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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官名简释 (上)

 爱雅阁 2015-11-11

“官”是人类社会从蒙昧走向开化后的产物,具有极强的阶级性和越来越严密的等级规则,说白了,“官”就是国家机器的各种管理操纵人员。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官”是区别于奴隶和平民,并具有高贵身份和显赫地位的特权阶层。在进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里,虽然大家提倡人无高低贵贱之分一律平等,但是“官”的特权以及高贵身份和显赫地位,还或多或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不过我们应该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官”的身份和地位将越来越平民化,而“官”的服务义务必将更加明显、管理职能必将更加完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上看,“官”虽然是时代的产物,其性质和职能要受时代的制约,但须知,从某种意义上说,“官”是可以反过来影响,甚至改变时代特色和进程的。因此探讨和研究历代官制、官名等方面的发展史,实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几千年来,我国各代设官置吏,名称繁多,按现代汉语的意境来看,有些官名还真有些稀奇古怪,究其原因,大约是时代变迁和文化沉积的结果。三代以前的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虞舜时代,实际上就是我国历史上非信史的历史传说时代,亦即为恩格斯称之为的英雄时代。这个时代大致上是我国从原始部落社会向阶级社会过度的阶段,还没有产生国家机器,所以也就似乎没有“官”这个概念,因此,下面仅就三代以来的一些比较常见的官名作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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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官”,《说文解字》解释为“吏事君也”, 有以“宀(mián交覆深屋也)”覆众、治众的意思,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古代百官的通称。汉以后始称地位低微的官员为吏,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为长吏;百石以下至斗食佐史为少吏。明清则称各衙署无俸禄而供事于官的房吏书办为吏。

尹   《说文解字》解释为:“(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书·顾命》:“成王将崩,……乃同召太保爽、……百尹、御事。” 古代通称官为尹,三代时尹为辅弼之官,楚有令尹、箴尹,汉有京兆尹,元代府州县长官亦称尹。

作册   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已有作册的官名,西周时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内史,长官称内史尹、作册尹或单称尹氏。掌管祭祀时奉王册命以告神、册命诸侯卿大夫和著作简册。

  据甲骨卜辞记载,开始商代驻都外武官称“史”,后来成为王左右掌握祭祀和记录言行事件的史官,亦即作册。西周时有太史、内史,春秋时也有称外史、左史、南史的。

  商代的一种官名。据甲骨卜辞记载分析,大约掌管马师,负责征伐和畋猎,分左、中、右三队,每队百人,后代的司马官名或许由此衍生而出。

亚   商周时代的一种官名,负责征伐和畋猎。《书·顾命》:“亚旅师氏。”《诗·周颂·载芟》:“侯亚侯旅。”

  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掌射的官名称“射”。百人为小队,称“百射”或“射百”;三百人称“三百射”或“射三百”。

  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督率“族”、“众”守边和征伐的官名称“戍”。另外边地的营垒和城堡也称戍。

小史   《周礼》,春官的属官有小史,掌管邦国的志记谱系。后来也称官府小吏为小史。另外古人也有称侍童为小史的。

小臣    《周礼》,夏官的属官有小臣,负责协助太仆赞礼、应对王命、王出入时为前驱等事宜。另外也负责奉王命占卜、祭祀、畋猎和征伐等。

小耤臣    据甲骨文记载,商代设有小耤臣掌管农事。

卿士    据甲骨卜辞记载,商周设有执掌国家政事的官署“卿士寮”,其长官称卿士、卿事或卿史。西周时卿士有左右之分。

太史    商、周、春秋时置官署太史寮,设太史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编撰史书,兼管典籍、祭祀、天文历法等,地位较高。秦、汉设太史令,地位渐低。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不再掌管修史。明清两代翰林亦有太史之称。

左史、右史    周代史官有左右之分,左史记行,右史记言。一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左史又称大史,右史又称内史。

三事    西周有常伯、常任、准人三种官名,合称“三事大夫”。常伯也称牧,是掌管民政的地方官;常任也称任人,负责选拔官吏;准人也称准夫,掌管司法事宜。一说三事是指司徒、司马、司空。

