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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党员应有所作为发挥重要作用

 超越梦想之上 2015-11-15

普通党员应有所作为发挥重要作用

光明网

周晓清

中国共产党是由8000多万党员组成的一个大党,其中大多数是普通党员。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严以修身、严于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不仅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普通党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中也应有所作为,并且发挥重要的作用。

要找准定位,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更多的任务是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本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所以,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上来。普通党员要模范地遵纪守法,努力完成好组织上和本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引领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良好形象。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岗位出成绩、创特色,这也是体现普通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要敢于担当,与不严不实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党内腐败问题的产生,原因固然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缺乏对党的领导干部形成有效的监督。一些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也坦言,在位高权重时,没有人敢监督自己。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的监督制度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表现了普通党员对不严不实、不正之风的麻木不仁,不敢与之作坚决的斗争。我认为,能不能与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是检验一名党员党性强不强、敢不敢于担当的重要方面。正因为大多数普通党员抱着随大流、做老好人的心态,使得党内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的遏止。令人欣喜的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党内监督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敢于直言,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普通党员越来越多。我相信,只要占绝大多数的普通党员敢于起来斗争,消极腐败现象就无处逃遁。也只有这样,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才能落实到每一个党员之中。

要修身律己,模范地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只要是党员,就要严格地以党章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普通党员也概莫例外。有的普通党员可能会说,自己无官无职无权,没有必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去做。虽然,贿由权集,权力有多大,其贪赃枉法的风险也随之增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普通党员就不需要修身律己,对自己可以放松标准、放宽尺度了。我们党是由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每个普通党员就是这个党的一个细胞,党的肌体的健康与否,与每一个细胞的活力息息相关。只有每一个党员都能够以党的事业为重,一心一意地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增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在这样一支政治坚定、作风顽强、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的带领下,通过开拓创新,齐心协力,不断进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实现。

来源: 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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