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截止16世纪初,骑士已经在欧洲战场上驰骋了近600个年头。毫无疑问,骑士的出现并不仅仅出于军事上的考量,他们是当时的社会形态在军事领域的外延和体现。也正因为此,中古骑士的周身被环绕太多的光晕,其中既有在历史的迷雾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的,也有被后世人们罗曼蒂克的想象强加上去的。这些光环往往遮蔽了骑士之所以为骑士最根本的要素——骑马的军事贵族。他们既非所向无故的下凡天兵,也并非一无是处的蠢笨莽汉。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和长期的战斗锤炼无疑给予这些战士超出一般的个人能力,也使得他们被看作是军队的中竖和制胜的关键,但在战场上骑士也必须遵循一切客观的铁律,当得到适当的发挥机会时,他们就取得胜利,当遇到不利的形势时。也不免要遭到失败。特别到14世纪。苏格兰和弗兰德斯的矛兵,瑞士人的长戟方阵,威尔士的长弓手等厉害的步兵部队相继战胜了各自以骑士为主的敌手,再三向世人证明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 可是。从14世纪所谓的“步兵革命”到在文艺复兴的前半段将近200年的时间内,骑士最基本的作战方式没有产生任何根本性的改变,相反面对新的挑战.骑士们选择的解决之道是加强并发展古老的作战方式,并将其推上新的高峰。 骑士的装备、编制和战斗 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正厅的甲胄,由兰茨胡特的沃尔夫冈。格洛森戴尔(Wolfgang Grosschedel)和昆茨。纽伦堡的洛歇纳(Kunz Lochner)等16世纪上半叶最杰出的的德意志制甲大师制造,代表了那个年代制甲艺术的最高水平,不过穿着如此完备的铠甲走上战场的骑士并不多 在盔甲形制发展的同时,甲胄的材质也在进步,经过反复锻打的优质碳钢取代了熟铁成为制甲材料,技艺高超的铠甲匠人掌握了对大块甲片进行淬火回火的困难技术,造出的甲胄结合灵活与坚固为一体,且没有过多的矫饰。1 5世纪和16世纪初被称为欧洲甲胄的“伟大时代”,英国著名古兵器研究者爱华特’奥克肖特 ( Ewart Oakeshott)认为这一时期的甲胄兼具刀枪不入的实用性以及朴素肃杀的审美气氛,是冷兵器时代护身装备发展的巅峰。 一位制甲大师(左二)正在指导手下工作。正如绘画是笔和布的艺术一样,上号甲胄的制造是锤与砧的艺术,需要长期学徒生涯的磨练,因此最大的制甲工厂都是由行内最顶尖的大师世代经营的。后来大规模制造的铠甲质量从来就没有达到过之前的高度
甲胄的完善对骑士的武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在剑的形制发展上表现得最为明显。用斧、锤、镐等武器拼全力一击固然可以对披甲的对手造成威胁,但在真正的格斗中敌人可不会乖乖等着束手受击,而且这类武器大多由于重心靠前而不甚顺手,缺少各种技术和变化,因此在板甲时代,剑继续保持着骑士不可或缺武器的地位。在面对坚固的板甲时,剑刃的砍劈几乎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但通过扭抱缠摔等柔术控制住对手并用剑做出有技巧的突刺,却可以穿过面部、裆部和腋部等防护不那么完备的部位,给对方造成伤害,这种技术不仅在步战中有用,而且同样运用在骑马格斗中。这样一来为了使得剑从利于砍劈变为利于突刺,剑身就变得更厚更窄,截面不再是透镜形而是菱形或八角形,剑尖则更加锐利修长,武器的形制永远是与它的使用技术密不可分的。不过请记住这些剑仍然可以轻松用于劈砍,与用来在市井巷陌斗殴的细刺剑(rapier)完全是两码子事。 自其出现伊始,骑士在马上的主要武器从来就是矛枪,此刻它的形制和使用技术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举矛格斗越来越少见,端矛冲锋以其能充分利用马匹冲力的优势而成为骑士最重要的作战形式。在端矛冲锋中矛越长就越有利,16世纪骑士的矛往往可长达5~6米,但过长的矛会导致重心前移而很难端稳,除非愿意抓住矛杆的中段,留下长长的一截突出在背后碍手碍脚,毫无用处,这样简单的道理读者不妨找根晾衣杆来试试。因此人们一方面在胸甲上装上了可拆卸的矛钩,端矛时将矛柄末尾架于其上;另一方面又将矛杆做成锥形,这样整支武器的重心就被控制在握把前后膨大的部位,在省力的同时也便于控制和瞄准矛尖的走向。骑士下马战斗时会临时截去后边膨大部分的矛杆,这样就将其变成一支利于步战的灵活短矛。 不过,显然并不是所有的骑士都在生死相搏时还迂腐地遵守这类条条框框。在文艺复兴时代整个欧洲最伟大的骑士英雄,法国人的赵子龙, “无畏无暇的骑士”贝亚尔(Bayard,Chevalier Sans Peur et Sans Reproche)的功绩中就有这么一件轶事:在1503年巴勒塔围攻战(Barletta)中,对垒的法军和西班牙军约定各出13名骑士进行一次决斗,在光复战争中与狡猾的摩尔骑兵打惯了的西班牙人似乎对骑士精神的理解没有浪漫的法国人那么深刻,他们齐齐将长矛对准了法国人的马,于是乎在数千围观者的众目睽睽之下,战斗甫一开始法国方面就有11名骑士狼狈地失去了他们的坐骑。令人惊讶的是贝亚尔和另一位法国骑士居然决定继续战斗并最终和对方打成了平手。西班牙人似乎向来以打人先打马而恶名昭彰,据说在1512年拉文纳之战中,西班牙骑士冲锋时高喊的战号就是“Espana! Santiago!a los caballos! a los caballos!”(“西班牙!圣地亚哥!照着马!”)。不过他们仍然在这次战役中输给了法国骑士,看来是否遵守骑士精神和胜负关系不大,无非是有利有弊,运用存乎一心罢了。 不那么光明磊落的骑士常会选择先拿对方的战马开刀,这里展示的是如何用矛绊倒马匹的技巧。无论哪一种格斗技巧都需要长期的练习才能精通掌握,它们当然并不像某些武术一样“博大精深”,但无疑是相当凶狠实用的。
骑士的战马与大多数现代人臆想中的形象有一定的距离。中古时期并不像现在那样极严格正规地按照血统谱系区分马种,而是习惯于按马匹个体特质所适合的用途分为驮马、猎马、乘马和军马等种类,其中所谓的“军马” (destrier)是骑士用的战马,又被称为“大马” (Greathorse),是当时最为名贵的一种马匹,其价格往往超过普通乘马数倍,两者的档次差距大概就和今天的宝马奔驰与普桑夏利差不多。经过数百年的选育以及引入新的血统,这些马在躯体、敏捷和耐力方面颇为平衡。它们并不像当代的重型挽马一样特别高大,体质动物学考古证据显示,一匹中古军马的肩高大概在15掌上下,这与我们在奥运马术赛场上看到的现代温血马差不多甚至略矮,但已足够担负骑士及其装备的重量行军作战。大部分骑士更青睐雄马,它们非但不像现代冷血挽马那样笨拙迟钝,而且一定相当烈性难驯,这一点可以从复杂的双嚼辔头以及尖利的马刺等等远比现代马具更为残忍的控马装备作出无声的证明,我们也能在文献记载中读到在战斗中勇士的坐骑是如何与主人同样凶悍地踢咬敌手。正如高档轿车要用高标号的汽油一样,饲养维持一匹好马也需要很大的投入。中国的韩愈说“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以文人惯常的夸张反映了这一事实。一匹堪用的战马每天必须消耗25磅以上的饲料,其中的一半应当是大麦、燕麦等精饲料,这笔开支远远超出当时供养一个普通人之所需。而一名骑士要想保持战斗力就需要数匹马以备轮换,法国的治装敕令规定每名骑士至少应准备5匹马,其中4匹供本人使用,1匹供随仆乘骑!