司徒    “司徒”,金文中写作“司土”。西周、春秋设司徒(司土)管理人民和土地,负责征发徒役,有林、虞、牧等属官。西汉哀帝时改称丞相为大司徒,东汉时改称大司徒为司徒。

司马    西周时设置司马掌管军政和军赋,春秋、战国时沿用。汉武帝时改称太尉为大司马,后来大司马成为兵部尚书的别称,侍郎则称为小司马。另外,汉代大将军营每部置司马一名;魏、晋南北朝,司马均为军府之官,在将军之下综理一府之事并参与军事计划;隋、唐时,司马兼为郡官;明清时也称府同知为司马。

司空    西周、春秋、战国时设置司空,金文作司工,掌管工程。宋国因武公名司空,遂改司空为司城。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来大司空成为工部尚书的别称,侍郎则称小司空。

司事    《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孔颖达疏:“司事谓营造之事。”《国语·周语上》:“稷以告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韦昭注:“司事,主农事官也”。

司虣    虣,古“暴”字。《周礼》,地官司市的属官有司虣,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禁止暴乱等不法行为。

司稼    《周礼》,地官司徒的属官有司稼,负责巡视稼穑,辨析谷种及其所适宜种植的土地。

司寇    西周、春秋、战国时设置司寇,掌管刑狱,为六卿之一。春秋时陈、楚等国称司寇为司败。 后来大司寇成为刑部尚书的别称,侍郎则称小司寇。

司士    商代五官之一;《周礼》,夏官的属官有司士,掌管群臣的爵禄;北齐各郡设司士参军,掌工役;唐代州设司士参军,县设司士,掌工役。

司成     即大司成,掌管教育国子,相当于汉以后的国子监祭酒。唐高宗时一度改国子监为司成馆,祭酒为大司成。后来大司成成为国子监祭酒的别称。

师氏    《周礼》,地官的属官有师氏,一为负责教育贵族子弟者;二为守卫王门和率师征伐的武官。

宗伯    《周礼》,春官为宗伯,春秋时期沿用,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

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    西周时太师、太傅、太保为王的辅弼之官,秦废,汉代重置。其后,历代多以太师与太傅、太保同称三公作为高官加衔,以示恩宠。以后历代大多设太子太师作为辅导太子的官,同时并行设置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合称三师;另外设置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合称三少。

   师氏的简称。太师的简称。

宰、太宰    商代设置的掌管王室家务和家奴的官,西周、春秋沿用,多称太宰。另外,卿大夫的家臣和卿大夫私邑的长官也称宰。明清两代,太宰往往用作吏部尚书的别称。

冢宰    周代设冢宰为六卿之首。亦称大宰。后来冢宰成为吏部尚书的别称。

膳夫    《周礼》,天官司徒的属官有膳夫,掌管王的食饮膳羞。

后稷    西周时设置,掌管农事,属官有农正、农师等。

   金文作“吴”,西周掌管山泽的官。春秋、战国时或称虞人。

   商代设置的掌管百工的官。

   古代掌管百工的官。古代乐官,指乐师、乐人。

工师    春秋时齐、鲁等国设置的掌管百工和手工业的官,其辅佐称佐或丞,战国时各国沿置。

工正    春秋时齐、鲁、宋、楚等国设置的掌管百工和手工业的官,楚国有时称工尹。

相、相国、宰相、丞相    春秋时期,齐景公设左右相;战国时期赵武灵王传少子何为王,以肥义为相国,后各国先后设相国或相邦,为百官之长。相、相国到后世又称宰相或丞相。汉代以后,宰相、丞相的名称改来改去,所以宰相、丞相往往用作大司徒、尚书令、左右仆射、参知政事、同平章事、阁臣、大学士、军机大臣等实际任宰相、丞相者的尊称。

   即军尉,春秋时期,晋国在上、中、下三军设尉;战国时期,赵国设有中尉;各国在将军下设有国尉、都尉;秦代以后有些朝代设有太尉,郡有郡尉,县有县尉。

庶长    春秋时期秦国设庶长掌握军政大权,相当于列国的卿。有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大庶长之分。

