪求的狂热,能增长执着,但通常「瞋」是以缓慢燃烧的愤恨,或以暴力宣泄的快感等方式深植心中,它会同时对瞋者与受害者造成伤害。「瞋」会使人陷落至非人的层次,因此瞋者总是有投生于非人界的危险。

然而,不认为心的一切状况就是自己,而是看到这样的需要并想超越自己的人,就比较容易在瞋恨与愤怒增强前控制住它。「瞋」导致苦恼、紧张与悲痛,但既然人类基本上「希乐厌苦」,那些确切了解「瞋」所带来的后果的人,都会希望能除去它。

根据注释书的说法,「痴」:

是大罪的原因有二,也是从世间与不善的业报两方面来说(与前述的瞋相同)。由痴所产生的行为,将会束缚造作者许久,犹如熊皮,就算洗了七次也不会发亮。

若是因不如法的贪而造作不受约束的行为,再加上没有罪恶感,而宣称它是对的,以这种偏见来使之合理化,这种愚痴的贪肯定不易灭除,即使屡次无法获得满足也不会放弃,只会因为挫折与怨恨而加强。另外,也有种愚痴的贪受到宗教(或假宗教)认可的支持(见页 36 的说明)。只有摒除惑人的邪见与原则后,才能彻底消灭一切愚痴的贪。但纵使没有邪见在贪的背后撑腰,当自我放纵拥有无明——无限制的愚痴,或当执持的邪见仅是天真地相信:「这是自然且该做的事」时,我们就难以挣脱无明的贪所造成的束缚。

同样地,痴也煽动瞋,并让瞋与错误的见解或态度一起并存。例如,人们因邪见而将属于某些种族、宗教或阶级的人视为合理的瞋恨对象,这样的束缚,会比任何仅掺有一般的愚痴而短暂爆发的愤怒来得更为强大。

没有痴的显现,就没有贪或瞋的生起,贪与瞋不善根的出现永远与痴有关。然而,痴却可以单独生起,并成为不善和苦的强大来源。鉴于痴在不善中无所不在,《法句经《说道:再也没有如痴网一般遍布的缠缚了(v. 251);无明(痴的同义词)正是心最大的漏(v. 243)。因此,佛陀宣说:「所有的不善法以无明为根,集中于无明;一旦除去无明,其它所有的不善法也将除去」。(《相应部》20:I)

无明,当然不是指缺乏世俗各类主题的知识,而是缺乏有关四圣谛的正见,即对苦的范畴与深度、苦的真正导因、苦得以灭尽的事实与导向灭苦之道的无知(或有意的忽视)。苦谛为四颠倒(vipallAsa)所覆藏,这四种大虚妄是:于无常中见常;于真正的苦中见乐;于无我中见我;于不美的事物见美。这些颠倒是无明与愚痴有力且普遍的显现,阻挡了对苦谛的了解,也因而妨碍对其他圣谛的认识。这四者可以显现在三种层面之一:(一)一般的错误认知(想颠倒 saJJA-vipallAsa);(二)思考方式的错误(心颠倒 citta-vipallAsa);(三)表现在完全错误的见解与理论(见颠倒 diTThi-vipallAsa)。执着错误的见解会形成最坚固的锁炼,系缚有情于充满痛苦的轮回,若这些见解否认任何合乎道德标准的行为,那么将导引来生至苦处中固定的轮回道 (4)。

愚笨,当然也是痴的一种,它会延缓人于此世与未来几世的内在成长。但若这痴人的无贪与无瞋善根够深厚,又能积极地活动,仍有解脱的可能。

最根深柢固且有影响力的痴,与影响最为深远的邪见,即是「我」的信仰。「我」的信仰是相信恒存的灵魂或自我,以及我见与我慢,这种信仰或许是天真而轻率的想法,也或许得到一定的理论与信念的支持。但无论如何,持有「我」的信仰,当自我为中心的道德含义让痴成为「大罪」时,痴就成为难以克服的障碍,要花上很长的时间才能尽除。

想想痴普遍而广大的影响,便可以了解:为何痴以无明之名而显现为缘起链中的第一支。作为使生命之轮不断运转的主要驱动力,「痴」无疑是「罪大而离迟」。














每日一读

亲近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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