除开装备上的进步,中占晚期的欧洲军队在军制上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传统意义上的骑士是封建领主,他们平时在自己的庄园和城堡享福,只有在临时需要时才集合起来作战,这当然带来了很多弊病。封建骑士们总是慢吞吞地集结,因互相不服气而争吵,作战时则不听指挥,即使他们愿意听从指挥,也往往因为缺少在一起的合作训练和协同素养而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用来补充封建军制缺点的雇佣兵部队固然大多是老练的职业战士,但他们的利益与雇主并无关系,因此往往也不听号令,而且素求高昂。百年战争前期的法国军队是封建征召兵、雇佣兵和志愿义勇兵临时拼凑起来的畸形混合体,这直接导致了他们的数次惨败。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法国的查理七世在1439年奥尔良国会上通过法案并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颁布系列敕令,率先建立了近代欧洲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常备正规军,这就是后来鼎鼎有名的“敕令骑十连” ( Compagnies d’ordonnance),由于法国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为了支付敕令骑士薪饷而加收的长期特别税的推行并没有受到多大阻碍,查理七世的财政官雅克·科尔(Jacques Coeur)慷慨地预付了款项。 敕令骑士连的编制仍然反映了兵员在封建关系中的地位。这支部队共有15个连,每连由100个被称为“吉勒鸟” (gleve)或称“兰斯”(lance)的单位组成,这个单位大致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班的编制。每个吉勒乌中要有1名骑士,他同时扮演班长和作战主力的角色。接着是1名扈从,扈从等于是见习生,装备和骑士相近但往往尚未成年或还不谙战斗。 出身贵族世家的骑士和扈从自然不可能躬亲杂务,1名仆人要负责照顾他们的武器和马匹,他算在吉勒乌的编制内但一般不参加战斗。最后是3名在骑士冲锋的间隙负责支援保护的骑马弓箭手,最初弓箭手确实以弓或弩为武器,披有少量护甲,作战时骑马或徒步皆可,他们的出身通常没有那么高贵。但这些只是理论上的编制,实际上每个吉勒乌人数,包括每连的吉勒乌数往往有所变化,渐渐地,所谓“弓箭手”也开始穿着全副盔甲冲锋陷阵,他们的装备和作战方式变得与骑士相差无几,后来演化成所谓的“轻装骑士” (chevau-leger)部队。16世纪中晚期最优秀的法国统帅之一德·蒙拉克(Blaise de Monluc)在他19岁刚刚进入军队的时候就是敕令骑士连里普通的一名弓箭手。半个肚纪后晚年的德·蒙拉克被晋升为法兰两元帅,“每个士兵的背包内都装着一根元帅的节杖”,拿破仑的名言在旧制度时代并非没有先例。 敕令骑士连将法兰西的骑上传统和新式常备军制结合起来,其战斗力不再是那支曾经像没头苍蝇一样撞入英国长弓箭雨的可笑军队可比。经过数年的磨合,他们在百年战争最后的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作为那个时代军事改革的先锋之一得到了广泛的赞誉以及效法。勃艮第公爵鲁莽的查理也曾建立过一支颇有战斗力的敕令骑士连,如果他们碰上的不是瑞士人的话,或许也能取得相当的成功。
意大利骑士的装备并不比法国人差,但是他们大多是契约佣兵,作战三心二意而且对法国人的凶猛估计不足。两军骑士间的交战决定了这一天的战果,法国人抛下目瞪口呆的反法同盟军全身而退,一直到整整一代人之后,马基雅维利这样的史家还在哀叹这次会战给整个意大利军事体制带来的震动。 轻骑兵 不过,有一支意大利部队却在弗诺乌之战中很让法国人吃了一点苦头。当双方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一大群威尼斯雇佣的巴尔干轻骑兵( Stradilots)绕过主战线冲入了法军的辎重队中并将法王的私人财货洗劫一空,连其中一本情色画集也落入反法同盟之手,画集里的模特都是查理八世在意大利临幸寻欢过的几位美人,这场“艳照门”风波让堂堂的法王好不羞恼。其实,法国人自己也和威尼斯人一样雇佣巴尔干轻骑兵。轻骑兵是一种“战略武器”,也是统帅的眼睛和耳朵,通过他们的侦察和搜索可以掌握大量敌情。此外,诸如征粮、偷袭等等道貌岸然的绅士们不愿意做但有可能影响战事进程的任务,这些人却能毫不犹豫地去执行。 这一时期的军队中都保有一定数量的轻骑兵,比如英格兰军中的“边境骑兵”,哈布斯堡军队中来自匈牙利的骠骑兵,还有克罗地亚的潘都尔兵甚至更东边的穆斯林都成为轻骑兵的理想来源。
不过16世纪的统帅们大多认为由于轻骑兵的装甲和马匹的质量都较低劣,因而不能指望这些轻骑兵除去侦察和搜掠等非正规任务之外,在正规战场上能有多少用武之地,甚至认为他们比未开化的野蛮人好不了多少,若有机会他们就会像抢掠敌人一样抢劫己方的辎重。应该说这是一种偏见,1578年的阿卡萨奎维尔战役( Alcazarquivir)中,数量众多的摩洛哥轻骑兵就把葡萄牙国王 塞巴斯蒂安率领的“十字军”团团包围并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歼灭了他们。当然这类偏见也并非毫无来由,无论是匈牙利、巴尔干还是苏格兰边境,各国军中的轻 骑兵部队大多征募自国家问的边境或者相异文明交界的“蛮荒”地区。这些地方长期的兵荒马乱使得居民早已习惯于进行各种各样的袭击、反击、埋伏和掠夺,以至于几乎成了一种天性,而这正是轻骑兵所需要的“天然训练场”。 这些是非之地就包括伊比利亚半岛。与穆斯林轻骑长期的艰苦作战造就了一支与欧陆其他国家相当不同的骑兵部队,西班牙骑兵部队的主力就是伊比利亚轻骑兵(Jinete),这些轻骑兵的武器装备和作战风格几乎与他们的穆斯林对手没有什么两样,两者都骑着小而敏捷的矮乌,马镫按东方的骑术风格收得很短,手持一面皮盾片以轻矛和标枪攻击敌人。 西班牙军队中也有重装备的骑士,但是数量很少而且基本由最富右的上层贵族组成,个中原因很可能是尽管两班牙也出产好马,但多山的环境使得人们繁育了过多的驴、骡和矮马,以至于无法大量供应骑士作战所需的壮马。15世纪末的西班牙甚至明文禁止除妇女和神职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骑乘骡子,并规定只有拥有马匹的人才能再养骡子,这些都是为了推动合适战马的育种工作。(种马运动……) 从克里格诺拉到马里格纳诺:骑士的教训与成功
克里格诺拉之战再次证明了骑士不是小说和史诗中的无敌英雄,在野战火炮、步兵方阵和火枪相继崛起的年代,骑土们想靠一招鲜吃遍天是不可能的,要在日益变得残酷而非浪漫的战场上生存下去,就必须放下架子学会与其他兵种配合作战。一般说来,两支力量相近步兵之间的战斗很少有迅速的决定性结果,如果在步兵战线停滞胶着的时候用马队从侧而甚至背后向他们发起冲锋的话,就根容易将其击溃。步骑兵配合的这一基本原则早存古典时代马镫远还没有出现之前就已经为人所知,亚历山大大帝正是以他坚实的方阵为“砧”,厉害的骑兵为“锤”将一个又一个对手击得粉碎,伟大的败将汉尼拔和他的敌手罗马人也都用过类似的战术。但说起来容易,战术的原则永远是简单明了的,复杂的是具体应用它们的过程。要看清楚战场上千变万化的形势,摆脱敌人的纠缠和扰乱,把握转瞬即逝的时机,决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轻松办到的事情。我们且看法国人将如何汲取教训,重获胜利。