令尹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设置令尹掌握军政大权,相当于各国的相、相国或丞相。

柱国    战国时期楚国设置柱国保卫国都,后来成为最高武官,地位仅次于令尹,也称上柱国。其后,北魏设柱国大将军,西魏设八柱国,北周增设上柱国大将军,隋设上柱国及柱国以酬功勋,唐以后用作官员的勋位号,清代废止。

三闾大夫    战国时期楚国设置三闾大夫,掌管昭、屈、景三姓贵族事务。

左徒    战国时期楚国设置左徒参与国事和接待宾客。

执圭    战国时期楚国设置的最高爵位,也称上执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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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官名简释(二)

王    君主的称号。春秋以前天子称王,而诸侯在封国内也多自称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国君皆称王。汉代以后王为皇族或功臣的最高封号。

皇帝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嬴政以为自己“德兼三皇,功高无帝”,改称自己为“始皇帝”。以后历代的君主皆称皇帝。

太上皇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追尊其父秦庄襄王为太上皇;汉高祖为其父刘太公上尊号为太上皇;以后皇帝禅位于太子后,就自称太上皇。禅位后太上皇一般不再主政,但清高宗乾隆禅位后仍然主政。

皇后    皇帝册封的正妻。

皇太后    皇帝的母亲,但要经过册封。

太皇太后    皇帝的祖母,但要经过册封。

昭仪    皇帝册封的庶妻,汉元帝所置,位视丞相,爵比诸侯王。原为妃嫔中第一级,魏晋以后地位下降。

婕妤    皇帝册封的庶妻,汉武帝所置,位视上卿,秩比列侯。后代多有沿置。

美人    西汉妃嫔的称号。位视二千石,秩比少上造。自东汉至明皆沿称。

良人    西汉妃嫔的称号。位视八百石,秩比左庶长。东汉废,魏、晋、南朝曾有设置。

夫人    周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汉代列侯的妻子也称夫人。帝王的妾称夫人。妇女的封号,始于新莽时期,王莽曾封崔篆之母师氏为义成夫人。唐代文武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的母妻为郡夫人;宋代执政以上官员之妻封夫人;明代二品以上官员之妻封夫人,而清代并宗室贝勒及辅国将军之妻皆封夫人。

贵人   东汉妃嫔的称号,汉光武帝所置,地位仅次于皇后。历代沿用而地位尊卑不一,清代贵人地位在妃嫔之下和常在、答应之上。

贵嫔    三国妃嫔的称号,三国魏文帝设置,地位仅次于皇后。晋及南北朝多设置。

才人    晋代妃嫔的称号,晋武帝设置。唐代的才人初为正五品宫官,后升至正四品。

贵妃    南朝妃嫔的称号,南朝宋武帝设置,地位仅次于皇后,位比相国,与贵嫔、贵人同为三夫人。历代沿置而地位尊卑不同。

皇太子、太子、储君    由皇帝册立的继承人,一般为嫡长子,但也多有例外。清代雍正以后,不册立皇太子,一般称预定皇位继承人为太子。皇太子或太子亦称储君。

良娣    古代太子妃妾的称号,始于西汉,魏、晋至唐多有设置。

太孙    皇帝的长孙称太孙。封建社会,皇帝往往在太子薨后册立太孙,作为皇位预定继承人。

公主    帝王之女称公主,始于战国。汉制:皇帝之女称公主,姐妹称长公主,姑母称大长公主。

驸马    汉武帝时置驸马都尉,掌副车之马,秩二千石,原为皇帝的一种侍卫官,多以宗室、外戚及诸公子孙为之。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例加此号,简称驸马。清代称驸马为“额驸”。

三公    周代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唐、宋、明、清所设三公只用作大臣的加衔,已无实权。

三师    北魏时太师、太傅、太保并称三师上公,位尊而无实权。唐代以后不常置,无其人则阙。后来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也称三师。

三少    指少师、少傅、少保,也称“三孤”,乃三公之副职。

主爵中尉、主爵都尉、右扶风    秦代设主爵中尉,掌管封爵事宜。汉景帝时改称主爵都尉;汉武帝时改称右扶风,成为地方行政长官。其后北魏、北齐和隋代都在吏部设主爵曹,唐代龙朔二年改称司封。

