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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看花边八卦的官员,能不能“下课”再看?

 林中飞WZL 2015-11-13

 



“有些领导干部自绝于党报,天天看花边八卦”


  在讨论“十三五”规划建议的重要会议上,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批评有的领导干部以不看党报为荣,“新闻不闻”的现象有所抬头:领导干部对八卦消息很关心,对党的声音不上心,迟早要出问题。


  陈敏尔专门说到,自己不是为哪张报纸发行说话,是为领导干部的学习能力、工作水平提要求。这不是过分的要求,是起码的要求。


  这不是陈敏尔首次做出类似表态,在前不久的贵州省委中心组学习读书会上,陈敏尔就指出,有些领导干部自绝于主流媒体,自绝于党报,天天拿着手机浏览花边新闻,关注小道消息和八卦消息,这种情况不改变,党的好政策就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干和不干一个样?“成事不足”的干部,下课!


  长期以来,我们的干部队伍存在“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在选人用人上,干部只要没有“犯严重错误”,就可以步步升迁,就算是蝇营狗苟、得过且过,也很难让他“下课”。


  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


  由此,一些领导干部养成了按部就班熬级别、不比能力比资历、信奉中庸哲学、崇尚“无过即功”的为官之道,“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庸官有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懒官有之,“不信马列信鬼神”的昏官有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劣官有之,有的人甚至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


  诸如上述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不净、工作上没有作为、作风上漂浮虚躁的领导干部,用老百姓的话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这正是《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坚决进行组织调整”的对象。


  7月29日,中办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组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其目的,就是要“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在干部的组织管理上,实现“从严”。




新增五种干部会被问责:


  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


  (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


  (五)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种干部会被调整岗位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


  (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


  (七)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


  (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综合中青在线、学习小组、中央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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