1512年4月11日,正在围攻拉文纳城的法军遭遇了前来解救的西班牙一教皇同联军,联军统帅是以精通军事工程学知识而闻名一时的佩德罗.纳瓦罗,此人正是9年前克里格诺拉之战中那2000名西班牙火绳枪兵的指挥官。尽管联军在战略上是进攻方,但纳瓦罗对自己的老战术非常有信心,他放弃了半渡而击尚在罗孔河(Ronco)左岸法军的机会,选择在右岸筑好壕沟和胸墙,摆出一副故技重施的架势。另一方面,率领法军前来决战的是年仅23岁的大贵族加斯东.德.富瓦(Gaston de Foix),非常巧合,他的头衔也是内穆尔公爵,这个封号是路易-达马热在克里格诺拉阵亡后由加斯东的叔叔,法国国王路易十二转授给他的。
加斯东虽然非常年轻,但却是一名极有才能的将军,在之前6个月的作战中已经展现出了优秀的战略头脑。面对敌人的坚堵固垒,他没有立即投入全面进攻,而是吃准联军不会放弃工事出击,有条不紊地将部队展开,并将许多火炮拖了上来,与联军火炮展开对射。在火炮的较量上联军讨不到一点便宜,一方面法国炮队闻名天下,另一方面正在围城的法军可r以很轻松地将许多攻城重炮就近投入战场,结果原本充作预备队的联军骑兵可倒了大霉,他们同时遭到正面法军以及侧面来自著名的火炮迷费拉拉公爵阿方索.戴斯特(见载于《突击43》的本系列火炮篇,UP之前以上传)炮队的纵射而伤亡惨重,骑马的人没法像步兵那样得到胸墙和土坡工事的庇护,著名的“1发炮弹击倒了33名骑士”就发生在会战的这个阶段。这回轮到联军骑士冲动了。由于不愿意干等着挨打,联军两翼的骑士乱纷纷地成群冲出阵地,伊比利亚轻骑兵紧随在后。据说联军骑士的嘴里还高声诅咒着纳瓦罗的名宁,而这位统帅没法约束住他们,因为骑十中的许多大贵族根本就不理睬他的命令。出击的联军遭到几乎完好无损的法国骑士反击并在接下来的骑兵大混战中被彻底击败,28名联军骑兵队长中的1 1名死在这场战斗中,7人被俘,余下的四散逃跑。
与此同时,战线中部的情况却对法军不利,在炮击中损失严重的法军步兵无法攻破西班牙士兵据守的工事,并在好几处都被反击赶了回去。是果断放弃追击回到战场的法国骑士拯救了这一天,由于联军骑兵的贸然出击,他们防线上的缺口再无人驻守,这样骑士们很容易就穿过了工事,从侧面和后方向自以为已经取胜的联军步兵冲去。而法军步兵得知骑士们胜利后,也鼓起勇气转身再战。失去己方骑兵掩护的联军再也抵挡不住,在付出重大代价后撤退了,其统帅纳瓦罗被法军俘虏。不过,加斯东的阵亡给法军这一天的胜利蒙上了阴影,就在会战几乎已经结束的时候,过于自信的加斯东带着小队骑士向一支还相当完整的西班牙步兵部队发起冲锋,结果中弹落马并被拥上来的长矛兵杀死。
法军的胜利和两任内穆尔公爵不幸的对比再次证明骑士就像一把玻璃制成的尖刀,既是强大的,同时也是脆弱的,他们若想单独正面攻击严阵以待的步兵,那就只能落得自讨苦吃的下场。在次年6月6日的诺瓦拉之战中,法国人首次与当时步兵中最为凶悍的王者,曾经在他们军中服役过的瑞士人对阵,结果瑞士方阵的推进以迅雷之势将猝不及防的法军雇佣步兵连同火炮一扫而光,有一整支德意志佣兵被不留俘虏的瑞士人全数处死,据说只饶过了8名幸存者。见此情形,法国骑士在还未展开之前就聪明地选择了撤退,以避免遭到从前勃艮第同行那样的悲惨命运。 瑞士人的反水对法军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因为他们自己没有堪用的步兵。存1515年9月的马里格纳诺之战(Marignan)中,21岁的法王弗朗西斯一世面对着2万瑞士兵咄咄逼人的进攻,情势看十分不妙。但瑞士人这次失去了像在诺瓦拉那样依靠出其不意的突袭所获得的先机,经过精心部署的法军发挥了他们自己骑士和大炮的优势,采用了另一种非常不同的战术倒底驯服了可怕的瑞士人。 在阐述这一战术前,我们必须首先回到这个系列的上一篇《步兵的复兴》(载于《突击45》UP主打算在下个月在弄上来)中去,看看步兵方阵有着怎样可以利用的弱点。大家知道,文艺复兴时期的步兵方阵并不死板笨拙,瑞士人取胜的法宝就是在各种地形上雷霆万钧的快速进攻。要让方阵快速前行且不产生混乱,方阵纵向的密度必然比横向的疏松许多,以方便迈步和缓冲。通常方阵中一名士兵在横向仅占据3英尺的空间,而前后两排的间距可达到6—7英尺。问题是方阵很少将这种机动时用的队形带入战斗中,无论是与步兵掐架还是对抗骑兵冲锋时,方阵必须消除前后间隙紧缩起来。这一方面是因为作战时后排士兵的挤压可以向前排提供物理和心理的支撑和推力,另一方面阵型侧翼排与排之间近2米宽的空间有可能被坚决的敌人利用为杀进方阵内部的缺口,这是连最凶悍的步兵也不能不害怕的。一旦方阵紧缩起来并如同竖起荆棘的箭猪一般将长矛向四面八方放平,骑兵就拿他们没辙了。战马不是摩托车,更不是坦克,即使是最勇敢的披甲战马也很少愿意冲进密集得像堵墙一样的人群中去,而如果有个别真的冲了进去,那也无异于送死,自14世纪以来这类教训已经够多了。 可是在马里格纳诺之战中,法国骑士却在他们的国王亲自率领下坚持向瑞士方阵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他们当然不能直接冲散不怕死的瑞士人,奥妙存在于瑞士人为了抵抗冲锋,势必要将队形紧缩起来摆开防御的架势,这时他们就没有办法前进,如果要继续前进,那又必须在击退冲锋后再将前后问隔重新疏开。数千人的大阵进行这样的一紧一舒,不断地在防御和机动阵形之间转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这段时问内他们就不可避免地暴露在法国人致命的炮口下。从16世纪的意大利战争到19世纪的拿破仑战争,火炮一直是法国军队最得意的攻击手段,在诺瓦拉之战中,法军阵地上的火炮数分钟内就给迎面冲来的瑞士方阵造成了700人的伤亡。但正如那次战役后来发生的情况一样,那个时代还没有任何大炮可以中独抵档得了瑞士人不怕死的推进,而一旦阵地被突破,难以在战场上移动的火炮也来不及逃走。 这回的情况却全然不同。法国骑士像海浪拍击礁石一般连续再三地从两翼冲击着瑞士方阵,据说仅第一天他们就发起了30多次进攻。许多骑士失去战马后也不后退,无畏无暇骑卜贝亚尔的缰绳被瑞士人的戟割断了,他就扔掉头盔,解下腿甲徒步再战。骑士们的英勇战斗和牺牲使得瑞士人引以为傲的快速推进能力根本发挥不出求,也就允许法国炮手安安稳稳地瞄准敌人密集的阵形,不断喷吐出带来死亡的烟火和铁球,一条又一条血肉横飞的胡同出现在瑞士人原本严整的方阵中间。法军的火绳枪兵和加斯科因弩手在已经转而为法国方面服务的佩德罗-纳瓦罗指挥下,也一直向被动挨打的瑞士方阵倾泻着枪弹和弩箭。战斗整整持续了2天,号称欧洲第一的瑞士兵虽然被打得动弹不得,但他们以超人的意志始终保持着阵形,随到最后才承认失败并带着所有军旗撤离战场,400名留作后卫的苏黎世兵为保护同胞撤退而全体成仁。瑞士方面在战斗中的伤亡总数达到了骇人的1万余人,也就是说损失了整整一半!