宰衡    商汤之妻的陪嫁奴隶伊尹佐汤伐桀有功,被尊为阿衡;周公旦辅佐周成王被尊为大宰。汉平帝取伊尹、周公的称号加封王莽为宰衡,后世因此也称宰相为宰衡。

御史大夫    秦、汉时在丞相之下设御史大夫,掌管监察、执法、和重要的文书图籍,与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合称三公。后改称大司空、司空,晋代以后或不置,或置。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御史大夫之称随之而废。

九卿    古代的九个高级官员。周代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秦代以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为九卿。汉代改奉常为太常、郎中令为光禄勋、典客为大鸿胪、治粟内史为大司农。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大府。明代废卫尉、司农、大府,改宗正为宗人府,以六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为九卿。清代以都察院、、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通政司、宗人府、銮仪卫等衙门的长官为九卿。另外明清还有小九卿之说,不再细述。

奉常、太常    秦代置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为九卿之一。汉景帝时改称太常,历代沿置,而专掌祭祀礼乐。北魏称太常卿;北齐称太常寺卿;北周称大宗伯,隋代以后皆称太常寺卿。

郎中令、光禄勋、光禄卿    秦代设置郎中令,主要负责皇宫和皇帝的宿卫侍从,为九卿之一。汉初沿置, 汉武帝时改称光禄勋,东汉末年复称郎中令,魏、晋再称光禄勋。南北朝时梁朝定名光禄卿,此后皆专司膳食。

卫尉    始于战国,秦代设置卫尉掌管宫门警卫。汉景帝时改称中大夫令,不久仍用旧称。北齐设卫尉寺,置卿、少卿各一人。隋代改掌军器、仪仗、帐幕之事。唐、宋沿袭,元代称 卫尉院,明代废除。

太仆    始于春秋,秦、汉沿置,掌管皇帝舆马和马政,为九卿之一。北齐改称太仆卿,历代沿置。

廷尉、大理    秦代设置廷尉掌管刑狱,汉景帝时改称大理,汉武帝时复称廷尉,为九卿之一。北齐以后各代皆称大理寺卿。清末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典客、大鸿胪    秦代设置典客,掌管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宜,汉代沿置,为九卿之一。汉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汉武帝时改称大鸿胪,以后渐变为赞襄礼仪之官。王莽时改为典乐。

典属国    秦代设置典属国,掌管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宜,汉代沿置,汉成帝时并入大鸿胪。北魏复置典属国,其职责与秦、汉略同,以后废除。

宗正    秦代设置宗正掌管皇族事务,多为皇族中人充任,为九卿之一。西汉以后历代沿置。唐、宋称宗正寺卿;辽称特里滚;金称判大宗正事;元称大宗正府扎尔呼齐;明称宗人令;清称宗令。

治粟内史、大司农    秦代设置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为九卿之一。汉景帝时改称大农令,汉武帝时改称大司农。北齐时改称司农寺卿,唐代一度改称大司农为司稼,主掌仓储。金、元置大司农司,掌管农桑、水利、学校、救荒等事宜,并曾改称务农司或司农寺。明初置司农司,后并入户部,故明、清别称户部尚书为大司农。

搜粟都尉    汉武帝时设置搜粟都尉掌管军粮,但非常任之职。搜粟都尉又名治粟都尉,搜也可写作騪。

少府    始设于战国,秦、汉沿置,为九卿之一,掌管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东汉时期,掌管宫中御衣、宝货、珍玩、膳羞等,以后历代时有设置。北朝设太府而无少府;隋代设少府监;明代少府之职责归入工部。清代少府之职责在内务府,故清代内务府大臣有少府之别称。另外唐代因县令称明府,故称县尉为少府,后世相沿。

外朝官、中朝官(内朝官)    相传周天子及诸侯皆分外朝、内朝。外朝在皋门之内,库门之外,由朝士掌之,为议政事之朝;内朝相对外朝而言,内朝之在路门内者,或谓之燕朝。汉代朝官有外朝和中朝之分: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及九卿等领导的行政官员为外朝官;皇帝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属于中朝官,亦称内朝官。

