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他人财物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天猫珠宝配饰经营大类下的类目变更生效公告》,查看原文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天猫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每次扣四十八分。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淘宝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等。 骗取他人财物,包括哪些情形? 解读:骗取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交易中诱导交易对方违背淘宝正常交易流程操作并取得钱、货一方的结果; 2、 会员发送钓鱼链接或木马病毒信息用于骗取他人财物的; 3、 会员利用非法手段骗取淘宝交易类保险的保险金、淘宝网消保保证金或天猫商户保证金、淘宝赔付基金等款项的; 4、 会员发布虚假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骗取交易款项的; 5、 会员出售账号类商品后以恶意找回的途径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6、 会员利用淘宝极速退款服务骗取退款款项的; 7、 会员假借淘宝及其关联公司工作人员或淘宝店铺客服名义行骗的; 8、 会员通过第三方账户实施诈骗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 9、 会员违反《淘宝服务协议》约定,向他人提供淘宝会员账户实施诈骗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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