从帕维亚到切利索莱:骑士衰落了吗?
的确,单纯凭勇气和果敢就能取得胜利的时代似乎正在过去。保护勇士们不受伤害的钢甲也不再是完全可靠的了,1521年西班牙人开始使用以叉架支撑的重型火绳枪“穆什卡特”,这种大口径强力武器可以在有效射程内打穿一切人能够披戴的铠甲,它的出现证明火器的发展潜力是当时的铠甲技术所无法跟上的。1 524年4月30日,曾在拉文纳之战中指挥过联军轻骑兵的佩斯卡拉侯爵费迪南多.达瓦罗(Ferdinando Davalos,Mq.Pescara)率领麾下的火枪手像后来的龙骑兵那样乘马急追并下马作战,在赛西亚(Sesia)河畔截住了正成行军纵队忙于撤退的法军,从四面八方不断向他们的纵队射击,一旦法军的骑士和瑞士兵冲上来攻击,佩斯卡拉的火枪手就利用此处复杂的地形逃走并在别处重组继续开火。在按下来的战斗中法国人失去了他们的英雄,贝亚尔被一发近距射来的重型火绳枪子弹击中,与他家族中儿乎每一位先祖一样在壮年命陨沙场。佩斯卡拉侯爵的火枪手证明了他们不但能在工事内被动地防御阵地,而且能住合适的地形上主动进攻,甚至可以给过去他们最为惧怕的骑士带来非常大的成胁。
赛西亚河畔的战斗几乎预演了1年后法国骑士在帕维业灾难中的遭遇。1 525年2月24日,法军遭到佩斯卡拉侯爵指挥的联军在拂晓晨雾的掩护下发动的全面突袭,弗朗两斯一世和他身边的骑士没有惊惶失措而是立即列好战斗队形发起反击,表现出很高的战斗素养并且取得了相当的进展,连续击溃了一大群联军步兵和一队德意志骑兵。但战役的进程处处不利,在突袭造成的混乱态势下,骑士们既无法持续得到炮兵的支援,也没法和步兵作仟何形式的配合,法军中的德意志黑色佣兵团遭到两面夹击而全军覆没,而瑞士人则早已把胆子丢在了比柯卡的壕沟里。战场的一边是浸水的林间沼泽,另一边则是正在赶来的联军德意志长矛方阵,法国骑士就被困在这个口袋中的一处猎场内无法前进一步。相反,混乱的战况却很有利于佩斯卡拉侯爵的火枪手,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以较为分散的队形小群作战。猎场中茂密的树林、灌木和篱墙让骑士们处处掣肘,乱成一团,却给射手提供了绝佳的掩护,使得佩斯卡拉的火枪手可以在极近的距离上从容地向无可奈何的骑士射击,在此距离上不仅普通火绳枪可以穿透骑士的铠甲,重火枪据说甚军可以一枪穿透两人。到早上8点整场战役已告结束,弗朗西斯一世的坐骑中弹倒地,本人落人联军之手。许多法国贵旗骑士都在帕维亚阵亡了,其中就有赛西亚之战中法军的统帅鲍尼乌( de Bonnivct)。从政治角度上看,帕维亚之战无疑是意大利战争乃至整个文艺复兴时代的战争中的重要转折点,但从战术史发展的意义来讲,帕维亚是否标志着骑士时代的结束却引起了很人的争议。无论足帕维亚还是赛西亚,以1位声名卓著的骑士之死或者一次影响甚广的大败作为中古骑上的墓碑和新式军队的起点对通俗历史叙述来说无疑很有吸引力,早期有许多研究者也的确是这样认为的。但另一方面,公平一点说法国骑士在帕维业的表现并不算太糟,当时若换作是两百年后赛德里茨的普鲁士重骑兵队,也未必见得能做得比他们更好,骑十们更多输存整体的不利态势上而非自身的不足。须知帕维亚战役形势之混乱在那个时代也不多见,史家鲍罗·乔维奥(Paolo Giovio)就在他的《大统领佩斯卡拉侯爵传》(Le vite del Gran Capitano edel Marchese di Pescara)中承认“这场战役(指帕维亚之战)自身是奇怪而不寻常的。”
双方都将主力骑兵放存两翼,步兵居中。火炮在切利索莱没有发挥像拉文纳之战中那么大的作用,这可能是两边都选择尽量小心不让他们的火炮暴露的缘故,这样双方步兵就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开始交战,1 6世纪40年代已经出现将火枪和长矛方阵混编起来的做法,据说此战中两边阵中的火枪手都等到对方步兵进入长矛可以触及的范围内才开火,结果第一排的老兵和指挥官儿乎全被一扫而光。这种极近距离上的射击大大增加了彼此的伤亡,但却没法迅速解决战斗,互不退让的双方陷入了所谓“长矛推挤”的僵持阶段动弹不得。
的确我们看到,截止16世纪中叶军事家们还没有把骑士,或者至少是使用长矛的重装骑兵当做是过时的象征。在文艺复兴时代欧洲三大名王之一,致力于军事改革的英王亨利八世眼中,弗朗西斯一世的法国敕令骑士和查理五世的帝国步兵方阵一样是值得效仿的模范。到了这个时代曾经大败过法国封建骑士的英国军队在欧陆其他国家的进步势头面前已经显得愈加落后,僵硬不变的镰戟加比弓步兵组合与日益增长的战术应用需求成了他们用以入侵大陆军队中的主要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对骑兵的强调就被摆到亨利八世的军事改革议程上来了。
轮随手枪的出现和普及 除了自己的“准枪骑兵”之外。来自欧洲大陆的雇佣重装骑兵在英军中也向来受到欢迎,他们一般被笼而统之地称为“勃艮第人”,尽管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尼德兰或其他天知道什么地方。1544年,也就是法军在切利索莱痛宰了德意志和两班牙步兵的那一年,亨利八世在北方入侵法国,照例为准备战役而雇佣重骑兵、长矛兵和火枪手。一位名叫埃吉蒙.范.布仁(Egmont vanBuren)的佣兵队长给他提供了一支“勃艮第”重骑兵部队,但亨利八世发现这些佣兵不是端着重矛准备好为他冲锋陷阵,而是拿着一根猎猪矛(矛头带横档的轻矛),还带着几把在当时还十分罕见的轮燧手枪。这令他大失所望,抱怨说自己上了当,雇来的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正牌的重骑兵。
亨利八世虽然算是个挺激进的改革者,但他这话可就未免有些赶不上趟,这种不入他法眼的轮燧手枪不仅是当时在大陆军队中刚刚时新的武器,而且在整个1 6世纪下半叶直到17世纪初逐渐成为了欧洲骑兵的潮流装备和作战方式的争论焦点,这件小小武器在军事变革的人趋势推动下所触发的一系列战术演进最终使得驰骋数百年的骑士退出战场并让位给后来的新式骑兵部队。
复杂的轮燧枪机是灵感的闪现而非像火绳枪机那样是自然演变的过程,其发明者一定是个相当了不起的聪明人,可是它到底最先是由什么地方的人发明的却有两种说法,即意大利人和德意志人起源说,哪个同家的人都愿意自己的祖先越聪明越好,民族自尊心的掺和使得这场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复杂化了。其中德意志起源派的代表是费雷赫·里岑施泰冈( Freiherr von Reitzenstein)和莫林·马可(Morin Marco),他认为轮燧枪机是在纽伦堡发明的,因为日前有据可查最早的轮燧枪机图样出现在该城一位名叫马丁·洛菲霍兹(Martin Loffelhol.)的贵族拥有的手抄书中,时间是1505年。而意大利派则认为米兰城的天才莱昂纳多·达芬奇才是轮燧枪机的真正发明人,理由是在达芬奇于稿中也有轮燧枪机的图样,而他之前发明的一些机械与轮燧枪的某些部件十分相似,这一派有英国著名古兵器研究者克劳德·布莱尔文章的支持。但是由于相关证据的缺失和模糊,例如达芬奇手稿的年代无法确定,因此到目前为止轮燧枪发明的归属权还是一桩相持不下的公案。