将军、大将军    春秋时期诸侯以卿统军,故卿统称将军。战国时期,将军正式成为武官名称,历代沿置。汉代出征将领有临时别加称号者,如楼船将军、材官将军等。魏、晋南北朝时将军的职权地位大致有两种:如中军将军、龙骧将军等临时任命者,多有实权;而如骁骑将军、游击将军等则仅为称号。清代将军大致有三种:一是作为宗室爵号,如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二是八旗驻各地的最高满人将领,这些将军兼领军事和民政,如江宁将军、广州将军、成都将军、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伊利将军等。三是出征统帅的临时称号,如扬威将军、靖逆将军等。

大将军称号始于战国,汉代沿置,属于将军的最高称号,执掌统兵作战。大将军多为贵戚担任,权势往往在丞相之上,手中握有政柄。亦有在大将军之上冠以“骠骑”、“车骑”之类称号的。汉武帝时常以大司马为大将军兼号,如其后的霍光、王凤等均以大司马大将军干政。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秉政大臣往往兼有大将军称号。隋、唐至明、清各代也常设置大将军,但有时属于战时临时任命,战后即废;有的属于武职散官,并非实职。

校尉    汉代次于将军的军职。分掌各种军队的校尉往往随其职责冠以名号,如戊己校尉、中垒校尉、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胡骑校尉、射校尉声、虎贲校尉等。汉代以后,也有称掌管少数民族地区的长官为校尉者。唐代以后则用作低级武散官之称号。明、清时期,校尉地位更低,往往用作卫士的称号。

中尉、执金吾    战国时期赵国设置中尉,负责选任官吏。秦汉时期为武职,掌管京师治安,汉代兼掌北军。汉武帝时期改称执金吾为巡督三辅的治安长官,东汉沿置。三国时期或称中尉,或称执金吾,晋代废除。唐德宗以后,神策军设护军中尉,为宦官专职。清代由步军统领掌管京师治安,故以执金吾为步军统领别称。

司隶、司隶校尉、司州    周代秋官之属称司隶,负责捕盗和管理奴隶、俘虏以给劳役。汉武帝时期设司隶校尉,以纠察京师百官及所辖附近三辅、三河、弘农七郡,其职责相当于州刺史。魏、晋沿用汉制,仍称司隶,所领之州改称司州。隋代置司隶台,设司隶大夫。

城门校尉    西汉设置城门校尉,掌领京师城门的屯兵,隶属南军。东汉、三国、西晋沿置,东晋、南朝废,北朝魏、齐仍置。隋末和唐代改称城门郎,其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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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官名简释(三)

将作少府、将作大匠    秦代设置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将作大匠,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等处的土木营建。东汉、魏、晋沿置,东晋至南朝宋、齐或置或省。南朝梁时改称大匠卿,北齐改称将作寺大匠。隋代开皇年间改称将作监大监,唐代先后改称缮工监、营缮监,神龙年间复改称将作监,设置大匠、少匠。宋、元又反复改换名称,元代设置将作院使,掌管金玉、犀角、象牙、织造、刺绣等工艺品的制作。明初曾设将作司,后隶属工部,称营缮所。

水衡都尉、水衡丞    汉武帝时期设置水衡都尉、水衡丞掌管上林苑,兼掌皇室财物和铸钱。下设钟官、辨铜等职负责分辨铜的种类和铸钱。东汉废除,其职责归入少府。三国时曹魏复置水衡,掌管水军舟船器械,晋以后沿置,南朝时期,宋增设水衡令。唐代废除。

谒者    始置于春秋战国时期,属于专职为国君传达、接送宾客的近侍,秦、汉沿置。汉代郎中令属官有谒者,少府属官亦有中书谒者令(后改称中谒者令)。郎中令所属谒者员额达七十人,掌管傧赞事宜,长官称谒者仆射,或大谒者。南北朝置谒者台,掌朝觐、傧相及奉召出使等。隋代置通事谒者,唐代改称通事舍人。东汉以宦官充任者称中宫谒者,隶属大长秋。后魏、北齐有中谒者仆射,隋、唐称内谒者,宋代以后废除。另外,东汉时期曾改都水使者为河堤谒者,掌河堤,历代不常置。

