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句和拗救
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拗句。如果拗了,就要“救”!一般来说,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位置补偿一个平声。 常见的有: 1、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换成“平平仄平仄”。七言则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但是要注意,一旦用了这种格式,五言句第一字,七言句第三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里是很常见的,几乎和常规的律句一样常见: [唐]王维《观 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唐]杜甫《恨别》 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长驱五六年。草木变衰行剑外,兵戈阻绝老江边。 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闻道河阳近乘胜,司徒急为破幽燕。
这两首的第七句就是这种格式!
2、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孤平,即:仄平仄仄平),第三字应该补偿一个平声,变成“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例如:[唐]李白《夜宿山寺》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拗)惊天(救)上人。
春晓
唐.孟浩然
春眠不觉晓(xiǎo 筱韵),
处处闻啼鸟(niǎo筱韵)。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shǎo筱韵)。
平平仄仄仄
仄仄平平仄
仄平平仄平(第一字该平而仄,犯“孤平”,当句救,第三字变为平)
平仄平平仄
3、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第三字改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例如:[唐]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拗)尽,春风吹(救)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4、第2、3种拗救情况可以联合使用!
5、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6、还有一种罕见的拗句“平平仄仄仄”,七言则是“仄仄平平仄仄仄”,不要救,但是很少用。 例如:[唐]杜甫《八阵图》 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江流石(入声)不(入声)转,遣恨失吞吴。 第三句就是“平平仄仄仄”。
近体诗的避忌
1、孤平,是格律诗的大忌! 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叫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有一个平声了。七言则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用了仄声。在词、曲之中也一样。 2、三平调 在平脚的句子里,末尾三字都是平声,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或“仄仄平平平平平”,叫“三平调”,也是大忌!绝对不允许的!在古风和古绝里则可以使用。 3、重字 重字损伤诗的意境,所以要回避!但如果不损伤意境,可以重字! 例如: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
近体诗的对仗
律诗第一二句叫首联,第三四句叫颔联,第五六句叫颈联,第七八句叫尾联。颔联和颈联一般是必须对仗的,而首联和尾联是可对可不对的。绝句形式上等于律诗的一半,对仗与否是自由的。 对仗要求同类的词相对,词大约可分为下列九类: 1、名词 2、形容词 3、数词(数目字) 4、颜色词 5、方位词 6、动词 7、副词 8、虚词 9、代词 注:a、数目自成一类,“孤”“半”等字也算数目。b、颜色自成一类。c、方位自成一类。d、不及物动词常常和形容词对。e、代词“之”“其”归入虚词。 连绵字只能和联绵字对,而且词性同类。如:鹦鹉对鸳鸯(名词),逶迤对磅礴(形容词),踌躇对踊跃(动词)。 专名只能对专名,最好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 名词还可以细分: 1、天文 2、时令 3、地理 4、宫室 5、服饰 6、器用 7、植物 8、动物 9、人伦 10、人事 11、形体……
如何记住近体诗的格式?
其实诗的基本句式就四种,七言只是五言的扩展(可平可仄字有规律)。记住这些后,再掌握粘对规律和拗句拗救,诗律就掌握了!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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