到了16世纪40年代,德意志地区的军队中开始大量装备轮燧枪,不过几乎仅限于骑兵使用,除了在切利索莱战役中曾有步兵使用轮燧火枪外,大多数步兵的主要武器一直到17世纪都仍然是火绳枪。有人说这是因为轮燧枪机制造繁复故而价格昂贵,不适合给步兵大量装备,只有贵族化的骑兵方能用得起云云,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撇开近乎工艺品的那些高档货不谈,禁令放升后因广受欢迎而大量制造的轮燧枪并不特别昂贵,例如在1582年的英国一把普通轮燧手枪的价格是12先令,这比差不多同一时期重型火绳枪的单价还要低些。问题出在轮燧枪精密的构造决定了它需要很好的保养,否则颗粒很小的引药很容易从药池抖进转轮中使之卡住,那些复杂的杠杆、簧片、转轴、传动链也需要定期擦拭防止受潮生锈。这些保养上作在平民看来可能不成问题,但对于需要在栉风沐雨摸爬滚打的普通军人来说可不那么容易,因此步兵大多愿意继续使用更为皮实可靠的火绳枪。
骑兵的要求就完全不一样了。诚然骑马的火绳枪兵很早就已经出现,据信是维特里兄弟之一的卡米罗维特里( Camillo Vitelli)于1496年组建了欧洲第一支成建制的火绳枪骑兵,其后各国军队中都出现了类似的部队,乔万尼德·美第奇(Giovanni de Medici)的“黑色兵团”火绳枪骑兵闻名天下。他们作为辅助部队在不利地形上支援骑士或者骚扰敌行军纵队时相当有用,但这决不等于说火绳枪是一件适合马背上使用的武器。发出刺鼻气味的燃烧火绳会使得马匹不安烦躁,更会在不停的颠簸颤动中对浑身挂满火药的使用者造成危险,最要命的是火绳枪的使用从装填到发射无时无刻不需要两只手来操作,这就意味着要松开缰绳失去对马匹的控制。因此尽管在操典中也可以看到用火绳枪在纵马飞奔时瞄准开枪的插图,但火绳枪骑兵多数时候还是骑马行军下马作战,或者至少也要勒马停止时才能装填射击。 对于真正的骑兵来说,火绳枪保养上的简便相对使用时带来的麻烦就显得没多大吸引力。相形之下,骑兵们可以把装填好的轮燧枪随便插在什么地方,作战时在一手执着缰绳控制马匹移动的同时用另一只手拔出枪来射击,至于装填的问题,可以通过多带几支手枪的方法解决。16世纪中叶英国马匹的平均交易价格接近100先令而好的战马甚至更贵,一副普通的骑兵铠甲也大概要价40-50先令,与马匹和铠甲的花费比起来,10来先令一把的轮燧枪实在算不上什么大的投资。当时的骑兵一般携带3支手枪,2支插在鞍桥前的枪套中,另一支插在靴筒或腰带上,1名骑身上有多达6支的手枪也并非很稀罕的事情。
轮燧枪最先在德意志地区的军队中得到广泛使用(这也是德意志发明说的重要论据之一)。1 543年9月奥斯曼帝国的苏莱曼苏丹通过谈判受降拿下斯图维森堡(Stuhlwcisscnberg)后发现守军大量装备了新式的轮燧枪。土耳其人对这种新武器非常好奇,他们允许守军带走所有的随身武器却把所有的轮燧枪都没收了。1546年有人记载轮燧枪已经成为施马卡登战争中双方骑兵的丰要装备之一,其中最为有名的一支佣兵大多穿戴着经黑化处理的甲胄,因而被人们称为“骑士”之意,其简称“Reiter”以后就被用束广泛指代德意志地区使用手枪的骑兵部队。因此,手枪骑兵从一开始就带上了很浓烈的德意志地方色彩。而在西欧使用长矛的骑士则以法国最为有名,这两个地区还有着截然不同的战术队形传统,德意志的手枪和纵队对阵法兰两的长矛和横队,时人对于这两者之间孰优孰劣的争论形成了16世纪下半叶欧洲骑兵战术演进的核心论题。 横队还是纵队 而德意志的骑士就不一样,他们传统上习惯以纵队队形投入作战。1 4 50年皮伦留斯之战(Pillenreuth)中,德意志骑士排成正面14列,纵深20排的纵队参战。一本l5世纪80年代的德意志军事小册子中记载的200人骑兵队形为正面1 8列,纵深9排,在主阵形前方还部署一支小部队作为突击时的楔子。进入l6世纪后有一种思潮认为骑兵也应该和步兵-样排成教千人的人阵,有人甚至在一本写于1 532年的理论著作中推荐过83排纵深,总数约6000人的特大骑兵纵队 !这显然是不切实际地照搬当时步兵阵型的结果。
可是半回转战术一直到17世纪的三十年战争中还有出现。作为一种战术,它当然既不是众善之门也不是万恶之源,一方面作为练兵场上的训练科目,半回转可以有效锻炼骑手的马术水平和协同作战的能力,它在战场上面对缺少火器支援的步兵时也有一定的效用,比如在1562年德鲁(Dreux)之战这种战术的首次登场中德意志雇佣手枪骑兵就用它给法国天主教方面的瑞士步兵造成了很大的伤亡。另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采用半同转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上面已经说过,进行一次坚决的骑兵冲锋需要很大的勇气,对于那个时代的佣兵和普通战士来说,轻易为雇主的几个杜卡特金币和简单的“责任义务”说教冒失去生命的巨大风险显然是不划算的买卖,而半回转就提供了这样一个逃避直接冲锋的机会。实际上,两支骑兵部队对战时采取什么战术多少也反映了他们的素质:士气高昂作战勇猛的骑兵有能力发起冲锋,反之不那么果敢的一方则更愿意用半回转持续进行对射,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两者之间的较量几平总以前者胜利告终。 从长矛到手枪:骑兵战术的争论 还是回到争论的中心议题,即横队和纵队,长矛和手枪孰优孰劣的问题上来。1562年在长矛和横队战术的故乡法国爆发了宗教内战,这次战争就成为检验两种战术系统的一次良机,其结果是后来参与德法骑兵战术争论的几位法国将领几乎都反过来或多或少地支持了手枪与纵队一方。这其中最有名的要数于格诺派的名将“铁臂”德拉诺(de la Noue, “bras de fer”),他得这个绰号是因为在丰特努瓦城下丢了一条胳膊,装上的假肢是铁做的。1580年德拉诺在帮助尼德兰新教徒对抗西班牙人时被俘并被关押了5年,他就利用这段空闲写下了他的28篇《军政论集》 (Discours politiques et militaires),1585年纳瓦拉的亨利以十万埃居的巨款将他赎出,凭着德拉诺的鼎鼎大名这本文集很快于2年后在瑞士巴塞尔出版并广受各国军人的欢迎,多次再版,影响很大。我们在之前的步兵篇与炮兵篇中已经接触过其中的一些观点,但德拉诺大部分军事生涯是作为一名骑兵将领而度过的,因此他对于骑兵战术的评论当然更有份量。