谏议大夫    秦代设谏大夫,掌论议,人数多至数十人,隶属郎中令。汉代隶属光禄勋,无定员。东汉改称谏议大夫,历代因袭。隋代隶属门下省,负责侍从规谏,一度废置,唐代复置。后又分设左谏议大夫和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和中书省。宋代设置谏院,以左谏议大夫和右谏议大夫为谏院长官。辽、金沿置,元代阙,明初曾置,不久即废。

光禄大夫    战国时期置中大夫,秦代郎中令的属官有中大夫,汉武帝时期改称光禄大夫,职掌顾问应对,隶属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时置时无,属于加官及褒赠之官,皆非正职。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青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唐代以后为无专职的散官,品秩时有升降。

博士    战国时期各国设置的一种学官称博士,秦、汉相承。诸子、诗赋、术数、方技等都立博士。汉武帝时设置五经博士,研读讲授今文经学。晋代设置国子博士,唐代设置国子诸博士和律学博士、算学博士、医学博士等。明、清设有国子博士、太常博士,而以五经博士为孔孟及儒家诸贤后裔的世袭官号。

郎(郎官)、郎中令    “郎”,即郎官,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始于战国,秦汉沿置,设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名号。秦、汉时期设置郎中令统辖郎官,汉武帝时期改称郎中令为光禄勋。

议郎    西汉设置,隶属光禄勋,掌应对顾问,不负责入值宿卫,官阶比中郎、侍郎、郎中等职较高。东汉时期,议郎可参与朝政。

中郎(中郎将)   秦、汉设置中郎担任宫中侍从护卫,隶属光禄勋,长官称做中郎将,职位次于将军。汉代设有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等。东汉以后,统军将领亦常用此号,唐代各卫的中郎将则成为低级武官,其后废止。

侍郎    汉代所设郎官的一种,隶属光禄勋,本为皇帝近侍,东汉以后,尚书的属官初任者称郎中,满一年者称尚书郎,满三年者称侍郎。唐代以后中书省、门下省的副职和尚书省所属六部的副职均称侍郎。明、清时期侍郎升至正二品,与各部尚书同为堂官。

郎中   战国时期为国君近侍之称,秦置为官,与议郎、中郎、侍郎一同归属郎中令,以其为郎居中,故称郎中。隋、唐以后,各部皆置郎中,为诸司之长。

尚书    尚书始置于战国,秦代为少府属官,掌殿内文书,职权很低。汉武帝时因掌管文书奏章,地位渐重;汉成帝时设尚书员五人,分曹办事,职位虽低而权势极大。东汉时期尚书正式参政,至魏、晋事务日繁。隋唐在尚书省下设置六部,六部尚书分掌国政。明清废除尚书省,直接由六部尚书对皇帝负责。

尚书令    秦、汉设置尚书令,为少府属官,掌管奏章文书。汉武帝时期,时以宦官充任,汉成帝时改用士人。以后地位渐高,至唐代成为真正宰相。因李世民曾任尚书令,后世尚书省只置左右仆射,不再设尚书令。宋代尚书令为亲王及使相兼衔或赠衔,虽非实职而班次在太师之上。明代废除。

尚书郎    东汉时期,朝廷选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初任者称郎中,满一年者称尚书郎,满三年者称侍郎。魏、晋以后尚书分为若干曹,由侍郎、郎中分理曹务,统称尚书郎。

仆射    秦代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仆射。汉成帝建始元年置尚书五人,以一人为仆射;东汉时期,尚书仆射为尚书令的副手,职权渐重;东汉末年分置左右仆射。魏、晋以后,尚书令、尚书仆射同为宰相,有“朝端”、“朝右”之称。唐代因李世民曾任尚书令,后世不再设尚书令,左右仆射即与中书令、侍中同为宰相,宋代一度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宋代以后废除。

