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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吉林市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松花江网

 迷糊WYD 2015-11-13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吉林市将于9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8月26日,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就如何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组织召开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

 

  据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随着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旧版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已不能更好地满足实际需要。而与2000年的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分为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两个文本,更加突出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在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也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一来,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对接,更确保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更好地落实了国家针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提出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三是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针对商品房销售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及法律法规、政策漏洞等亟须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方面,在示范文本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减少和有效解决双方纠纷提供了依据。

 

  在当天的培训会议上,房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9月1日,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启用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按要求规范使用,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同时废止。我市商品房网签系统也将自2014年9月1日起升级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江城日报记者/杜清华 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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