那如果效法旧时的德意志骑士那样,将长矛骑兵排成纵队作战呢?德拉诺并不看好这一做法,理由是在严整的纵队中只有最前排的人在第一阵冲击时才能够使用他们的长矛,等到进入混战阶段后笨重的长矛就失去了用处,只能丢掉它拔剑再战。(混战中)“长矛能杀人简直是奇迹”,他不无夸张地说道。相比之下手枪在近战中就要比长矛有用得多,“手枪骑兵最可怕的时候就是混战阶段,因为此时所有的人都能使用他们的武器。” 不过,德拉诺认为长矛不应被完全淘汰出骑兵武器的行列,他特别建议法国的贵族应该继续使用长矛而不是手枪,理由据说是怕麻烦的贵族们会把装填手枪的工作交给马马虎虎的仆人们去做,这样手枪到了性命交关的时刻却有可能因装填不当而威力不足或干脆臭火。在骑兵人数极少或者需要分成很多小队从不同方向冲击敌人这两种情况下,单薄的老式横队也应该保留下来。 不仅于格诺派的德拉诺更青睐手枪和纵队的德式战术,天主教方的一名老将在这方面甚至比他还要激进,这就是德·索尔-塔瓦纳(Gaspard de Saulx-Tavannes),法国元帅,1573年圣巴托罗缪日屠杀案的主谋之一。塔瓦纳也是位老骑兵,1525年帕维亚之战时就在弗朗西斯一世身边战斗过,那时他还只是名扈从。他的2本著作都是身后由亲属编纂的,1本是侄子根据他的笔记写成的《真正的统帅教程》 (Instruction d'un vrai chef de guerre),另一本则是其子编辑的《塔瓦纳回忆录》。这些著作清楚地表达了塔瓦纳在骑兵战术争论中的立场,他认为骑兵的长矛应当为手枪所取代,理由如下:其一,长矛在穿甲能力上毫无疑问处于劣势,虽然加厚的铠甲可以抵挡手枪的射击,但长矛在这些厚甲面前更加无能为力。其二,长矛只有在平坦地形上人和马都精神振奋全速冲击时才有用,而这一时期加重的铠甲使得不堪重负的人和马很难“精神振奋全速冲击”。 塔瓦纳认为400人的纵队是最合适的,3个400人的纵队能打垮一个1500~2000人排成的大纵队,因为过大的阵型使得太多的人无法使用手中的武器,而且容易造成混乱。德意志手枪骑兵许多都是素质一般的士兵,一旦大纵队最外层的优秀老兵被突破,里边的人想的不是战斗而是怎么逃命。因此塔瓦纳的意见是以装备手枪和剑的骑兵排成小规模的纵队发起坚决的冲锋,不过他觉得应让纵队最前排和最右边一列的骑兵装备长矛,他的侄子令人费解地注释道这是出于老将的“热情和名望”。塔瓦纳还建议如果部队的土气不高那就不要轻率发动冲锋,因为怯懦的人会拒绝冲向敌人从而打乱整个队形,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缓慢地推进或者干脆在壕沟、凹路等障碍物后严阵等待敌人零散地冲来。 前文已经提到过的德·蒙拉克元帅是敕令骑士部队的弓箭手出身,但他在回忆录中同样赞扬了手枪骑兵的战力,称其能够很好地照料自己的武器和马匹(德意志人远比法国人会照顾马匹,这一点几百年后也仍然是这样),在战斗中他们的密集纵队即使遭到突袭也保持严整,在纵队中,“哪怕是一名马童也能装备起来像真正的战士那样”,从手枪骑兵的密集队列中看去, “除了铁和火什么也瞧不见”。 在法国将领的声音一边倒地偏向于手枪和纵队的同时,他们的老对手西班牙人尽管对骑士精神的理解没那么透彻,但却显然更偏爱骑士的武器——长矛,因为西班牙要算是整个西欧地区最后一个淘汰老式长矛重装骑兵的国家。16世纪末期最优秀的西班牙军事理论家要算是博纳迪诺·门多萨(Bernardino Mendoza),他的主要著作包括写于1592年的《1567-1577年间尼德兰战争史》(Comentario de lo sucecido en los Paises Bajos desde el a o 1567 hasta el de 1577)和写于1595年的《战争理论及实践》 (Theorica y practica de la guerra)。和德拉诺等人一样,门多萨也是久经沙场的将军,圣地亚哥骑士团的骑士,曾在阿尔瓦公爵麾下与尼德兰人作战。他坚持长矛是比手枪更有用的骑兵武器,认为如果一个100~120人的长矛骑兵连能够分成数个小队从多方向同时向敌人发动冲锋,那么他们可以击败一支为数约400~500的装备火枪的骑兵,当然如果有一定数量使用火器的骑兵在侧翼支援长矛骑兵的话就更好了。门多萨指出之所以当时有这么多人青睐手枪,那是因为手枪骑兵对人员和马匹的素质都要求较低,因此更便宜,更容易组建的缘故。至于骑兵应采用的队形,他认为指挥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队形的深 另一位出名的哈布斯堡王朝骑兵将军是出生于1550年的乔治·巴斯塔(Georg Basta),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当上了骑兵团长,带了40多年的骑兵部队,后来做到驻巴尔干地区帝国军的统帅。巴斯塔晚年也写了一本论骑兵的专著《轻骑兵作战法则》 ( Governo della Cavalleria Leggiera),于1612年在威尼斯出版,书中认为手枪骑兵是优越于长矛骑兵的兵种。可是尽管巴斯塔作为一名将军的丰富经验无人可以质疑,但他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学者和作家就很难说了,在他的书中下断言太多,论证则过少,论证的章节中时常能找到互相冲突的论据,甚至连一些基本概念都有所模糊,如他经常将持重矛的铠甲骑兵和持短矛的轻骑兵混为一谈。
巴斯塔这本书遭到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德意志地区乃至全欧洲最有名的一个钻研骑兵战术的军事理论家冯·沃尔豪森(Johann Jacobi von Wallhausen)毫不客的猛烈攻击。沃尔豪森早先是但泽城(即格尔丹斯克)的民兵统领,后来做过莫里斯亲王的顾问,与德拉诺这样的将军不同,他没有带兵打过大仗而是专注于军事理论研究和教育事业,欧洲最早的军校之一锡根(Siegen)的创办人。 沃尔豪森著作颇丰,其中影响比较大的就包括出版于1616年的《骑兵兵法》 (Kriegskunst zu Pferd),这本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巨细无遗地涵盖了从征募、训练到战术、战略等一名骑兵指挥官所应了解的各方面知识。由于沃尔豪森在军事教育界的影响力,围绕推崇他及其著作的人出现了一个学派,其中有英国人约翰·克鲁索(John Cruso),他于1632年在伦敦出版了《骑兵军事教程》 (Militarie Instructions for the Cavallrie)一书,基本上是沃尔豪森《骑兵兵法》的英文复刻引介。 沃尔豪森是老式法国骑兵战术坚定不移的支持者,书中处处可见对巴斯塔及其理论的批判和嘲弄。当德拉诺和塔瓦纳等前一代法国统帅都更钟情于手枪骑兵并且长矛骑兵事实上在17世纪初已经被绝大多数国家所淘汰了之后,沃尔豪森却近乎狂热地提倡复兴法式战术,即骑兵应该手执重矛以小单位排成不超过两排的横队发起冲锋,并认为在队形之间应该留出20~30步(约30—50米)的间隙以防止前排倒下的阻绊后面,也方便在第一阵冲锋不成功时前排人员向后撤离。这样就几乎完全推翻了密集纵队的原则,他认为这种纵队由于自相牵绊踩踏造成的伤亡甚至要比敌人造成的更大。 法国与尼德兰战争中的骑兵作战 但与雇佣手枪骑兵不同的是,于格诺方的法国骑兵摒弃了不甚实用的半回转战术和过于笨拙的德式大纵队,将法国人传统的小队形和大胆冲锋理念与新的手枪加纵队战术结合了起来。