侍中、纳言    秦代设置侍中,为丞相属官。两汉沿置,属于列侯以下至郎官的加官。因侍从皇帝左右,应对顾问,职权渐重,至魏、晋以后,便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北周和隋代因避隋文帝杨坚之父杨忠名讳,凡“中”字皆不用,故改称侍中为纳言,唐代复称侍中,为门下省的长官。南宋废除。

常侍、中常侍、散骑常侍    秦代设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随侍皇帝。西汉沿置,东汉改用宦官,侍从皇帝左右,掌管文书诏令,权势极大。魏以中常侍与散骑合并,称散骑常侍,改用文官担任此职,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晋代以后,增加员额,称员外散骑常侍,或通直散骑常侍,往往有参政权力。南北朝时归属集书省,隋代属归门下省,唐代分属门下省和中书省。在门下省者称左散骑常侍,在中书省者称右散骑常侍,多为将相大臣之兼职,无实际职权。宋代不常置,金、元以后废除。

给事中    秦汉设置给事中,侍从皇帝左右,执事殿中以备顾问应对,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的加官。魏时或为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定为正官。隋代于吏部置给事郎,唐代属门下省,一度改称东台舍人。元代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代设礼、户、吏、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若干人,职掌规谏,稽查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封还奏章之权。清代隶属都察院,只设六科掌印给事中和给事中,满汉各一员,职权等同御史,一般被尊称为给谏。

奉朝请    古代贵族、大臣朝见天子,春季叫朝,秋季叫请。汉代对退职文武大臣及皇室、外戚多给以奉朝请名义,使其得以参加朝会。晋代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为奉朝请。南朝时期,为安置闲散官员,奉朝请者一度增至六百余人,并成为正式官号。隋代废奉朝请,另设朝请大夫、朝请郎,作为散官官号。元代废朝请郎,清代废朝请大夫。

将行、大长秋    秦代设将行为皇后近侍,多用宦官充任。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其官署为长秋寺。隋代以后废大长秋一职而设内侍省。

詹事    秦汉设詹事职掌皇后、太子家事,秩二千石。东汉废除,魏、晋复置。唐代建詹事府,设太子詹事一人,少詹事一人,总管宫内外庶务,历代沿置。清代不立太子,詹事府官员只作为翰林院官迁转之用。

工官    西汉时期在蜀郡、广汉郡、河内郡等地设置工官,主造武器、日用金属器物和各种手工艺品,设有护工卒使等官。东汉沿置。

盐官、铁官    汉武帝时期为专卖盐铁,在河东安邑县、渤海章武县、辽东平郭县、蜀郡临邛县、南海番禹县等三十六处置盐官,设盐官长,隶属大司农。东汉时期隶属郡县,主收盐税。秦代已设置铁官,汉武帝时期,在弘农郡、 河东安邑县、辽东平郭县、蜀郡临邛县等产铁地区置铁官,设铁官长,主鼓铸;不产铁的地区置小铁官,铸旧铁。铁官西汉隶属大司农,东汉时期隶属郡县。

五均司市师    新莽时期,改长安东西市令和洛阳、邯郸、临淄、成都、宛等五市长为五均司市师,掌管工商税收和市场物价。下设“易”——主管平衡物价,钱府——主管税收和赊贷。

西域都护    西汉孝宣帝神爵二年在乌垒城(今新疆轮台东北)设置西域都护,辖西域三十六国(后增至五十五国)。新莽天凤三年西域都护废,东汉至南北朝时置时废,治所不断变迁。

戊己校尉    西汉孝元帝时屯田车师,置戊己校尉掌管屯田事务,以防匈奴。东汉时置时废。按十天干定位说来看,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中央戊己土。戊己属土,居中以镇四方应该是戊己校尉取名的由来。

西域长史    东汉安帝延光二年,以班勇为西域长史行都护事,治所在柳中(今新疆鲁克沁)。魏、晋和前凉时期均设西域长史,治所在楼兰故城(今新疆罗布泊西北)。

护乌桓校尉    汉武帝时期,霍去病打败奴役乌桓的匈奴,迁乌桓人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等郡,设护乌桓校尉以实施管理。东汉、魏、晋沿置。

护羌校尉    西汉时期设置护羌校尉,以掌管西羌事务,东汉沿置,晋惠帝时期改称凉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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