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障碍:
交通不便;有的居住高层塔楼并密度较高,活动空间少等,这些都给老年人生活和社会活动造成不便。
北京市2000年调查显示,50岁以上的常住人口中,60%以上表示近期或以后愿意入住老年公寓,但他们所能承受的平均价格为860元;大连市老人入住老年公寓和养老机构可以接受的价位为400-500元(《老年住房专题会议论文集》2002年)。可见,在我国目前广大老年人的收入偏低的情况下,老年公寓的档次和价位要适合广大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承受能力。
另一方面,要改变'排斥市场,国家包揽'的传统观念与管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一套以政府间接调控为指导,以市场机制为主要的资源配置手段,推动老龄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的新型老龄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法律对策,即建立和完善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法规体系。老龄产业的发展既要遵守一系列老年社会保障的法律,积极维护老年人口的合法权益,又要为维护自身利益和规范自身发展,寻求必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政府的宏观管理与调控,也应有法可依。因此目前应尽快出台诸如《老龄产业发展管理条例》、《老龄产业行业规范条例》等法规,并辅之以相关部门和产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为老龄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使老龄产业的管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设立老龄产业基金,发行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老龄产业的股票和债券、接纳社会捐赠等方式,为老龄产业的发展筹措资金。针对一些与老年福利和老年救助有关的老龄产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特殊的支持政策。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政出多门可能导致的各项政策的相互抵触和冲突,政府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由专门机构进行统一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并纳入到老龄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中,以保证政策支持的有效性。
但是,老年住宅的服务对象和其中的一些服务内容,具有社会福利的特点。因此,发展老年住宅,必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认真处理好福利与盈利的关系。 处理这一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应允许所有从事老龄产业生产和服务的经济实体合法盈利,对于这些利润,可以通过政策或法规的引导,使之“取之于老龄产业,用之于老龄产业”;针对一些特殊的“福利”项目,政府实施必要的政策支持或干预。这样,既调动了全社会参与老龄产业的积极性,又体现了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平——这一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根本要求。
固定收费的内容有入住时的一次性收费和每月收费,主要是针对入住的环境来制定收费标准;
管理机构通过专业护理提高收费水平获取利润,国外的专业管理机构一般将押金进行投资以谋取利润,具有寿险公司的经营性质。国外目前存在的经营模式有老年公寓和辅助生活机构两种,国内目前还只有老年公寓。
在价格方面,老年人入住老年住宅的时候,最先考虑到的是一次性交纳费用的承担能力,如房屋总价;然后是在社区的生活成本,如物业管理费用、提供服务的收费方式、交通条件等等;然后是社区的配套设施,如社区医院、娱乐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老龄大学等等。
尽管参加辅助生活的老人可能无法独立生活,但他们的健康状况还不需要护理院所提供的大多数服务。这些老人可以和辅助人员一道分担日常生活活动的风险和责任,在辅助人员的帮助下享受个人生活的独立和自由。 辅助生活机构不受联邦关于价格法规的制约,同时也不提供护理院所具有的高技术医疗服务。无论是私人经营还是非盈利性质,辅助生活的服务对象大多是个人付款,因此,是客户的需求而不是政府的指令,成为美国该行业发展的动力。