比如德拉诺组织的骑兵中队人数通常只有100~400人不等,排成6~7排纵深的浅纵队,进攻时在保持阵形的前提下以中等速度前进,驰至敌军阵前时最前一二排骑兵发射他们的手枪以削弱敌人,然后全体拔剑冲入敌阵,后排人员的手枪则留待进入混战时使用,有时甚至在接触前完全不使用手枪。这套战法与数十年后瑞典古斯塔夫大王改革的瑞典骑兵战法从本质上讲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名气要小得多罢了。为了有效穿透法国地区总体上讲更优质的甲胄,法国骑兵的武器也与德意志的“一阵烟”(德意志手枪的诨名)不太一样,他们的手枪身管更长,口径则要略小一点。天主教方初期的主要统帅蒙特莫伦西就是在1567年圣丹尼斯战役的骑兵混战中被手枪击中身亡的。 天主教方面也顺应潮流对他们的骑兵进行了改革,据塔瓦纳说从1568年开始德意志手枪骑兵就大量出现在天主教方军队中,在1569年雅纳克(Jarnac)之战中,孔代亲王正率军与天主教方骑士作战时,2000名德意志雇佣骑兵从侧面杀来,彻底压倒了他的部队。天丰教徒以牙还牙,毫不留情地将已经受伤被俘的孔代亲王用手枪当场射杀。不过他们改革的脚步显然要更慢而不彻底一些,一直到了1587年10月20日的库塔(Coutras)之战中,亨利三世的宠臣快乐公爵(Duc de Joyeuse)麾下24个中队近2000名敕令骑士仍然以长矛为武器排成横队作战,这些敕令骑士与8000名步兵一起对阵于格诺方面由纳瓦拉的亨利指挥的1300名骑兵和5000名步兵。纳瓦拉的亨利.即后来的法国国王亨利四世是一名天生的领袖和热心于骑兵作战的统帅,喜欢戴着他标志性的高高的,足可以当做旗帜使用的白色羽饰冲在骑兵队形的最前面。当时另一位名将,他的对手两班牙的帕尔玛公爵后来在战场上和他相遇时就半是不以为然,半是有些惊讶地评价说“我还以为会碰到一位统帅,可这明明只是一名轻骑兵的军官嘛!”面对敌方的优势兵力,亨利将他的主力新式骑兵排成4个纵队,并将步兵和炮兵部署在骑兵之间以提供掩护火力。双方骑兵进行了短暂但决定性的战斗,亨利耐心地等待天主教骑士首先发起冲锋并因过早进入了全速袭步而散乱开来,这时于格诺方严阵以待的纵队才在亨利的带领下抓住时机冲上前去,以一次完美的大步冲锋在几分钟内就完全击溃了对手,骑士们的长矛甚至还没来得及放低端平就被胡乱丢弃,据说在有些地方把路都塞住了。
库塔战役证明了高素质新式骑兵的严整队形能够在对冲中击溃使用长矛和横队的骑士,在其后的一段时间内天主教骑士还没有从老战术的窠臼中解放出来,结果仍然是连吃败仗,在1589年9月的阿克(Arques)战役和1590年的伊夫里(Ivry)战役中再次大败亏输。伊夫里战场上天主教骑士的横队“前排尽是伯爵,侯爵,男爵和大贵族”,他们过长的阵形伸进了己方正在进行半回转动作德意志雇佣手枪骑兵的机动范围,已经被炮火打得惊慌失措的手枪骑兵回转过来时将他们的队形冲得一片混乱。正在这当口,已经加冕为法国国王的亨利率7个密集纵队2500名骑兵先是冲开一支西班牙火绳枪骑兵的火力封锁,接着又势不可挡地冲入了骑士们的横队。骑士的阵形凌乱不堪并且根本没有开始冲锋,这使得他们的矛再一次变得毫无用处,混战持续了约15分钟,亨利头顶的白色羽饰奔驰在纵队的最前方,从天主教方队形的一边杀人,另一边杀出,骑士们纷纷溃逃或者投降,将96面军旗和又一次伟大的胜利留给了国王。 除了使用手枪和剑冲锋的重装骑兵,亨利还大力发展了火绳枪骑兵或称卡宾枪骑兵(carabins)部队,他们的数量有时可以超过重骑兵的两倍,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其薪水开支只相当于前者的一半,对于将缩减开支自嘲为“以于格诺的方式进行战争”的亨利来说是非常廉价的选择;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们在很多方面都极其有用。在会战中他们也许无法直接向敌人冲锋,但却可以成小队混在冲锋纵队的间隙中不断射击。扰乱敌人的阵形,消磨他们的土气,并在冲锋骑兵重整的间隙组成坚实的掩护阵线。而在战略层面上他们甚至更加重要,由于全体都乘马行军,一支由少量重骑兵和大量轻骑兵组成的部队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出现在关键的地点,当火绳枪骑兵下马作战后就变成一支步骑兵齐全,能够立即达成战略目标的军队,时人用“长了翅膀”和“墨丘利之友”这样的辞藻来比拟他们。1590年2月,亨利带着一支由1200名重骑兵和同等数量的火绳枪骑兵再加上300名雇佣手枪骑兵组成的部队在一天内行军18里格(约合90公里),解救了被围攻的莫伦(Meulun)。大量的骑兵部队还能不断骚扰削弱对方的行军队伍,帕尔玛公爵入侵法国的时候由于收到亨利的骑兵不断袭扰而将他的行军纵队安排得如此紧密笨拙,以至于在亨利一天行军17里格的同时,他却只能走上1~2个里格!火绳枪骑兵的成功经验启发人们在17世纪初建立了专门的骑马步兵部队——龙骑兵。
在更北面是16世纪晚期西欧的另一个主要战场——尼德兰,在这里一方是仍然迷恋长矛骑兵的西班牙人,另一方面则是主要由佣兵组成的尼德兰联合省军,他们的骑兵早已习惯了使用手枪作战。不过在这场战争中骑兵远不如在南边的法国那么重要,因为与地形适合骑兵作战的法国不同,尼德兰是个水网纵横,沼泽遍布的国度,不要说骑兵的威力受到地形的限制,就连大规模的会战也因此而极少发生,一系列的围城是尼德兰战争最常见的作战形式。尽管如此,在莫里斯亲王军事生涯仅有的2次会战中骑兵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中1597年的蒂伦豪特之战是一场纯粹的骑兵胜利,联合省的手枪骑兵攻击了撤退中的西班牙军队,他们先是将西班牙长矛骑兵赶跑,接着又冲向正排成行军纵队无心恋战的西班牙步兵并将其完全击溃歼灭,其中包括了西班牙人的一支精锐部队——那不勒斯大方阵,而联合省的步兵直到战役结束才姗姗来到战场。在1600年纽波特之战中,尽管最出风头的换成了莫里斯亲王编练的新式步兵,但拿骚的路易指挥的联合省骑兵也功不可没,他们连续两次击溃西班牙骑兵,从而解除了联合省新式步兵队形侧翼的后顾之忧,使其放手对付西班牙的精锐老兵大方阵取得了最后胜利。 结语:从骑士到骑兵 军官的任务是指挥和控制手下的士兵,就像拳击手很少用脑袋去击打对手一样,他们也越来越少直接卷入战斗之中,这引起的后果之一就是铠甲制造业的衰落。将不起眼的矿石点化成上好的铠甲与其说是技术,不如说是一门艺术,是建立在军事贵族阶层旺盛需求的基础之上,超出那个时代平均技术水平的成就,一旦这种需求减弱,铠甲制造水平的衰落也就不可避免了。从16世纪下半叶开始,制甲业向着两个极端发展,一方面高端市场的买主现在很少真正参与战斗,因此这部分铠甲大多成了带有繁复装饰的工艺品和仪仗,热处理等提高防御能力的工序却付之阙如。另一方面在低端市场,为了满足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的普通士兵的需求,又必须大量快速地生产廉价的甲胄,萝卜快了不洗泥,这种甲胄的质量必然是十分低劣的。经过淬火的钢甲被草草打成的熟铁板代替了,这样一来要想抵挡住火器的射击只能单纯依靠增加厚度,这就大大加重了穿戴者及其马匹的负担。德拉诺目睹了铠甲质量衰落的过程,他说前一个时代优美而灵活,连老人都可以轻松地穿着运动一整天的铠甲已经不复见到了,在他写作的那个年代,战士们简直是把一整座丑陋笨拙的铁砧给穿在了身上,连年轻人都无法坚持穿着这种沉重而不合体的粗劣铠甲超过2小时,35岁的军人肩膀已经给铠甲重量压垮了。
