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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农张大爷

 红夫子 2015-11-17

 那天同学相聚,几杯猫尿下肚,大家都飘飘然起来,学外语的昌率先说起了英语,间中还将不久前学到的日文附加动作惟妙惟肖地向在座的鞠起躬来,逗得大家前仰后合,将气氛不断推向高潮。

迷糊中,有人开始起哄,要我讲几段黄色笑话,因为早几年,我曾收集过满满三大本本地黄色故事。茶余饭后,总喜欢献上几段,作为佐料,我也因此在圈子里小有名气。

可是,这么高雅的相聚,我不想掺杂低俗的调笑,心中突然记起小学二年级时读过的一篇文章《贫农张大爷》,于是便在大家的吆喝声中朗朗地背诵起来:

贫农张大爷,手上有块疤。
大爷对我说,这是仇恨疤。
过去受剥削,扛活地主家。
两顿糠菜粥,饿得眼发花。
年底要工钱,反而把我骂。
听到地主骂,怒火三丈八。
挥起铁拳头,一拳打他。
跑出狗腿子,一齐把我打,
砍伤我的手,留下这块疤。
大爷说到这,久久没说话。
抬头望恩人,热泪滚滚下。
救星毛主席,恩情比天大。
听完大爷话,我把决心下。
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
紧跟毛主席,红旗插天下。

事毕,一片掌声。

我惊奇事隔近三十年之后,自己还能如此清晰地记起当初念过的课文,头脑中仿佛又闪现出那时破烂的教室前,班主任老师站在门口监督我们背诵的情景,那个衣衫褴褛的小孩,为了每天第一个赶到学校,早早地起来,把母亲煮好的热蕃蓍装进书包里,边吃边小跑着向学校冲去。每次,他都是第一个赶到学校晨读的学生,这个学生就是我。

如今,步入社会的我,已不再需要为了赶时间而早起,也不再为了强记某类知识而苦苦背诵。空闲的时间,我们都在一起挥霍着酒精带来的快意,而将以前学过的东西拿出来重复一遍,却变成了经年忘记之后的一种炫耀。

静下心来,我却从心灵的更深层次再一次回顾了《贫农张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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