尽管辅助生活一般不提供24小时的专业医疗护理,但日常帮助可能包括在专门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的药物治疗。
但同时必须依托文化素质相对较高、且收入稳定、思想观念很能接受全新退休生活方式的老年群体。因此在对市场的选择、推广和销售方面将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老年住宅目标客户群的消费特有如下几点: 1)老年消费是一个纯消费阶段,这是老年消费的性质特征。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在退休后就成为纯消费者,部分老年人还可能会再参加一段时间的社会劳动,但相当部分老年人再就业的时间不会很长,一般在65岁前后还是会真正退回到纯消费人口的行列之中。 2) 老龄纯消费人口比低龄纯消费人口有着更加漫长的纯消费年数,这是老年消费的时限特征。按照我国的劳动制度,人们满16岁后方能就业,这样,低龄人口的纯消费年限应以15年计。而据1998年公布的资料,我国人口目前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为71岁,其中男性为69岁,女性为73岁。 按平均预期寿命推算,老年人口纯消费年限为男9年,女18岁,平均为13.5年,接近低龄纯消费人口的消费年限。平均预期寿命是按生命表计算的,它概括了总人口中各年龄段的死亡概率。而实际上,社会上相当部分老年人在退休以后能够活到75岁以上。 这样,作为老龄人口的纯消费年限就超出了低龄纯消费人口的消费年限。对于女性老年人口而主,纯消费年限不仅比低龄人口,而且比男性老年人口的纯消费年限都要长得多。 3)老年消费是一种自主消费,这是老年消费的行为特征。与低龄消费其消费意志主要通过父母来体现不同,老年消费在意志上是自主的,老年即使到了高龄,行动不便,消费行动可能会发生障碍,需要别人帮助方可完成时,只要老人独立思考的能力依然存在,老年消费意志的自主性就不会消失。再者,少年人口由于尚未进入社会,他们的消费实际上是一种依赖消费。而作为纯消费人口的老人口,其经济收入应是相对独立的,消费能力是自主的。 4)老年人的消费观较为成熟,冲动型热情消费和目的不明的盲目消费少,这是老年消费的思想特征。当然,这种成熟的消费观与新时代的消费观相比较显得相对保守,老年人对消费新潮的反应会显得较为迟钝, 他们不跟时髦,讲究实惠,兼顾家庭,个人消费还富有牺牲性,但老年人口的这种消费观又相对稳定,他们一旦形成消费倾向,不会轻易改变与放弃,反过来这会使老年型商品市场变得相对稳定。 5)老年消费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要求高于一般消费,这是老年消费的质量特征。目前,商品市场常常以经济效益来确定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在服务质量上对老年消费者往往缺乏耐心,更谈不上周到。 这种市场消费质量倾向实际上对老年消费起到了抑制作用,许多老年人因为在消费中曾经遭遇冷淡或抢白,由此而产生害怕消费、躲避消费的心理,在行动上则表现为不进行消费或只进生惰性消费。这种消费心态与消费现象对积极发展老年消费市是很不利的。 6)老年消费中休闲性消费与服务性消费所占比例大,这是老年消费的内在特征。大致是低龄老人以休闲性消费为主,高龄老人以服务性消费为主。随着老人所处的年龄段的不同,在消费上会各有侧重,各具特色。 针对老年住宅消费群的以上特征,在进行产品设计和营销时可以使用以下策略: 1) 营销方式的转变。由于老年消费是一种自主性消费,老人的消费观念既成熟又相保守,许多老人对新型的产品会感到陌生,认同接受也会有一个过程,在对老年住宅进行营销推广的时候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 在营销手法上,避免使用概念营销,转为说服力更大、更容易让老年人理解的体验式营销; 在销售风格上,避免浮夸,楼书和卖场设计都应保持踏实、简练、稳重的风格; 在销售人员的配备上,使用年纪稍大、社会经验足的销售人员,实施耐心的引导式销售。从长远来看,市场经济是一个多发展、多变化的时代,受时代特点的影响,未来的老年人比起今天的老年人,对新消费观的接受质量要快得多,也容易得多。 2)提高产品的品质。针对老年消费的质量特征,老年商品的质量和“银发市场”的服务质量都必须提高。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人口群体,在饮食、起居、衣着、旅游、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方面都有着这一年龄段的特点,对商品的质量要求尤其高,通常是商品的质量不好不买,价格太贵不买,不实用不买,不安全不买,太复杂不买,只要产品不对路,质量不过关,在老龄消费中就不会有市场,也就不会有长久的效益。 3)针对老年消费中休闲性消费与服务性消费所占比例大的特点,以悠闲生活和优质服务为卖点,为项目打下长远的附加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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