与铠甲质量一同衰落的还有人员和马匹的素质,新时代的骑兵无法像贵族骑士一样从小练习技艺,也不可能拥有几匹壮马轮换乘骑。在塔瓦纳回忆录中写道,过去在横队中作战的骑士都精通各种花式马术,这些动作大多需要长年训练才能很好地掌握,可是它们在现代骑兵的密集队形中完全是屠龙之技,现在只需要区区3个月就能训练出一名合格的骑兵。武器方面也是一样,那个时代的骑兵手枪的作战效能远不能与柯尔特左轮或勃朗宁1911手枪相比,手枪可怜的精准度所允许的有效射程并不比一支矛更长,而即使是衰落期的铠甲在大多数部位也能够有效抵挡其射击,所以许多人都推荐在混战中骑兵应等到可以将枪口抵在对手的面甲或腿上时再开枪,甚至在这样零距离的射击中存活下来的人也屡见不鲜。 因此,16世纪西欧骑兵的演替现象不能用“谁打得过谁”这样幼稚的优劣论来阐释。从战争实践上看,在亨利的手枪骑兵战胜了长矛骑士的同时,东欧的波兰却仍然保持了长矛和横队的重装骑兵战术并将其发扬到一个新的高度,他们的翼骑兵在许多次与西欧骑兵进行的战斗中都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但这并没有阻止与之相似的部队在西欧诸国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进程。想要复兴长矛和横队的沃尔豪森在举出了它们的那么多优势后还是不无哀叹地提到,在他那个时代也就是17世纪初,几乎所有的统帅包括莫里斯亲王都废弃了长矛骑兵,而他却想象不出到底是什么原因。沃尔豪森也许是个出色的教官和操典编著者,可他并没有从统帅大将的角度考虑问题。16世纪末的欧洲军队处在从封建战士和雇佣兵的组合向大规模常备军队转化的快速变革和扩张之中,仅仅战斗力更高那么一点并不能让一种武器乃至一个兵种在新式军队中生存下去。社会出身不那么高的人当然为数比贵族更多,1名骑士需要的4、5匹好马也足以装备更多数量的新式骑兵,这就使得骑兵的数量大大增加了,过去的骑士只能以成百上千来计算,仅仅占到军队总人数的五、六分之一,而现在的骑兵则有成千上万,往往占到军队总数的一半之多。即使骑士的长矛能在数量相等或稍劣势的情况下击败手枪骑兵的密集纵队,也不能抹杀后者能够大量征募补充,以及更重要的是有纪律和听指挥的巨大好处,何况从互有胜负的实际战斗结果来看,骑士的这前一点优势在他们已经日渐式微的年代是否得到了保持还是非常值得怀疑的。这个过程根本说来和步兵战术演进中披甲剑士被长矛方阵取代,以及长弓手被火枪手所取代的原因是一致的。 不过,后来骑兵战术发展的钟摆在某种意义上说又摆了回来。在三十年战争中,瑞典的古斯塔夫重新强调了白刃冲击在骑兵战术中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将手枪降低到次要武器的地位,否定了法国骑兵冲锋前手枪齐射的做法,这一趋势持续到其后的3个世纪直至骑兵最终退出战场。腓特烈大帝和拿破仑所向披靡的骑兵在会战中都是以两排横队为基本队形,高举军刀猛烈冲锋的,手枪的作用在他们那里变得微乎其微,使用长矛的枪骑兵也再次出现在西欧军队的行列中间。这些看起来非常像是中世纪骑士的复兴,相比之下16世纪下半叶手枪骑兵的密集纵队似乎是种不成功的尝试,演进过程中绕过的弯路。真的是这样吗?有些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和传承关系很明显,有些则需要细想一下才能体会出来,马汉在他的《海权论》中就抱怨说人们总是倾向于关注蒸汽船和划桨战舰之间显而易见的相似点,而忽视了蒸汽船和风帆战舰之间更为重要的共通之处。后来的枪骑兵起源于东欧的轻骑兵,与旧日的长矛骑士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兵种,同样,近代的其他骑兵也许在队形和白刃冲击上与排成两列横队使用冷兵器的骑士有些相似,但与骑士完全不同的是,他们不再一经接触就散开靠个人的武艺和勇气各自为战,而是竭力寻求在保持完好正面的前提下,以作为整体战术单位的凝聚力和冲击力击破对方的阵形和士气,然后才会考虑进入混战,这点与强调纪律和阵形的手枪骑兵密集纵队是更相像的。 军事变革的步伐马不停蹄。在17世纪的英国内战中,双方骑兵的武器和阵形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但克伦威尔纪律严明的铁骑军最终击败了装备更好且作战勇武的王党骑兵,凑巧的是,后者骄傲地称呼自己为“骑士 (Chevalier)”。1799年拿破仑入侵埃及并轻易扫灭了中世纪的遗老——马木鲁克骑兵,他后来作了一段著名的评论: “2个马木鲁克兵可以对付5个法国兵,因为他们有好马,擅长骑马并且武
这个旨在介绍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欧洲军队战术发展历史的三部曲系列到此就完结了。相信读者们已经在教科书、咖啡桌读物和普及类图书中读到过够多的诸如火枪将披戴甲胄的笨重骑士赶出战场的生动故事,那些过于笼统空泛的诠释对于深入了解军事历史知识没有任何帮助。这个小小的系列就试图提供这样一个平台和门户,让读者能进一步接触到西方军事历史研究的前沿成果。当然了,纷繁复杂的历史进程很难以这样的篇幅涵盖完全或者彻底解释清楚,就以本篇内容为例,骑兵战术的演进并不是孤立的,由于16世纪末期的大多数骑兵不复像这个世纪初的骑士那样总是勇猛地冲锋,因此步兵也不再需要大量的长矛兵和纵深极大的方队时时刻刻淮备好抵御他们的冲击,这样骑兵战术的变化又成为步兵中火枪手的比例增加的重要因素之一,大量的步兵火枪手需要浅纵深的线式队形发挥火力,而这种队形需要严明的纪律和长期操练,这又进一步与我们在上一篇中提到过的军队整体常备化变革密不可分,到底是常备军的纪律和操练使得队形和战术有可能成为现实,还是队形与战术的要求强调了纪律和操练以及常备军的重要性,何者为因何者为果,都是很难说清的事情。 由于题材和篇幅所限,大战略以及政治角逐对战争进程的作用在本文中被有意省略了,这些当然都很重要,但是在近代欧洲崛起的整个过程中,飞速进步的军事技术和战术扮演着最直接的前台作用。我们不应忘记,在过去的数千年中居住在这片大陆上的民族一直都是尚武好战的,战斗的传统在他们的社会形态中扎根成长,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在欧洲的文明和富足尚无法与古老的东方相比的时候,贪婪欲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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